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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病故前后的鲁迅

(2018-04-21 21: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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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新宇

鲁迅

分类: 论文

父亲病故前后的鲁迅

——家庭变故与鲁迅的心理创伤之二

李新宇

 

周福清的案子使周家一下子跌入困顿之中。

对长孙鲁迅来说,这是一个沉重的打击。因此,家庭变故既是一个影响生活状态的事件,又是一个影响心理状态的事件。客观地说,祖父的案子虽然使周家受到沉重打击,经济生活也大受影响,但并没有使周家沦落到社会底层,更没有到鲁迅所说的“什么也没有”的贫困地步。包括把鲁迅和周作人送到亲戚家里,也是保护孩子的措施,但在鲁迅的感觉中,自己却成了“乞食者”。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周家先前太“阔”,相比之下,后来就太不“阔”,落差太大了。

但是,这只是开始。作为周家兴房的长子,在家族遭遇不幸的岁月,鲁迅必然要经历更多的磨砺。

 

1、“乞食者”

    从鲁迅兄弟的回忆可见,对于他们家来说,祖父的案子的确是塌天的大事,虽然后来祖父的生命得以保全,但接下来却是真的家破人亡。

    在当时只有5岁的周建人的记忆中,官府差役“捉拿犯官周福清!”的呼喊声是那样惊心动魄,“好像是万里晴空,忽然听到一声霹雳”。差役们在祖母的招呼下在小堂前的太师椅上坐下抽烟,却仍然隔一会儿就要高喊一声:“捉拿犯官周福清!”周福清不在家,他们却在周家里呆了小半天。

    这时候,我们看到了鲁迅的继祖母蒋氏的风度。她让家人备轿,自己穿戴整齐,在仪门上轿,到县衙去了。

 

        时间过得很慢,我们小堂前有一口自鸣钟,我不时走到钟前去看看,只见它的指针移动得很慢很慢。

        似乎过了很长时间,祖母坐着轿回来了。

        潘庶祖母、母亲、长妈妈、升叔和我都到了祖母的房里,只记得祖母说她见了俞知县了。

        “俞知县怎么说?”我母亲关切地问。

“我对他说,周介孚是读书人,是知书达礼的,他做的事,他一定自己会来了结的,决不会连累别人。现在家里只剩下女人和孩子,全不知情。请差役以后不要再来了。” []

 

    此后,差役果然没再来过。由此可见,官府还是很给周家面子。周福清虽然成为钦犯,注定没有再起之日,但官场并未落井下石,周家没受官府骚扰。

但是,鲁迅和周作人还是被送到了外婆家。外婆家本在安桥头村,但外公中举人后迁到皇甫庄去了,所以鲁迅和周作人就到了皇甫庄。鲁迅住大舅家,周作人住小舅家。在周氏兄弟的回忆中,这称为“避难”。

    周作人说过:“我因为年纪不够,不曾感觉着什么,鲁迅则不免很受到些激刺,据他后来说,曾在那里被人称作‘讨饭’,即是说乞丐。” []

其实,亲戚的此类议论,本也算不得稀奇。据回忆材料,这话是舅母悄悄对外人说的。舅母与外甥,本来就缺少亲近的基础。姥姥疼外甥,舅舅疼外甥,说到底都是因为血缘亲情,是对女儿或姐妹爱的延伸。而舅母与外甥本无血缘,却要承担起伺候外甥的职责,有些不满和埋怨,背地里说几句不好听的话,也是常情,在生活中可谓常见。如果是一般孩子,即使听见,至多不过是影响自己与舅母的感情,一般不会有强烈反应。如果真是乞丐的儿子,被人称作“乞食者”、“讨饭的”,更不会有什么反应。

可是,这话让鲁迅听到,情况却大不相同。因为这位阔少爷从小长到十几岁,周围的人都是亲亲热热、恭恭敬敬、客客气气,在家里是众星捧月,一群人伺候着;到外面是高接远送,谁也不曾怠慢。他十几年中过的是“王子”的生活,猛然被人称作“乞食者”,内心的感觉无疑像被一下子扔进了冰窟窿。那种屈辱感我们无从想象,但事实清清楚楚:这句话他一辈子没有忘掉。40多岁时写《〈呐喊〉自序》,笔下还是这样的调子:“有谁从小康人家而坠入困顿的么,我以为在这途路中,大概可以看见世人的真面目……”

考察中国社会的实际情况,世人的真面目的确很冷酷,但它历来如此,并非此时才变坏,更不是对鲁迅特别坏,只不过一般人对它司空见惯,感觉已经麻木,只有这位刚刚从温柔富贵乡里跌落下来的阔少爷,才有如此敏感的神经。

    在皇甫庄也不是没有美好的记忆。比如,鲁迅交了一群农村小朋友,可以一起捕鱼、钓虾、偷蚕豆。再比如,他读了舅父家里的不少小说,还影写了《荡寇志》的全部绣像。那是一百多页图,周作人说一天只能画一页。然而,这一切,都不能冲淡家庭变故带来的感受。

    在舅舅家住了半年,第二年春天风波过去,鲁迅就回家了。

 

2、父亲的病

    然而,回家后的日子却更不好过:父亲病了。

这一次不只是心理感受,而是实实在在的生活现实。一个十三四岁的孩子,却必须挑起家庭的重担。

父亲生病,自然要医治,请的都是绍兴城的名医,单是出诊费,一次便是一元四角,是绍兴城里最贵的。隔日看一次,加上医药费,几十亩田所收的租谷显然无力支撑,只有依靠典当旧物。好在富贵之家刚刚败落,毕竟有物可当。

鲁迅在《〈呐喊〉自序》中说过:

 

我有四年多,曾经常常,——几乎是每天,出入于质铺和药店里,年纪可是忘却了,总之是药店的柜台正和我一样高,质铺的是比我高一倍,我从一倍高的柜台外送上衣服或首饰去,在侮蔑里接了钱,再到一样高的柜台上给我久病的父亲去买药。回家之后,又须忙别的事了,因为开方的医生是最有名的,以此所用的药引也奇特:冬天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蟋蟀要原对的,结子的平地木,……多不是容易办到的东西。

 

    这段话并不十分准确,比如,周凤仪是1894年下半年生病的,到18969月去世,鲁迅跑药店的时间不到两年,这里说四年,或许是把父亲去世之后至他离家之前的那段时间也算了进去,因为后两年他虽然不必再跑药店,却仍然偶尔跑当铺。不过,正是笔下的这种差错,透露出一个信息:在鲁迅的心理感觉上,跑当铺和药店的那段日子实在太长。人的记忆,常常就是这样受心理和感情的支配。对于文学家而言,尤其如此。

    关于那段日子,周作人曾经忆说:“在伯宜公生病这个期间,鲁迅的生活是很忙的,一面要上书房,一面要帮家务,看病虽然用不着他,主要是跑街,随时要离开书房,走六七里路上大街去。” [] 面对鲁迅关于当铺的说法,周作人还作过说明:“它虽然也是一种行业,但店面便很特别,照例是一个坚固的墙门,再走过小门,一排高柜台,异乎寻常的高,大抵普通身体的大人站上去,他的眼睛才够得着看见柜台面吧,矮一点的便什么都看不见,只得仰着头把东西往上送去。”开当铺的人很傲慢,也很苛刻,因为他们都是富豪,而去当东西的却都穷困,至少得暂时陷入穷困。“鲁迅家中虽已破落,那时也还有水田二十多亩,不过租谷仅够一年吃食费用,于今加上医疗之费无法筹措,结果自然只好去请教当铺,而这差使恰是落在鲁迅的头上。” []

周凤仪的病时好时坏,几经波折,最后终于卧床不起,于18969月去世了。那一年,周建人不满8岁,周作人11岁,长子鲁迅15岁。

 

3、“家有长子”

生活对鲁迅很残酷,但这残酷主要并不在于穷,而在于他是长子。父亲去世之后,祖父尚在狱中,15岁的少年就要承担起一个家。

父亲活着,哪怕病得起不了床,但只要躺在那里,做儿子的跑当铺、跑药房只是忙碌和劳累,心中却有主心骨。父亲死后,儿子就失掉了依靠,小小年纪,就要顶门立户,把家庭挑在肩上。他成了事实上的一家之长,家里的事需要他做,外面的事需要他去交涉。他因此而经历了许多,学会了许多,不再有孩子的天真,不再有任性的权利。他开始像成年人那样面对世界,像成年人一样承担责任。这就是命运,命运逼着他过早地长大,长大的过程当然很残酷。15岁的鲁迅,学会了隐忍自己的情感,在母亲面前不让自己哭出来。他学会了挺起腰,咬紧牙,默默地承受种种风雨。

周建人在他的回忆录中写了一节“家有长子”,开篇写的是父亲去世之后的第一个春节,其中写道:

 

        我的大哥代替我的父亲成为一家之主了。他在火锅上来以后,就拿起香来点着,开始上香,我们就跟着他跪拜行礼了。 []

 

周建人还写道:“我以为我们的生活多少恢复了一些平静。然而我到后来才知道,对我的大哥来说,生活却是艰难的。他是我们兴房的长子,有什么事,族里总是找到他。有一次,本家长辈们要重新分配住房,集会商议,我大哥去参加了。他们借口我们房里人少,所以要压缩我们的住房。大家以为我大哥还小,一定会很快成功的。谁知我大哥说,祖父还在狱中,这样的事自己不能作主,要禀告祖父,不肯签字画押。平时似乎很和蔼可亲的玉田公公,也声色俱厉地斥责我大哥起来。我大哥也不发火,只是坚持自己的意见,不肯屈服,最后大家也没有办法,会议无结果而散。我大哥回到自己家里,好像没什么事一样,既没有向母亲诉苦……他就自己承担了一切。” []

祖父坐牢,父亲死去,对孩子们来说当然就是塌了天。而在此时,周家已经是一片败落相,正如在明道女校教书的一个族叔对周建人说的:“我们周家的气数尽了,你看,台门里出来的人,一个个像败篷时的钩头黄瓜!”而周建人也蓦然发现:“可不是吗?鸦片、疾病、贫困、饥饿,使这些自视不凡的‘台门货’一个个都不像人样了!” []

在鲁迅的感觉中,还有一点是难以忍受的:周围的人们似乎全都变了脸。过去周家少爷走到哪里都受欢迎,想要什么有什么,一些人想讨好还不一定有机会。眼下还是那位少爷,却不再有昔日的光彩,闲人们自然要议论,轻薄者还会说些风凉话。外人如此也倒罢了,新台门的本家长辈,竟然也会变了脸,似乎再也没有昔日的亲热。有的长辈看上去很亲热,于是常去坐坐,说几句心里话,想不到竟然也是陷阱,各种流言因此而传扬开来。

父亲去世之后的那段时间里,有两件事使鲁迅感受至深:一是前面所引周建人回忆中提到的长辈们的欺压。新台门本是智仁两房合住,智房下面又分兴立诚三房,仁房又分为礼义信三房,所以这时是六房合住。鲁迅家的房屋比较宽裕,除了16间楼房之外,还有兰花房,还有大厅西南的7间厅房。这时候周福清入狱,周凤仪去世,家中只剩了女人和孩子,长辈们为了自己的利益,打算重新分配房屋。此时的兴房,当家人就是鲁迅,他没有接受长辈们拟好的方案,因此而受到训斥。而训斥他的恰恰是他的开蒙先生,那位和气的“蓝爷爷”。他曾是多么和蔼可亲的老人呵!鲁迅对《山海经》的兴趣,对花木图谱的兴趣,多半是由他培养起来的。

另一件事是本家的叔祖母,一面教唆他窃取母亲的钱物,一面又造谣言说他的坏话。有一天鲁迅说到没钱,她说:“母亲的钱,你拿来用就是了,还不就是你的么?”鲁迅说母亲没有钱,她就说可以拿首饰去变卖,并且教导鲁迅:“到大厨的抽屉里,角角落落去寻去,总可以寻出一点珠子之类东西……”鲁迅没有听从她的教导,但“大约此后不到一月,就听到一种流言,说我已经偷了家里的东西去变卖了,这实在使我觉得有如掉在冷水里。流言的来源,我是明白的,倘是现在,只要有地方发表,我总要骂出流言家的狐狸尾巴来,但那时太年青,一遇流言,便连自己也仿佛觉得真是犯了罪,怕遇见人们的眼睛,怕受到母亲的爱抚。”这是1897年,鲁迅16岁。

1927年,鲁迅在广州,有学生问鲁迅为什么憎恶旧社会,他回答说:“我小的时候,因为家境好,人们看我像王子一样,但是,一旦我家庭发生变故后,人们就把我看成叫花子都不如了,我感到这不是一个人住的社会……” []

    这就是家庭变故对鲁迅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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