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骇人发现:山东境内居然有父食子!

(2009-01-08 09:56:27)
标签:

骇人发现

明史

崇祯

人吃人

灾荒

杂谈

骇人发现:山东境内居然有父食子!

■文/初曰春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更何况是人?但父食子,这并非天下奇闻,而是确有其事!

事儿是真的,绝不是危言耸听,事儿虽然是真的,但却是将近400年前的事儿,所以在写下这些的时候,我恐怕要被朋友们扣上哗众取宠的大帽子,谁让起这么瘆人的标题呢?

闲话少说,啦正事——

今天偶然翻看《明史》,在《明史·五行志》中发现自崇祯十一年(公元1638年)起,至崇祯十四年(公元1641年),山东连续大旱,蝗灾甚重,造成歉收,人民生活非常困苦,甚至“发瘗(读yi,意思为深埋的)胔(读zi,意为腐烂的肉)以食”。几乎各县都有人相食的记载。下面专门将特别惨重的部分从史料中摘录下来,与朋友们共同分析。

A

崇祯十三年,大饥,斗米千钱,蓬子蒺实斗五百,一猪值银二两,一狗值银一两三钱,一鸡值三钱,而男女插草入市,不值数文,死徙以万计。濒死之躯而即生割,已埋之尸,犹被掘食,或父子相杀,或夫妇相噬。异歉奇慌。不闻赈济,谓国本何!?

这段记录的是朝城的事儿,朝城今为聊城莘县。

这段给我们提供如下信息:

1、猪狗的价值是人的几百倍!查了一下资料,过去的1两银子等于16钱,1钱又等于16文,简单的数字计算,相信难不住朋友们。

2、死亡和逃荒的人数数以万计,那个年代一个县会有多少人口呢?

3、活生生地将还没有咽气的人宰割,即使掩埋了的尸体也要挖出来吃了。

4、父子之间、夫妻之间,都可能成为对方的晚餐。

5、如此灾荒,不见朝廷赈灾。

B

崇祯十三年,蝗蝻生,草根树皮计斤易银,死者相枕,盗掘食新死人,至父子相食,行人绝路,一村之中不相往来。十四年,六月初旬,飞蝗骤至,食苗几半,至末旬蝻生积地至三五寸,七月中旬,粮腾涌,盗贼大起,县令率兵捕捉,审明即斩,弃尸东阁外,人争食之,顷刻即尽

这段记录的是冠县,也就是现在的聊城冠县。

这段里边的信息:

1、因为蝗虫的灾害,草根树皮都可以卖钱,当然那个时候的人们绝对没有喜食绿色食品、有机蔬菜之类的癖好。

2、“死者相枕”,这样的镜头只在大的战争片里见过!

3、从偷着挖别人的尸体,吃别人的尸体,到“父子相食”,只是为了填报肚皮。

4、盗贼大起,老百姓过不好日子,必然要铤而走险!

C

崇祯十三年,蝗疫大饥,人相食,适斩贼千余,载填城壕,饥民争食之尽

这是濮州的事儿,濮州大概是今天山东的聊城、菏泽与河南濮阳交界的地方吧,那个时候的濮州隶属于东平府。

这段史料让我产生极大的兴趣,就像是在B里说的,老百姓过不上好日子,肯定会铤而走险,从“适斩贼千余,载填城壕”这句话看,必有官逼民反的历史资料。

经查,这一年,“濮州张七、任七,范县梁敏等率众起义,号榆园军与梁山义军李青山相呼应;开州、清丰等地义军起,大名府义首彭捷率众万余攻濮州受阻,义军损千余人,尸体被饥民争食立尽。”

D

崇祯十四年,辛巳大饥之余,瘟疫盛行,相染者十室而九,甚至阖门俱没,收敛无主者,衣被在床,骨骸委地,悲哉!

这是灾后一年,朝城的情景。

这一段虽然没有人吃人的欣欣,但可以看到:大灾之后瘟疫盛行,患病者十之八九,有的甚至全家死去,无人收尸。

E

崇祯十四年,是岁,“德州斗米千钱,父子相食,行人断绝,大盗滋矣。”

这是德州的灾情。从这简短的四句话里,我们得到四条信息:

1、德州物价飞涨。

2、父子自相残杀,为了填饱肚子。

3、路上已经见不到行人。

4、盗匪增多。

F

崇祯十三年,春夏不雨,首种不入,至于六月,飞蝗蔽天,继而蝗蝻相生,禾尽,食草木,草尽食树叶,屋垣井灶皆满。七月始雨,惟荞可种,八月陨霜杀荞,民大饥。是岁井泉涸,菜不生,花不开,果不实,牛羊不子,鸡鸭不卵,妇女不孕。十二月,人相食,初食已死,继食未死;初食道路之殍(读piao),继食闾阎之亲,甚至父子、祖孙、兄弟、夫妇相互杀食

这是我所找到的最详实的记录。说的是菏泽。

这段文字里的信息:

1、春天夏天遭受旱灾。六月份蝗灾。七月份有雨,可以种荞。八月份霜降,颗粒无收。

2、天灾导致动植物无法生长,甚至于妇女都无法怀孕。

3、十二月份的时候,已经无法忍受饥饿的惩罚,开始吃人。

4、开始吃人的时候还是有所顾忌的,因此,先是吃死去的人、道路上的尸体,后来开始吃没活着的人,开始吃相互认识的人,甚至亲人之间互相残杀!

 

查找这些资料,我用了很长时间,整理这篇简短文字的过程也极其辛苦,几次想放弃,但我最终坚持了下来,只是觉得那段历史让人惊骇。

的确是这样,明朝的时候,山东境内居然发生过父亲吃儿子的惨剧。写到这里我的心里很沉重,我脑子里蹦出了几个问题:

①“人之初,性本善”吗?

②人的承受能力究竟有多大?

③是鸟为食亡,还是人为食亡?

④温饱问题是关系民生的基本问题。

⑤这样的天灾,需要国家、政府做些什么?

                  

留下这第六个的空格,是想请您参与,想请您填下您看到上面这段文字后有何感想?

写到这里,我的脑子乱地一团糟,需要您帮忙捋一捋!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