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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种“剩药”不宜留

(2008-03-20 12:12:21)
标签:

药品

剩药

不宜再用

家庭

健康

分类: 医学类

开瓶液体药 易分解药 不常用药 有效期短药

四种“剩药”不宜留

    很多家庭的小药箱,一打开里真是“物产丰富”,除一些常备药,各种吃剩药的瓶罐罐也充斥其中,可到生病时却着急找不到合适的药品。因此,我建议,不是所有没过期的药都值得一留,有以下四种“剩药”尽量别存留。

    一、开瓶液体药别留存

    液体药是指眼药水、止咳糖浆等,通常说明书上写着保质期2-3年,但这是指在密封条件下。一旦开封,液体药容易受外界污染,比如眼药水的瓶口接触到眼睛。一般来说,液体药开封后,在冰箱里可保存1个月左右,超过1个月就不要存留了。

    二、易分解变质药不宜久留

    有些药打开包装后,容易吸湿受潮、被空气氧化。比如,维生素C在空气中就不稳定,容易变质、失效,甚至分解出对人体有害的物质,这类药物打开包装后不要长时间留存,以免服用后产生不良反应。晚分解变质的药在说明书上标注有避光保存、防止受潮等字样,购买时需留意。

    三、不常用的药没必要留

    家庭药箱还是以常用药为主,比如抗感冒药、胃肠用药、外伤用药等。偶然生病用到的药,即使没吃完也不宜长时间存留。一方面,以后用的机会很少;另一方面,药箱里药品太多,增加错误用药机会。

    四、有效期短的药多留神

    有些药的有效期本来就比较短,从出厂开始算也就1年左右,比如乳酶生片等,再加上在药房放了一段时间,到患者手中可能只有几个月有效期。对于这样的药应特别留意,快到日子应及时将其“扫地出门”。

另外,医院或诊所对患者开药都有相关规定,不能多开。患者就诊取药应本着够用即可的原则,尤其是急性病用药,不要造成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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