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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考感悟(2004年)

(2011-07-22 23:0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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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离开论坛已经很久了,再次上来时候发现还是那么热闹,司法考试的队伍还是那么强大,可能考过的同志就不大愿意过来看看,但是我还是怀念大家,怀念自己的那段日子,说实话,我的生活并未因为通过司法考试而有任何的变化,我希望就一些问题和大家交流下!

第一,为什么而参加司法考试?

参加司法考试主要原因有两个,一种是现实的,就是说需要通过考取资格以后,作为就业的一个条件,或是去作律师,或者在法院检察院需要晋升助审或者助检的。另一种就是精神上的,就是说其实司法考试的通过与否对于他来讲没有太多的实际意义,可能这辈子也不会去法院检察院,也不会去作律师,但是为了证明自己,或者为了学法律人的一种情节,不肯放过自己,我想在座的各位可能有很多这样的!

第二,怎样才能通过司法考试?

我感觉要考过司法考试,就需要踏实的多看书多作题,可能有些同学会觉得我说的是废话,但是我感觉最朴实的就是最真实的,对于学习尽管可能由于方法不同,效果会有些不同,但是我感觉取经大路上没有捷径可走,唯有踏实方能修成正果。而且我的体会是否法律本科毕业甚至是否学过法律,有无基础都不重要。

学过法律的人都清楚,法律是一门容易入门的科学,尽管里面存在一定的法律的逻辑,学过几年法律的人法律感觉和感悟要好些,但是这在司法考试面前甚至会成为自己法律思维的羁绊。我想说的,学过法律的人,不要轻视司法考试,因为你竭尽全力,不一定能通过,没有学过法律的人,也不要视司法考试为多么难以逾越的高山,其实和学过法律的人比起来,你的劣势并不像想象中那么明显!

第三,考过的司法考试怎么办?

好像这是一个不该讨论的问题,因为具体怎么办大家心里都有打算,但是我想在这里和大家探讨下法律职业的问题,我感觉司法考试只是法律职业的一道门,是门票而不是通行证。不要以为考过了司法考试就一切OK,路还很远。准备去法院检察院的同志,不要以为有了资格他们会要你,法院检察院要人可不是看谁有资格,即使能够进法院检察院或者现在已经在法院检察院工作的同志,未来你们看清楚了么,你们将每日重复着相同的工作,一直到60岁退休,每日的开庭、写判决、忙着搞人际关系晋升,一切都很累,到头来发现晋升太难,40岁作庭长,那是幸运的,会被认为是年轻有为的干部。40岁啊,人生最美好的时间已经过去了,这还不是最可怕的是,可怕的是你在25岁的时候就已经洞悉了你整个一生的轨迹,将在什么时候提升科级、处级……人生需要活的精彩,而精彩的一个表现,我个人认为就是未知,不知道未来将会怎样,经历丰富些,人生就变得长久些,这是我为什么从法院毅然辞职的原因所在!

那么作律师呢,听起来多么美丽的字眼,让人想起法庭上坚毅的目光,精彩的辩论,但是实际上又怎样呢,首先你要作律师助理,需要不断的积累自己的经验和客户,律师业的剥削是很严重的,在合伙人眼里你不过就是一个他使用的工具,别想轻易成为与他分一杯羹的律师,最好你一辈子作助理才好,你将在很长时间内过着清贫的生活,作着最基本的文件处理工作,所有的客户资源与你无关,慢慢熬吧,最好你的上司有天突然病故了,所有的客户都集中在你手里,不然,你成为大律师的梦还十分遥远,遥远的看不清楚!

第四,八卦下律师和家庭

好像在司法考试论坛上谈论律师以及律师的家庭实在有些远,而且过于八卦也不太符合法律人的喜好。但是我感觉这是重要的,因为总体来讲,律师业的家庭危机比其他行业基本上都严重,可能稍微好于投资银行业,而且律师作的越好,家庭危机越厉害。纵眼望去,我知道这些大律师们,呵呵,要么是钻石王老五,只喜欢交女朋友而不喜欢结婚,要么梅开几度,离了接,接了再离,要么就是结婚了,看似美满,其实夫妻长期冷战。

分析这些原因我感觉可能有以下几点,第一律师工作辛劳,没有时间照顾家庭,久而疏远太太也很正常;第二,律师接触人复杂且经常出差,不免光顾于各种成人场所,若被心胸狭隘的老婆知晓,危机自然形成;第三,律师是社会羡慕的职业,深受百姓尊崇,一些青春少女对成熟稳重、能言善辩、思维敏捷、经济基础好的律师特别有兴趣,律师难过美人关,被小姑娘拿下也是很正常的;第四,律师财产不像那么大富豪那么多,解除婚姻的成本相对小,不会因为顾及巨额的离婚成本而向失败婚姻妥协,而且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赚钱又快,能离就离,决不拖沓!

第五,说说律师行业与心理摧残

社会赋予了律师太多的责任,对律师行业的期望值很高,这种期望其实有些非理性的,就是民众的法律知识太少了,所以要求或者简单的认为律师应该是对法律完全通晓的。但是律师也是人,法律如此庞杂而且律师也是术业有专攻,不可能面面具到的,作诉讼的律师对期货和证券通晓是不太现实的,相反作房产金融的律师也不可能作得了国际商务仲裁。在和律师的交往中,我对这样的律师会心生敬畏这个问题不是我擅长的领域,所以我无法给你准确的答案

知之为知之,这样的话通常都出自大律师的口,因为客户层次较高,一方面客户可以理解。但是作为小地方的律师就是全能型的,无所不能,特别是一些年龄大的资深律师,其实专业水平很一般,但是就是练就了一身刚愎自用的本事,或者是由于长期不能在当事人面前说自己对某个法律问题不熟悉,养成了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伪自信心理,凡事都知晓,而且非常肯定,尽管常会犯低级错误。

我总想,民众对律师的能力要求太高了,不容得律师不懂法律,不精通法律,但是律师也是凡人,为了取得信任就不能说不知道,这种形成的伪自信,可以说是对律师的一种心理摧残!记得江平老师在作讲座的时候被问及一个关于民诉方面的问题,江老说到,这个问题很抱歉我没有办法回答你,因为我不是诉讼法的专家,你可以留下你的联系方式,我和诉讼法的专家沟通下再给你答复!台下掌声雷鸣,是对大师朴实的一种认可与尊敬!

以上几点,仅供参考,如有雷同,请自行对号,多谢!

 

                                                       2004年9月23日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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