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日常陈述 |
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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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真诚地邀请您参加《限制与自由》项目的实施,详情请参看《限制与自由》项目计划书,如果您愿意参加本次活动,作为《限制与自由》的参展艺术家,您将受到以下的限制:
1.数量限制:两件作品以内。
2.媒介限制:(1)油彩、丙烯、画布;(2)纸本(水墨、版画、水彩、素描);(3)图片作品(数码相片/传统相片/C-PRINT);(4)立体作品(雕塑/陶艺)。
3.尺寸限制:平面作品
最大不超过120cm、最小不少于60cm(
4.销售限制:您展出的作品都将标价出售,定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壹万伍千元,最低不低于人民币伍千元,所售作品主办方按惯例将提40%的佣金。
5.时间限制:如果您接受邀请,请于2006年9月12日前将回执通过电子邮件/传真/邮寄等方式寄送美术文献艺术中心,超过此日期,将认为您不参加此次活动。参展艺术家请于2006年10月8日前将两件参展作品图片(图片质量300dpi)和艺术家简历(电子文件)通过电子邮件 /邮寄等方式寄送美术文献艺术中心。展出作品于2006年10月12日前寄送美术文献艺术中心。
您也享有以下的自由:
1、您有创作的自由。
2、您有不参加此项目的自由。
3、您有除限制以外的所有自由。
艺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