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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我们国内的很多文学奖项不仅达不到这个目的,反而对文学的发展产生不良影响。虽然鲁迅、茅盾、老舍、冰心、冯牧、庄重文等等文学奖已经评选了好多个年头,但从历届所评选出来的作品来看,确实没有一部是被读者所真正认可的好作品,而且其评选过程多被人诟病。而得一个文学奖,对于作家来说,已经不是自己的文学被关注被肯定精神享受,而变成了“去领个奖状、拿点奖金”的物质需求。
首先,文学奖的设置存在问题。政府主持的奖项刻板有余而活力不足,出版机构与企业联袂设立的奖项功利心太重,民间或者个人设立的奖项有“自娱自乐”之嫌。去年1月8日,当“路遥文学奖”在北京宣告启动的时候,著名作家路遥的女儿路茗茗“不同意目前设立路遥文学奖”,她觉得目前条件还不够成熟,“设立一个文学奖项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万一出现了状况,不仅影响我父亲的声誉,也会辜负发起者良好的初衷。”路茗茗的担忧也从一个侧面揭示了当今文学奖项的怪象,同时路茗茗在路遥文学奖面前表现出的这种理性,是对父亲声誉的珍视,是对逝者的尊重,是对名利的淡泊,非常值得大家深思。
其次,文学奖的评选也存在一定的问题。作家阿来表示:“国内有的文学奖项到后来都不是在评作品了,有点像是在评先进。一次得奖十几个人,甚至几十个人,大家就可以拿着证书去评职称、调工资了,这样的文学奖对个人有好处,对文学却是一种伤害。有的文学奖为评奖而评奖,有的违规设奖乱收费用,有的评的不是作品而是人。”作家刘震云也曾打趣说:“国外的文学奖项,往往奖一个人;但中国的文学奖项,往往奖一个班、一个排。这样,其实是让奖自身贬值了。”可想而知,这样的文学奖项的影响力和公信力就会大打折扣,甚至滋生出沽名钓誉等腐败现象,沦落成文坛内“轮流坐庄”的圈子游戏。这显然已背离文学评奖的本意,甚至可说是亵渎了真正含金量高的作品,严重伤害了文学创作的繁荣。
事实上,作家应“但行创作,莫问收获”,而文学评奖,也不在于多,在于公开、透明,在于是否具有公信力、影响力。的确,作为一个泱泱大国,没有一个在国内甚至国际上有公信力、知名度的文学奖项,是一件必须汗颜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