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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房价认筹 |
分类: 零度思考 |
“九条新规”仍难抑制房价上涨!
他山
下午浏览了一下广东省物价局7日颁布的《广东省物价局新建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规则》,新规从7月1日起实行。他山认为,旨在规范商品房交易价格行为的这“九条新规”,从舆论的角度迎合了中低收入阶层的意愿,在短时间内缓解的贫富差距之间的心理矛盾,但从根本上起不到促使房价下降的作用。
第一条明确与商品房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包括供水、供电、供气、通讯、有线电视、安全监控系统等建设费用,一律计入开发建设成本之中,不得在房价之外另行收取。他山认为,这一条规定得非常好,深入买房者的人心,但它形同虚设。开发商完全可以把供水、供电等系统建设费用不计入房价,开发商完全有其他弥补方式.
众所周知,预算环节是一个非常敏感的环节,只要在工程预算中适当“灌水”,这点成本很容易就回来了。某些开发商甚至会把向客户“赠送”供水、供电等系统建设费作为销售买点。还有部分公共的配套建设的各项基础设施,本来应该由政府来统一规划和建设的,据他山了解,为了推动房子的销售,不少开发商主动投入,承担了部分丰富功能,建设了相关配套。归根结底是羊毛出在羊身上。
第二条,谈到要完善商品房交易过程中的明码标价制度。对于这一条的执行效果,本山不抱乐观态度,已有前车之鉴。成都市物价局2006年8月31日出台新建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管理暂行规定;深圳市物价局今年6月底前,要求全市所有一手在售楼盘必须明码标价;南京市物价局也出台过“一房一标“的规范。这几个城市的房价并没有因房子明码标价而出现回落。深圳出的政策最多,涨幅却是最大的,直逼京、沪。
关于房子明码标价的行为,他山分析,政府这样做的无非是希望透明开发商的成本,达到抑制暴利,降低房价的目的。本山认为,开发商的所谓成本,在政府的税务机关里已经有备案,也就是说,开发商的成本对政府而言,应该是透明的,政府应该花大力堵住这个环节的漏洞即可,而不是要求开发商明码标价!对于普通购房者而言,开发商的明码标价有多少真实性可言?他山由此来推测:“明码标价行动”仅是一项政绩工程而已!
第三条,明确规定经营者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前,不得以任何名目收取预订款性质的费用。要控制这一点恐怕很难。他山记忆犹新,2005年,深圳政府“4·1禁筹令”颁布以后到现在,深圳有多少盘没有进行认筹?此政出来后,在新州路排着长长的车队,来认购瑞河耶纳的现象表面上消失了,但它马上分期分批地转移到会所、网上等地方。认筹行为因此而变得更加隐性,难以察觉。
本山与深圳一剑客在网聊时,他说,这两年,深圳的抢购风一直没听过,从罗湖莲塘数到蛇口,再到龙华、龙岗的盘,没认筹的盘如进入销售,反而显得不正常。他山当时在深圳一次业内人士的会议上曾表示,在深圳取消认筹是不容易的事,两年之后的事实也证明了本山的预言。本山还记得,同致的董事长王波好像还说过一句“要将认筹进行到底!”的口号。深圳的操盘手段,与广州类似。由此来看,以“九条新规”来抑制房价就是一句空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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