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处在工业化发展中期,再加上投资驱动经济发展模式的缘故,为了各类基础设施而大兴土木,在很长一段时间还将是各地城市的一个“景观”。
“公共工程”也是其中的一类。但是在公共工程的建设过程中,不仅可能出现“扰民”现象,而且也常常伴随上访、抗议、“散步”、围堵甚至冲突事件的发生。政府或者有关机构在起点上、在宏观思路上也许无可以非议地是为着“公共利益”的。为何出现在工程路径或附近社区“民意”的强烈反对,以至于使得相关部门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如果继续推行工程计划,极有可能引发更加激烈的矛盾和冲突;如果停止和转移工程区域,一则产生巨额成本,二则由于工程在民间被质疑,转移到哪里,哪里便会有类似的民意反弹出现。
问题出在公共工程缺乏有效的民意沟通。
也许有关部门不同意这个结论,他们会说,这项工程的提案、论证、环境评价、最后的开工启示都是公开进行的,不信你可以到政府的相关网站去看看。没错,工程本身的所有环节都是合法有效的。但是,一项公共工程要能够顺利实施,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工作---就是与工程利益相关者和工程影响者进行意见沟通。
公共利益的复杂性在于,满足长远利益的,不一定满足眼前利益;让一部分人得利的,可能让另一部分人失利。需要做的事情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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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沟通。对工程利益相关者和工程影响者,特别进行相关工程情况的通报,最好是直接的、面对面的意见沟通;政府或相关部门应该有专门“工作小组”,利益相关者和工程影响者应通过合法程序产生“民意小组”,与“工作小组”形成在工程全过程中的接触和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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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早沟通。沟通要在工程论证阶段就开始,不要在已经要开始实施了,已经出现问题了,再沟通,那就太晚了,而且沟通成本会很大,沟通也趋于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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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沟通。沟通的信息要完整。关于整个工程的技术资料、资金来源、环境评价结果、对于周边居民生活、生态的影响等,要真实完整地披露,不做任何保留。人们知道的越多,就会理解的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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