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知道灾区需要什么吗?最需要受灾主体的需求调研与监测.
目前,抗震救灾工作已经全面进入灾后重建阶段。国际经验表明:有效的灾后重建工作要以受灾群众需求为中心,要用受灾群众的眼光看问题,要站在受灾群众的立场上做规划。事实上,基于受灾主体公共需求基础上的灾区重建,是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地开展的重要保证。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灾区存在需求供给不足的问题,也存在需求与供给结构性失衡的问题,表现为物质需求与物质闲置同时存在,或者是社会支持系统与受灾主体的需求系统不能对接。一方面是灾民住房困难,另一方面政府和相关组织提供的活动板房又有相当程度的空置率;一方面是,来自全国各地的心理工作者热情奔赴灾区,另一方面在灾区又出现过度心理干预或心理干预不当的问题。造成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缺乏灾区受灾主体公共需求的调查与管理。
所谓受灾主体是指因自然灾害丧失或明显改变生存与发展条件并需要外部提供相应援助的组织、家庭和个人。公共需求是指居民个人、企业、社会组织及政府部门共同需要的公共物品或服务的消费需求,其特点是需求的满足不需要支付成本或不需要支付全部成本。受灾主体的需求与正常条件下居民的需求有较大变化,因为受灾主体特别是受灾家庭和个人丧失或部分丧失购买能力,致使传统意义上的公共需求的范围有明显扩大,特别是在灾难发生时的急救时期,公共需求几乎涵盖私人需求。随着从急救状态向恢复重建的过渡,受灾主体基础性公共需求(水电路等)开始逐步向发展型和保障型公共需求转变,受灾主体家庭和个人在教育培训、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公共安全等方面公共需求的比重大幅上升。目前面对受灾主体工作的各类机构,尚缺乏对不断变化的公共需求的系统研究。
人们对于日本阪神大地震、美国卡特里娜飓风、台湾九二一大地震的研究,有一个共同点,必须重视受灾主体的需求。前车之鉴就是,台湾“9·21大地震”重建中,许多灾民对政府主导建设的住宅不满意,也不认同迁移部分偏远村落。他们与政府拥有不同视角,由各级政府事事包揽,很容易导致好心办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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