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见是一种直觉和能力,科学研究中的预见主要基于客观规律的认识,在社会实践中的预见有赖于人情世故的练达。
有些事情的发生是完全可以预见的。如果可以预见的事情恰恰是“不利”的,其事件对人所带来的伤害在相当程度上会因为事前预见而减小,甚至不再是不利的。这一原理可以用于危机预警与管理的活动之中。
有时,精确预见一个事件的出现,并不需要高超的技艺和广博的知识。如果是群体性博弈的过程,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开始学会预见的“技能”。第一,需要对各种团体本位表达出的实力有一个基本的估计。以强胜弱,天经地义。强者,不必假释仁义之心;弱者,不必感叹世道不公。第二,需要从理性经济人角度,对人心向背有一个基本估计,在没有特定约束的情况下,没有人会主动地逃避权利(力)、选择义务,甚至没有人会自动地牺牲自我,从而做出有利于集体和大局的决策。第三,需要从“人性本恶”的观点推断一些人可能具有的行为偏向。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因为成就一项有益的事业而心存善意,也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因为集体和一个组织的可能的利益而有所作为。相反的情形是经常出现的:因为他人的“不利”而窃喜,因为团队的“损失”而欢心。这都是在做出预测时,不可以忽略的因素。
以上三条,并不复杂,非常实用,可谓屡试不爽。
“有利”还是“不利”,也是相对的。如果“不利”是指个人,没有太大意义。如果“不利”是指组织,当然应该注意,但也不必太当会事儿。因为,在此处无功,在别处有事。驰骋千里,天宽地阔。于是,再没有什么是真正可以担忧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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