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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责任 |
1999年1月,在瑞士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上,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提出了“全球协议”,并于2000年7月在联合国总部正式启动。该协议号召公司遵守在人权、劳工标准和环境方面的九项基本原则,其内容是:1)企业应支持并尊重国际公认的各项人权;2)绝不参与任何漠视和践踏人权的行为;3)企业应支持结社自由,承认劳资双方就工资等问题谈判的权力;4)消除各种形式的强制性劳动;5)有效禁止童工;6)杜绝任何在用工和行业方面的歧视行为;7)企业应对环境挑战未雨绸缪;8)主动增加对环保所承担的责任;9)鼓励无害环境科技的发展与推广。
企业当然要以盈利为主要目的,但不是惟一目的。企业、特别是发展到一定层次的企业,必然面临解决资本盈利与公众利益的矛盾问题。解决好这一问题,企业有可能成为“世界级”的经济社会组织;解决不好这一问题,企业永远是“草根式”的经济组织。
当前中国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状况如何呢?就某些企业来说,最突出的问题大体表现在八个方面:一是无视自己在社会保障方面应起的作用,尽量逃避税收以及社保缴费,二是较少考虑社会就业问题,将包袱甩向社会,三是较少考虑环境保护,将利润建立在破坏和污染环境的基础之上,四是一些企业唯利是图,自私自利,提供不合格的服务产品或虚假信息,与消费者争利或欺骗消费者,为富不仁,五是依靠压榨企业职工的收入和福利来为所有者谋利润,企业主堕落成资本的奴隶,赚钱的机器,六是缺乏提供公共产品的意识,对公益事业不管不问,七是缺乏公平竞争意识,一些在计划经济时期延续下来的垄断企业,大量侵吞垄断利润,并极力排斥市场竞争,八是普遍缺少诚信,国有企业对国家缺少诚信,搞假破产逃避债务,民营企业通过假包装到市场上圈钱。
中国企业的发展正处在一个急功近利的历史阶段。如何摆正企业与社会的关系,如何发挥企业的社会责任,企业到底应该肩负起哪些社会责任?中国社会对这些问题还茫然无知。从国际经验看,企业社会责任的提出,主要是为了解决资本与公众的矛盾问题,是为了解决企业与消费者的矛盾。没有正确的理念,资本就会过度地偏向少数人。例如,企业如果搞假冒伪劣,就会不正当地攫取消费者的利益,如果生产优质产品,不欺骗顾客,就要减少利润。如果要搞清洁生产、减少污染、保护环境,就更要减少利润。这是一对矛盾,一个社会如果没有清晰的商业伦理和经营理念,便可能陷入自私自利、互相诈骗的泥沼之中。因此,今天在中国掀起一场企业社会责任的大讨论是十分必要的。企业如何牟利,如何与消费者争利?不仅需要法律保障,更需要一定的思想道德境界来保障。
另外,企业在社会中担负起越来越大的责任,说到底是“小政府大社会”的结果,中国企业今后能否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这取决于我们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更取决于政府机构下一阶段的改革进展和社会治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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