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年代以来,中国一方面是经济高速增长,另一方面是腐败问题越来越突出。90年代初,很多人士认为腐败问题不可怕,甚至说腐败是经济发展的润滑剂。现在再没有人这么主张了,腐败成了制约中国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瓶颈,现在已经没有人能够否认了。越来严重的“公营机构集体腐败”形势,原因何在?又该如何应对?
地方政府寡头化、部门寡头化是最大的腐败源头。它必然带来一个问题,就是用公权力直接滋养垄断利益集团。垄断利益集团借公营机构之壳,最终把公权力才能提供的公共资源、公共机会,转到了个人手上。只不过这个过程非常曲折,杠杆非常长。局外人一般很难看懂。
部门违规使用资金,实际上部门的每个人都受益了,部门的每个人都贪污了,但每个人都没事。这时你会发现,面对公营机构的集体腐败,我们基本上没辙。公营机构集体腐败无风险,或者说风险很小,差不多是免责制。
人大不仅应该审计同级行政机构,还应该把辖区内所有公营机构都纳入自己的审计范围,包括公立医院,公立学校,银行、电信、供电供水部门。这些公营机构基本上都是垄断性质,不归市场管,那么谁来管他们?只有用宪法管他们,用人大管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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