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与四川省用户满意度评价中心的工作已有多年。用户满意度测评从国外到国内、从产品到服务、从企业到整个行业,方法日渐成熟,效果日益明显,企业、行业协会和相关各界也越来越重视。有的管理部门还将用户满意度的测评作为一种管理手段。今天,我去参加了四川通信管理局及其5个公司(移动、联通、网通、铁通、电信)的用户满意度的测评研讨。照例在会上这样那样地说一通。总体上,只是从统计意义、管理层面、文本规范等说上许多意见。像往年一样,用户对各个营运公司各项业务(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网口接入等)的满意度指数在75~85之间。其实,应该把注意力更多地放到“顾客抱怨”等不满意的群体和事项上来。手机用户都知道,垃圾信息几乎每天都有,不知觉间用户会“被动”定购一些服务,进而无法控制,甚至无法更改用户不需要的服务。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当用户对服务不满意时该怎么办呢?特别是,当用户的权益不能保障或受到侵害时,当用户投诉无门或被置之不理时,当用户最可以凭借和依赖的保护者一夜间不再可信时,用户该咋办?
前不久,中国消费者协会叫停“3·15标志”认证事件,耐人寻味。“3·15标志”认证,从 2000年3月15日诞生,历时6年多。这个标志曾被称为集“社会监督”、“消费维权”、“信誉证明”、“消费引导”四大功能于一身,具有相当高的公信力。多少企业梦寐以求地盼望着能获得这个象征高质量、高信誉的标志,而一旦获得这个标志,商品的身价无形中飞涨,销路也随之畅通起来。突然有一天,荣膺国家免检产品称号、曾在每一块地板都打上鲜明的3·15烙印的“欧典地板”,被曝光涉嫌欺诈消费者,其所谓创建于1903年的德国欧典企业在欧洲拥有1个研发中心、5个生产基地的神话根本不存在!
记者来问我:如果“3·15标志”不可信、中国消费者协会不可信,作为消费者还能相信什么呢? 我说,相信市场经济在成熟到可以限制政府不恰当作用的时候,非政府组织(或者第三部门)成熟到可以优化社会治理结构的时候,用户的权益才可能真正得到保护。
?/P>
http://sichuan.scol.com.cn/sckj/20060811/200681191240.htm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