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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置业购房疯狂 |
分类: 评说地产 |
今天,位于城南的汇成名郡正式开盘,该楼盘是在房管局暂停摇号预售之后,首个主动向房管局申请采用摇号方式销售的楼盘,总套数273套,预售均价3988.10元/m2。
无法用言语表达,场面真是壮观,人山人海,人头攒动,水泄不通......
整个流程是:现场设立了两个单面透明的玻璃箱,一个表示个位数,一个表示十位数,透明的一面对着场下的意向购房人。
之后,工作人员现场拆开两组黄色乒乓球,每组十只球,都在公证员的监督下,现场写上0-9(9为大写的玖),当众放入玻璃箱。
然后,主持人从台下人群中随机选一组摇号人,一组两人,一人在个位箱中摸取一只乒乓球,另一人在十位箱中摸取一只乒乓球,两个乒乓球上的数字合起来,就是获得购房资格的报名号的最末两位数。
被叫到号的,自然是兴高采烈,健步如飞,进入选房区后,哪里还来得及等待与选择,谁先进谁后进都如打架般推来搡去,签起合同来更是争先恐后......
没摇中的,则是呼天抢地,叫骂不停。据说后面都有矿泉水瓶和石子扔上主席台的,当时我在选售楼处内,没有亲见。
售楼处里,一派繁忙景象,人人形色匆匆,飞奔一般地走路,这真是难得一见的办事作风啊!
一边的墙上,张贴着汇成名郡的合同示范文本,以及补充协议。很可惜,我停留了不短的时间,驻足细看的人数为O。
恰恰正是这份示范文本,才真正应当是购房人们最值得花费心思好好揣摸的!特别是补充协议,今日不看,他日必有后患!
--合同中约定买方延期付款,60日内每日按万分之一赔付,超过60日按日万分之二赔偿,卖方延期交房,违约金与之对等。
然而在补充协议中,买方办贷延迟,30日内按日万分之五赔付,30日后如继续履行合同,按日万分之八赔付。
--合同示范文本中没有公开房产证办理时间,却在补充协议中约定:买方在卖方通知办证后60日内延误手续的,按日万分之三赔付。
--补充协议中约定:买受人按其购房款2%的比例交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而《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首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以购房款总额为基数,分别按照下列比例交存:(一)未配备电梯的,按照不超过1%的比例交存;(二)配备电梯的,按照不超过2%的比例交存。--此次开盘的均为无电梯多层住宅。
--补充协议中约定,会所、地下车位、车库及底层架空等建筑物,所有权归出卖人。
--补充协议中约定,买受人同意底层项目规划绿地组成部分的小花园归底层房屋买受人使用;屋顶平台、露台、晒台归顶层房屋买受人使用。
--补充协议中约定,所有的楼书、模型、广告仅供参考,不作为交付标准及合同组成。
--补充协议中约定,房屋交付时出现质量问题,买方不得以此为拒收理由,否则承担延期收房的违约责任。
--补充协议中约定,房屋交付时如配套出现问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但是买方不得以此为拒收理由,否则承担延期收房的违约责任。
--补充协议中约定,本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补充协议与合同不一致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双方对此无异议。
可以预见,这样的一份内容多处与国家法规相背的补充协议,未来肯定是投诉的爆发点。
但是可怜的购房人啊,合同是你自己签的,睁大双眼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