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我看新政

(2007-04-05 21:58:20)
标签:

房产

分类: 评说地产
        我看新政
今天,《大江晚报》与芜湖市房管局政务网、365地产家居网,
  同时登出了开发区楼盘银湖波尔卡国际花园4号楼的预售公告,
  我们终于可以通过比较普遍的公开途径,在实际销售前,
  了解到开发区楼盘的预售信息了,虽然不及市区楼盘的信息全面,
  但是至少能够看到了,这是开发区楼盘建设主管部门的一小步,
  却是芜湖市广大购房百姓的一大步,甚幸甚幸!
  但是高兴刚刚开了个头,一盆冷水又让人从头凉到脚,
  咦,怎么5672.1平米也是可以预售的?
  新闻发布会上不是说,低于三万平米不得申请预售吗、
  怎么新政刚刚发布,在开发区,
  五千多平米的楼盘就申请了,而且还获批准了?
  是哪里出了问题?
  再把新政认真一看,哦,开发区没错,新政也没错,咱错了。
  不信?仔细看看原文:
  进一步完善商品房预售许可制度,扩大商品房预售的有效供应量,严厉打击“虚假抢购”和“拖延开发”行为,规定开发企业在规划小区建设工期内单次预售面积不得小于3万平方米。3万平方米以下的规划小区预售必须一次完成。
  政策力度:严厉打击,不得,必须......
  政策对象:各开发企业
  政策内容:低于3万平米的预售申请
  政策时间:******
  时间呢?未有时,或可期。
 
再用心研读一下其它的几项政策,颇有些感慨在心头。
一,针对开发商手中1100万平米的存量土地,据国土部门清理,
  绝大多数是由于拆迁未完成而造成的开发延迟,事实上,加快存量土地开发,
  增加商品房供应量,压力最大的是各区政府。
  新的政策是拆迁亩交一亩,交一亩建一亩,这当然很好,有利于减少新的存量土地产生,
  但是这里又有一个新的问题,拆迁不完成,交付的土地是不是交一亩办一亩土地证?
  否则,没有土地证,开发企业如何办理施工许可证?
  没有施工许可证,岂非是违法建设?看来这首条新政的细节还有待推敲。
二,加快新区建设,号召市民避开老城区,到新区安家。
  洪副市长说了很多老城区的弊端,也向大家介绍了新城区的美好蓝图,
  但是市民对新区从认知到认账还有一个时间的过程,
  再则,新区的楼盘建设与管理自己得争气啊。
  下午刚刚出席了清水某高档小区的业主维权会,
  七八十万一套的房子,在清水,够档次啊,
  天然气管道没有预埋,小区没有封闭,楼梯没有扶手,入户没有道路(请走草坪)......
  就这样的小区,县建设主管部门居然也发放了验收合格证,
  别墅项目啊,同志们,赶情入住后还得扛煤气罐的!
  别墅项目尚且如此,普通住宅呢?
  政府大力开发新区,完善生活、交通、商业配套,不可谓不下功夫,
  可如果就这样管理下去,再好的环境恐怕也没人敢住啊,
  新区吸引力很大,但是能否真正发挥,主管部门还得练练内功。
三,市建投参与开发的平价房建设。
  这样的小区如果建成,可谓是本市住房结构中加上了重要的一环,
  值得庆贺。
  但是与3万平米预售条件一样,未有期。
  国家规定经营性用地的出让必须经过招拍挂的程序,
  从拿地到建成,会有一个不短的周期,
  更何况地还不知道在哪里。
  再有,具体的销售细则也应在平价小区建设前公布,这样才算公平公正。
  具体地块与销售细则都暂时空缺,对市场的震动效果会大打折扣。
  还得承认从远期来看,效果很好,近期,还得等等。
  没关系,咱老百姓有的就是耐力,多少年都等了,还在乎这点时间吗?
  毕竟咱有了希望了啊。
四,加大预售管理,坚决取缔预放房号、内部认购、交付订金、发放会员卡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罚则呢?如果违反如何处罚?
  没有罚则的政策执行起来可就不好说了,
  再说了,类似的政策从05年3月就出台了,也很严厉,
  到现在呢?政策是好的,关键在执行。
五,严禁期房转让。
  唉,不说了,说起来就心疼,不久前才写了篇“禁转期房”的悼文,
  一哭,同悲。
  政策发布当天,百家姓18店就在房客局主办的365芜湖地产家居网上挂售平湖秋月,
  更是莫大的讽刺。
六,廉租房建设。
  从2003年制定廉租房制度,到如今的逐渐落实,这一路走得好辛苦。在拆迁安置房中安排5%左右的房源用作廉租房固然很好,可以保证以后廉租房数量呈一定比例增长,但是我们也应当承认,拆迁安置房的建设进度不如人意,从建设到竣工交付需要一定周期,与其苦等拆迁安置房中的廉租房实物配租,不如期待货币配租,这会使更多的双困户受益。然而对于遏制房价过快上涨而言,廉租房建设的直接影响并不大,因为符合享受廉租房政策的双困户,都不会去奢望商品房,即使是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商品房。
 
七、严查商业办公变住宅。
  去年年末市产权部门就发布了《关于房地产权属登记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不同房屋性质的权属登记作了严格的区分,不论从哪个方面,禁止开发企业私自转换楼盘性质都是一件好事。但是权属登记是房屋销售程序的最后一环,在这一环设卡,说句不好听的话,上当的都上过了,加大管理力度也只是让上了当的再掏一笔钱。能不能在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的发售广告上下下文章呢?比如广告中必须明示其性质,禁止使用某类误导性语言,这样是不是更能防止人们上当,也更有利于管理者管理呢?
八、加强金融监管,保障中小户型贷款需求。
  90平米以下的住宅执行20%的首付,这在别的城市早就不是新鲜事了,但是在芜湖才刚刚执行,虽然有些晚,可好歹还是执行了,鼓掌!!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看到银监会的领导亲临现场,真有一种请求对方签名的冲动——你们太有才了! 指定委托贷款这种帮着开发商绕开预售变相集资的高招,离开你们真的无法施展,如果不是你们的聪明智慧,人家还真不一定能找着边儿。现在怎么说?“去年四月份我们已经连续下发了房地产贷款风险通知书,严格停止银行既得式房地产委托贷款业务,目前我们调查发现各银行已经停办了这项业务。”那么以前办的呢?款贷了之后目前仍未开盘的呢?如何回答现场记者提出的今年年初仍有银行在办理这项业务的问题?没有下文。 
  仍然是金融方面的,说说120平米与3800单价的限制。
  政府出台这样的规定,一是限制传统市区大户型、高价位房的销售,二是鼓励更多的人去新区购房,可谓用心良苦。但是在程序上是否应当完备,还有待商榷。 
九,加强协调与配合,确保政府调控措施落实到位。
  这才是重中之重。期房禁转的政策过去有之,严格预售的规定过去有之,国有土地闲置处理过去也有之,为什么要一而再再而三地提出来?原因是没有落实。而且,这种落实不是哪一个部门,哪一个单位的事情,是当天与会的二十家部门单位协同作战的问题。你这里说严格预售,他那里帮着开发商变相集资;你这里说期房禁转,他那里对违禁中介听之任之......这些都不是正常的现象。打破部门的界限,抛却本位主义,以大局为重,以民生为重,以法令的严肃性为重,我们期待政府各部门配合好作为好,把好的政策制定好,实施下去,落到实处,莫再辜负了大家啊!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