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评说地产 |
已经过去的2006年,给本市诸多关心楼市的朋友们留下了难忘的印象,这一年我们迎来了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税的强征,针对消费环节的调控再次加强;我们迎来了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改变,更多以此购房的朋友获得了实惠;我们迎来了市区拆迁安置的新规定,拆迁双方当事人的利益保护都得以加强;我们迎来了市区网上房地产销售的开通,透明销售得以实现......
新的一年,2007,还有多少精彩值得期待?还有多少无奈需要等待?
精彩之一:全市廉租住房制度的完善与落实
两会期间,有关社会住房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成为热点话题,设部长汪光焘表示今年的住房结构要得到明显改善,到今年年末为止,全国所有的城市,包括县城都将建立廉租房制度。我市的《市区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出台于2003年,其实施细则形成于2004年。多年来,我市在繁荣房地产市场的同时,不断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根据未来城市重点项目的建设情况,今年进一步加大安置房和廉租房的建设力度,实施大面积规划,大手笔设计,高质量建设,力求做到“面积不大,功能要全;造价不高,水平要高”。市辖四区分别将规划、建设面积不低于100万平方米的安置房,并拿出其中的5%作为廉租房,用于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让为城市重点项目建设作出贡献的拆迁安置户,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在市区范围内,滨江山庄、江南春城、瑞丰园、镜湖新城、棠梅等一批规模较大、环境设计水平较高、配套功能齐全的安置小区正加紧实施。仅镜湖区境内,今年将计划开工拆迁安置房45万平方米,竣工30万平方米。让能够享受拆迁安置政策的居民早日受益,让更多的符合条件的人享受到廉租住房政策。
精彩之二:《物权法》破冰而出
对中国的老百姓来说,自2002年初审到今年十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的第八次寓言,一部《物权法》可谓创下了全国人大立法史上单部法律草案审议次数之最。在这部众所期待的法律中,公有财产、私有财产以谁为重;土地承包期届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能否继续承包;被征地人权益如何保障;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能否自动续期;居民建筑采光如何保证;小区车库车位如何归属,业委会有哪些职能等等太多太多与大众息息相关的问题有待解答。而这些,又恰恰与楼市紧密相接,将对本市诸多小区业主如何正确维权、依法维权具有指导性意义。
精彩之三: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众所瞩目
从2007年开始,《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与个人养老保险金相类似,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实际上是整个小区的养老金,是指业主交存的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在《安徽省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首次交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以购房款总额为基数,未配电梯的以不超过总额1%交付;配备电梯的,以不超过总额2%交付。同时规定首次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在办理物业权属登记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交存。业主转让物业时,应当结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尚有节余的,应当随物业所有权同时转让过户。业主转让物业时,未结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物业转让手续。物业因拆迁或者其他原因灭失的,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业主交存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业主。
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在我市如何收取,按何种比例收取,资金如何监管,如何保证专款专用,这些问题都有待于今年本市实施细则的出台。
精彩之四:二手房交易结算资金监管有待落实
刚刚进入2007,1月22日,建设部、央行联合发布《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房地产中介必须通过银行专用账户结算交易资金,以保障买卖双方资金安全。毫无疑问,这将是房地产经纪行业的一次大地震和大变革。长久以来,有关二手房交易中的纠纷层出不穷,涉及中介机构的占到相当大的比重。一些中介吃差价、占压、挪用交易资金的现象时有发生,在合同中预留埋伏的也屡见不鲜。为了杜绝中介机构这些不规范行为,保证交易资金安全,建设部与央行联合下发了这份通知,规定:一,在经纪公司进行交易资金监管的过程中,必须为上下家约定资金转换的条件和方式;二,必须由经纪公司和交易保障机构去设立一个专门的资金监管的账户,所有的资金的划付全部是以银行转账的方式;三,在这个专项账户里的资金,不属于经纪公司的财产,而是当事人所有;四,各地区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必须定期或者是不定期地对经纪公司开设的资金监管账户进行检查,控制它的资金流向,最终的目的就是做到专款专用。然而时至今日,我市的各家中介似乎均不为所动,主要原因还是本市的实施细则尚未出台,导致该份通知在行业与消费者中的认知度都不太高。但可以预见,一旦通知得以落实,将会给我市的房产中介行业带来一次大的洗牌,大浪淘沙,留下的将会是有资质、信誉良好、资金实力雄厚的中介企业。
无奈之一:房屋预售能否合规
从2005到2006,国家连续两拨的调控政策,均将规范楼市销售作为重要内容。可以说,我市对此也加大了管理力度,成立了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办公室,派专人加强管理,很多楼盘的开盘现场,都能看到管理人员的身影。但是在肯定他们努力的同时,也必须看到,不论是城北、城中还是城南,一些尚未达到预售条件的楼盘规范预售,变相收取定金、诚意金的行为仍未杜绝。这一现象的改观,需要主管部门下决心继续加大管理力度,也需要广大购房者的积极配合。市场是大家的,净化与规范市场需要大家的共同努力。
无奈之二:建筑节能能否透明
随着去年元旦我国新的《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正式实施,越来越多的人对住宅房屋建筑节能有了一定的认识,甚至会主动关注自己购买的房屋在建筑节能方面的实施情况。但是由于相关知识与信息的不对等,业主往往不清楚所购房屋在规划中的建筑节能都采用了哪些设计。在新的《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将所售商品房的节能措施,围护结构(包括外墙、屋面、门窗、玻璃幕墙等)保温隔热性能指标等基本信息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予以公示,并在《住宅使用说明书》中予以载明。然而直到今日,我市几乎没有哪家楼盘在销售现场公示相关信息的。透明,能否再透明一些?
无奈之三:70%的90平米,哪天才能真正看到你
去年5月,建设部出台了165号令,即《关于落实新建住房结构比例要求的若干意见》,规定自2006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时至今日,这个70%的90平米究竟是总量控制还是具体项目,建设部自己都还没个定论。本市新开的楼盘中,也很难找到90平米以下的户型占到70%的,小户型仍是市场紧缺,消费者仍是望穿秋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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