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趋利的业主,两面的部门,奈何奈何

(2006-12-08 21:11:56)
分类: 评说地产
石城香榭位于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企业是芜湖市金恒发置业有限公司。这是一个非常特殊的楼盘,即特殊于项目,又特殊于位置。
先说项目吧,该项目的土地使用权证为芜国用(2004)第259号,其使用性质为商业。其预售许可证编号为71,房屋使用性质一栏仅写着“商业”二字,预售套数一栏未填写。特殊在哪儿呢?在销售上。我们来看看该项目的广告用语:
多层带电梯的酒店式物业,是一座纯粹为年轻时尚的精英人士量身定做的典藏品,坚持前卫、简洁大气的人性设计和大面积双层中空玻璃窗,使居室最大限度的吸纳阳光,营造身心自由呼吸的通透感,5米挑高层,更多变化空间。每个细节都不放松,处处为您着想,大堂会所内活动室、商务中心、休闲吧、儿童娱乐场所等设施一应俱全。200米处拥有1万平方米的自然生态公园,对面是全市现代化设施完备的一流小学——凤鸣实验小学。石城香榭,拥有时尚个性的空间,主力户型44-88平方米。
如果不是事先了解该项目的使用性质,这段广告会带给您什么印象?这是一个住宅项目。这就是石城香榭的特殊之处,商业项目变作住宅项目出售!
这于这样的行为,主管机关是如何看待的呢?这是芜湖市房管局在11月24号房产司法在线中的回复。:商业性质的房屋是指用地性质为商用,规划审批的建设规划也为商业用房,而房产登记必须依据土地使用权证书和规划许可证中的记载信息办理。但是,由于商业用房(尤其是办公用房)取得土地使用权成本以及工程的建设规费与普通住宅用地比起来,相对低廉,因此,开发商一旦把商业用房当作普通住宅销售,实际上既侵害了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也违反了政府的在土地出让和规费收取上的利益,同时,对其他的开发商也会形成不平等竞争。因此,这种行为性质是很严重的。按照规定,商业用房的用水、电、气等按照非住宅征收,而且交易时所收取的税、费也明显高于住宅。我们建议大家不要购买,以免权益受到侵害。
明知道“性质很严重”,明明建议购房者“不要购买”,市房管为什么不依法行政呢?这明明是可以处罚的违规行为啊?这其中涉及到我市房产市场管理中的一个尴尬点:石城香榭位于开发区,其开发建设属于开发区建设管理局主管。长期以来,由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特殊性,造成了国家调控政策出台后,该区域对有关规范市场销售的种种政策的屏蔽,各种违规事件层出不穷,似乎只要是在这个区域里开发房产项目,就享有了某种特权,可以游离于诸多行政部门的监管之外。再加上某些不便说明的原因,市房管局对石城香榭的违规行为只能说是“鞭长莫及”。
况且,3月10号就已经开始预售的房地产项目,11月24号才建议大家不要购买,是不是太迟了?
作为我们节目而言,很早以前就回复过针对这个项目的咨询,指出过作为商业性质房屋与普通商品房间有很大的不同,日后的生活成本也会有很大的差异。然而购房人却并未听进心里去,记得当时咨询人还曾辩解,说开发商承诺日后会改成民用性质。事实又是怎样的呢?
12月1日,是购买石城香榭的业主合同收房的日子。摆在他们面前的现实是残酷的:两书一表只见两书不见一表;五米层高实际只有4.8米,作一层太高,作两层太矮;所有的税费,包括测绘费等均按商业收取......
再到我这里投诉,咨询可否退房,可否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奈何奈何!
退房?当然不能。合同中明明写着商业性质,签的时候为何不认真想想呢?开发商承诺的商改民?写进合同了吗?没有,即使写进了,这也是无效条款,能不能改不由他们说了算。5米挑高变4米8?当然,合同里并未约定是净层高,除去20公分的楼板厚度,完全符合约定......
至于未取得《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表》不符合交付条件,这我倒是可以帮上忙。根据相关规定,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交付必须取得行政主管机关《综合验收备案表》。石城香榭归开发区建设管理局管,所以我直接向该局询问了此事。局长是这样回答的:“交付?我们不知道啊,他们肯定没向我们办理任何手续,我得先去查一查。”
与此同时,石城香榭业主们还在别的渠道进行着咨询,其中就包括芜湖市政府市民心声网站。一位署名“万古长青1”的业主发了一份“不合格房收了后能要求退房吗?”的咨询帖,等待回复。
一周后的12月7日,我再次致电该局,局长的回复仍是在查证中,仍然肯定石城香榭未通过竣工综合验收,不符合交付条件。然而就在同一天,在政府网站上“万古长青1”的帖子里,以“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名义作出的回复却让我大吃一惊,先是惊讶,继而是沉默:
经与开发商联系,客户所交6000元费用包括办理产权证所交契税、办证费用、六个月物业管理费等相关费用,采用预交多退少补的方式,客户在办完产权证后按发票与开发商结算。我们已要求开发商与客户作进一步的解释。
出自同一个部门的回复,一份面向媒体,一份面向购房人,一份否认知情,另一份变相承认,并为开发商的违规行为尽解释之能事! 这种两面性的背后,隐藏着什么?透露着什么?耐人寻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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