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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芜湖市镜湖区建投公司不思悔改,违规交房

(2006-08-30 09:22:47)
分类: 评说地产
今天早上,大江晚报B2版登载了两则通告,
  一则是南瑞金坤园高层的交房通告,
  另一则是镜湖区建投发布的弋江新生活安置小区交房通告。
  在镜湖区建投发布的通告上这样写道:
  镜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弋江新生活安置小区1#-
  6#、9#-13#共11幢已竣工并通过质检部门质量验收合格,
  其他有关手续正在办理中,上述11幢楼已具备入住条件......
  通过了质检部门的质量验收就算是具备入住条件?
  就可以堂而皇之地登报交房?
  区建投有些太小看现在的购房户与拆迁户了吧,
  通过媒体长达两年的宣传,大多数消费者都知道,
  交房要看两书一表,质检部门的验收仅是竣工综合验收中的一项,
  其它还有规划验收、水、电、气、路等等十余项,
  这十余项验收一项不通过就达不到交付条件,就不可以交房。
  经过我们节目与市建委开发办的电话咨询,
  镜湖区建投开发的弋江新生活安置小区目前尚未办理竣工综合验收。
  没有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就不可能拿到备案表,
  拿不到备案表又何来具备入住条件?
  在该建投公司建设的另一个安置小工花园二村的违规交付问题上,
  本节目已经进行过暴光,
  仅仅一个多月之后,弋江新生活安置小区又出现同样的问题,
  这不得不让我们怀疑当初区建投的回复,更怀疑区建投公司依法办事的能力。
  通过咨询我们还了解到,南瑞金坤园高层小区已经通过了竣工综合验收,
  真正符合了交付条件。
  一个纯商业开发公司尚且知道尊重购房户的合法权益,
  拿到两书一表之后再交付房屋,
  代表我们政府为广大拆迁安置户建设安置房的区建投公司却一而再地偷换概念,
  以质检验收来替代竣工综合验收,在达不到交付条件时交房,
  这不得不让人深思。
  安置房是政府为解决广大被拆迁户居住需求而办的一件好事,
  希望镜湖区建设公司把政府的好事办好,不要一错再错,为政府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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