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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民族意识(转帖)

(2008-03-03 09:56:08)
标签:

文化

分类: 转载文章

   前几日去了田耳老弟的博转了一下,发现这篇文章写得很有味道,特转过来供博友们欣赏。                         

                       我的民族意识

                                      田耳

    初三那天我去给沈老烧纸。第九个年头了,不敢多烧,这太灵验,烧得多了怕自己太累。去年张兆和女士也归葬于此,两夫妻算是合聚,沈老心情好,我烧纸的效果只会更好。杨教授叫了好几个人来帮忙,拿来的纸几手工夫就烧完了。

    事后去开了一场关于土家族文化的研讨会,一个陈姓老者据说是这方面的专家,又据说著作等身,他基本包场,说了一大堆,口口声声地夸赞土家族文化源远流长精深博大。但除了一些业已消失的民俗,我丝毫听不出什么是土家族特有的东西。及至陈姓老者倡议要建土家族博物馆,说是要把锄头犁铧蓑衣都摆进去时,有个姓冉的老者反问他,这些东西,哪里的农民都用啊,哪一样才是土家族独有的?姓陈的老者闪烁其辞,其实我看他根本说不出来哪些才是土家族“我之为我”的东西。专家如此,何况我侪。我身边有一村支书说起放蛊赶尸这些莫须有的事情,说完之后他有些激动,站了起来嚷道,有人说这些是迷信,但我看,迷信也是一种文化!言之凿凿,铿锵有力。这倒是震聋发聩,悚人听闻。我想,既然迷信都成了文化,那还有什么不是文化?既然将敌人认作了朋友,那还有谁不是朋友?赶尸这事,也许能够从一个侧面反映认祖归宗落叶归根的民族心理,此外,只能是糟粕。至于放蛊,解放前就有南京中央研究院最负盛名的民俗学家芮逸夫、凌纯声两位教授携各种仪器在湘西调查半年之久,查无实据,归结为谣言诬惑,用以诬蔑、伤害麻风患者以及其它一些用现在话说是弱势群体的人。这是有明文记录的,现在看书的人少了,坐实的事情又兴起风浪,还说是文化。

     民族的东西,肯定是糟粕大于精化,并不是沾染上民族印迹的都可以上升到文化高度。如果只要是民族的,就必定是文化的,那我们这少数民族也太有“文化”了,我们也不会落后了,被他人的文化同化,甚至是归化。如果是这样,只有汉族人向我们学习的份。事实当然不是这样。文化,词典里的解释,广义项是说人类在历史社会实践活动中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狭义项是专指精神财富。我认同狭义项,既然是“化”,那就应是指各种财富中大象无形的那一部分,具有非物质性。现在常说的“物质文化”,私下里觉得逻辑面上有问题,文化具有非物质性,这两个词组成词组,实在是相反相成。这样的事例也不少了,比如单相思,早已经成为固定词语,人们习焉不察。如果将它解释为“单方面的相互思念”,荒谬的性质就彰显出来了。

    关于民俗和文化的区别,我倒是有一例,可惜不是拿土家族说事,是从苗族那里看出来的。比如说银饰,现在已经成为苗族最显著的民族特征,苗族的银饰极尽繁复招摇之能事,苗人再穷,也讲究为女儿置备一整套银饰。其实银饰追本溯源,在于以往苗民被长期追剿,颠沛流离的的命运。在被追剿的途中,所有家当都置换成银两,打造成饰物挂在脖子上,以利于半夜听见风吹草动,抬腚便跑。久而久之,这一民族特征得以生成。银饰是民俗,通过这一民俗可以窥见的民族历史、民族心态的形成,民族认同的苦难根源,这些才是民族的文化。

     轮到我说了,我坦陈自己是民族虚无主义者。这是我家的民族构成造就的。我外公外婆都是汉族,八七年他们所在的那个县改成苗族自治县,凡出生地在那个县的都可以定为苗民。当时外公外婆已老,改了民族身份也讨不到好,所以不搅这趟浑水。但我妈和姨姨舅舅都搭帮这个政策改成了苗族。两个汉族人,生了四个苗族儿女,不是妄谈,就发生在我家里。——民族成份可以像菜市的价签一样随意改动,这就是典型的民族虚无主义的特征。没人珍视自己的民族身份,我生活在民族地区,太多的人跟我讲过,要是少数民族没有那几样好处,谁还愿意改自己民族成份?我是土家族,我父亲我爷爷,不会说一句土家话。土家被解释为“毕兹卡”,即本地人,如果是按这个意项划定民族,那全国民族只有两种,土家和客家。我所在的民族没有语言,没有服饰,没有至今被广为继承演示的仪式规程。除了填表格,别的时候我从来没有意识到,我是个土家族。这不是我的问题。陈姓老者说现在我们这一代不肯学那套风俗了,这尤其好笑。这不是学道士,不是学木匠,必须学一套东西我才算是土家人。得有民族文化的东西,像血液一样流淌在体内,扔都扔不掉,这个民族才可能生生不息。民俗上升不到文化的层面,不进入隐秘的内心,肯定是要消亡的,就像天要下雨,谁的妈要嫁人,只能顺其自然。

    我所在的民族是一个特征基本消失的民族,愿不愿意承认,它都只是个基本事实。民族文化谈不上弘扬,建设,一弘扬就显得托大,一建设就成了造假,其底里无非是伪民俗搭台真经济唱戏,哄游客的眼光,掏他们的钱包。文化这东西,自有其内在发展规律。现在,没有哪个民族拿得出对抗正统价值观的文化,国内几乎所有的民族都处在特征消亡的过程中。我们的国家,不客气地说早已是汉族国家,汉文化一枝独秀,早已得到各民族的认同。有了这种文化认同,民族大融合势所难免。国家和政府也鼓励各民族发掘整理民族文化,并给予资金保护。一旦什么东西被保护起来,那离死期就不远了。这也是规律。

     聂方俊老先生半途到场,免不了要说几句。聂老说话总是一通放之四海皆准的真理,不管别人说什么,他永远自说自话,怡然自得,把本来扯不到一块的讨论搞得愈加不知所云。作为纸扎艺人,他老是呼吁领导重视、保护纸扎工艺。但我倒是发现,要保护的固然离死期不远,不要保护的往往蓬勃发展。比如说,沱江两岸的制作河灯的人越来越多,历经几年,河灯花样层出不穷,越做工艺水平越高。照这势头,再有一些年头的发展,河灯势必成为新兴的民间工艺,游客买下来不再是往河里扔,而是留为收藏。说白了,它有强大的动力促发——能卖钱。工艺水平越高,越讨游客喜欢,越能卖得好价,所以河灯的发展已经有了最好的渠道。河灯算是哪民族的工艺?苗族的?汉族的?抑或土家族的?是不是要去沿河两岸调查,做河灯卖河灯的主要是哪族人?说不定,抢注民族商标的时机已经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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