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与害》
文:阿冈
@李开复:
“一切都让给孩子,为之牺牲一切,甚至牺牲自己,这是父母所能给孩子的最可怕的礼物。”--教育家马卡连柯。对孩子的溺爱和娇宠是孩子独立性格形成的最大障碍。多给机会磨练,锻炼独立生活能力。在你抱怨孩子懒,不爱劳动、不知感恩、懦弱无能时,也要反省一下自己是否关心过度,越俎代庖?(引自网络)
中国有个关于溺爱的古老故事,一母亲娇惯儿子,很大都不愿断奶一直哺乳,后又对其纵容任其为所欲为,小错不断为他掩盖辩护,最后终致儿子杀人被判死刑,行刑前,母亲问儿最后愿望,儿说要吃最后一口母乳,母亲满足其愿望,儿却咬下乳头怒责其母:你当初不知教诲一再纵容才有我今日的杀头之祸。母子悔之晚矣!
这个故事虽然血淋淋的残酷,但却极其浅显揭示了“爱之害”。
李天一的父亲是李双江母亲是梦鸽,背景虽非皇亲国戚级别,但也绝非普通小百姓可比,李天一4、5岁就随父母登台,7、8岁一手毛笔字就拿全国大奖,学习不错多才多艺…即便非绝顶聪明,也可算比普通人聪慧,但15岁开始无驾照飙车,16岁持枪打人,未成年带头强奸…
梦鸽作为母亲,事发之后,没有检讨自己是否教育失误,没有先反思自己儿子到底是否有错,首先第一举动就是想着如何给儿子脱罪,为了达到目的,先开除不肯做无罪辩护的律师,又坚称儿子无罪,甚至以受害女子是陪酒女为由反指受害人对其儿子诱惑卖淫,最后甚至现身屏幕拿上海法官集体招嫖证明儿子的错全是因社会之过…如此种种让人实在无可奈何。
社会纷扰的事实不可否认,但李天一的今天并不是社会逼出来的,社会再坏,无法逼他无证飙车,无法逼他持枪打人,无法逼他带领4个小伙伴对受害者实施“轮流发生性关系”…社会的汪洋里无法杜绝漂浮着废渣垃圾,但作为父母,他们的价值观、他们的思考、言行和教育引导,是孩子第一道天然屏障和过滤,孩子20岁之前的好坏都折射着父母教育的功过成败,20岁以后才是他人生的自我选择。
梦鸽一直在给孩子灌输:一切的错都不是他自己的错,是外界给他灌输的错!退一万步,即便是外界灌输的错,但首先这种灌输,是梦鸽和李双江夫妇作为第一道闸门屏障不知不觉放水导致的结果。为什么在同样的社会里,一个16岁的李天一在率领4个小伙伴“轮流发生性关系”,而一个贫困的16岁养女却辍学扛起了三个上大学的哥哥?
你可以简而言之说那是因为社会造成的不平等,但在爱的面前,人不因贫贱而平等!
梦鸽如果真懂爱孩子,出事之后她不应只想着怎么为儿子脱罪,她应先跟孩子诚实地交流了解事实,然后公开道歉,教孩子认错,让他明白到底错在哪里?退一万步来说,即便法律最后脱罪成功,不管受害人是何身份,梦鸽作为女性,难道她觉得儿子率领4个小伙伴在违背女子意愿的前提下和她“轮流发生性关系”是对的吗?但我看到梦鸽在媒体上回应那个写信质问她引导失职的父亲,竟然是说从文字确定人不是父亲。从这一点,很难让人相信梦鸽给儿子的教育会是对他有利的!
有人说梦鸽是出于爱,才会急于为儿子脱罪而不折手段。但她有没有想过,如果此次她儿子顺利脱罪,那他未成年的心灵里会种下什么样的种子?他会有真正的是非对错吗?他难道不会就此以为:只要不被法律逮到或逮到不被定罪,就是无罪?那他未来就会从此焕然一新改头换面当一个彻头彻尾的好人了吗?
如果他未来再犯罪,你觉得他可能比这次危害小吗?如果越走越远,李天一的结局会如何?可想而知。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法庭判李天一的这10年,是在给李天一一条生路,把他从越走越远的悬崖上拉回来。梦鸽如果不懂,爱越多,害越大!
这就是父母的“爱之害”!
有多少父母不明白“爱之害”的危险!他们以为生下孩子,给最好奶粉、给最好衣服、给最好玩具、给最好学校、最好补习班、最好家庭教师、最好电脑、最好的房子、最好的车子、最好的…孩子就会有最好的未来吗?
比起教会孩子一堂功课,教会孩子整理书包、养成阅读习惯、想清楚为何要读书、养成好的学习习惯更重要!比起教会孩子赚钱,先教会孩子赚钱的目的是什么、钱的真正价值是什么更重要!比起给孩子灌输成功学,教会孩子懂得什么是真正的成功更重要!…
一个真正爱孩子的父母,给予孩子一生最大的财富,就是在18岁之前交给他一种本领:即便父母撒手不管,孩子一样可以很健康快乐地独立生存生活下去。这样的孩子,你说他怎么可能会没有一个精彩美好的人生呢?
梦鸽给全天下的父母一个永远的警戒:爱你的孩子,请先学会如何爱他们!
朋友问过我:如果你有孩子,你希望他将来做什么?
我答:如果他不懂选择自己的职业和人生,我养他干嘛?
朋友问:难道他就算万一当强盗你也不管吗?我答:我会在那之前教会比当强盗更有前途和乐趣的本领,这是做父母的基本职能,我相信我能胜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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