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残疾人,该自愿捐助还是行政摊派?
今天一进公司大门,就碰上财务小张急匆匆地赶着出门,一问之下,才知道赶到公司管辖的税务所去交一笔款。
等她回来一问,竟然不是到税务所去交税,而是交钱给北京市残疾人协会。
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规定,凡是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福利企业除外)、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均应按照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不少于1.7%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按照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应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保障金按照单位上一年度6月实发工资数额和12月实发数额平均数的15%缴纳。
一个朋友的公司,刚刚起步的亏损企业,法人加上总经理统共才2个人,要交纳578元;而另外一个5个人的小公司要交纳1445元。
阿冈从来都极其支持公益事业。虽然收入不算高,因为父母家庭的总总原因,到现在个人始终身无分文继续,但是今年到目前为止至少个人捐过5000元,连最艰难的02年、03年,每年也捐过2000元。
这些绝对是心甘情愿的。
但是面对眼前的两张缴纳收据,心里实在是疑惑重重:
到底支持残疾人就业,是该企业自愿捐助?还是应该通过北京市政府出面干涉、税务局硬性行政摊派呢?
除了上面那个大问题,下列几个问题不知道如何解答?
1、《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和《北京市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的具体规定到底条款是什么?是不是规定每个企业多必须雇用残疾人?那么没有合适残疾人上岗的单位,是不是干脆就花点钱雇一两个供着?
2、如果按照每个单位雇用残疾人比例不得少于用人数1.7%,那么现在北京上岗工作人数1500万左右,那么就需要有将近200万的残疾人,有这么多的残疾人需要安置吗?
3、北京工商登记注册在案的大大小小公司现有正常户200多万,扣掉有安置残疾人的单位,至少有150万个公司需要交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吧?2个人的公司都要交500元,5个人的公司要交纳1445元,那么100人的公司该交多少钱呢?大家不妨粗略估算一下,平均一个公司如果缴纳1000元,150万个公司一年就是缴纳15亿。那么这笔资金该保障多少残疾人就业呀?年年如此?会积累多少资金?
4、这笔资金,到底是税务局收呢?还是北京市民政局?还是残疾人协会?那么请问,如果是残疾人协会和民政局,他们有什么样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给他们什么权利能够让税务局替他们收款?甚至要和企业纳税捆绑呢?
5、一年15亿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到底用到什么地方了?谁来给那些交钱的企业交待?
6、交纳了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企业,能象国外和港台地区那样所有公益捐赠可以冲抵企业所要交纳的税金?
7、请问企业日常的税收中,难道不包括市政建设?不包括公益事业?不包括残疾人关爱?那么建机场要交机场建设费、经过高速公路要交过路费、连社会福利的公益关爱都要硬性企业按人头缴纳……请问税务局每年向企业收的8.5%的营业税和33%的所得税,都到哪里去了?
……
这一连串的问题,实在是让人百思不解,实在无从寻找答案,不知哪路高人能给与指点迷津一下?
说实话,现在创业办公室,实在是举步维艰,处处是墙壁让每个小企业头破血流、大企业负累艰辛,为何每两个月还会都出现一两个不同名头的缴费或者难题让各路大中小企业管理人头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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