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利比亚的有关行为规定
(2008-08-15 16:52:14)
标签:
杂谈 |
分类: 利比亚 |
这几天忙到飞起!我们反反复复的这个利比亚项目总算是开工了。
这周日一大早的飞机,这几天忙着收拾行李,公家的行李,私人的行李,一个字:累啊!
许多听说我要去利比亚的同志们都强烈要求我多拍一点照片,因为这个国家实在是比较神秘。我当然也想多拍一点照片,不过,同志们,有难度啊!下面把我前一阵子吃饱了没事干的时候翻译的几款条例贴给大家看看吧:
入境之严禁行为
1.
2.
3.
4.
惩罚严重的行为
- 贩毒,通奸,非婚性行为以及同性恋
- 收集,购买以及出口
- 非婚性行为以及同性恋(再次强调,可见这要是被逮住了,后果不堪设想)
- 给公众建筑物,港口,机场,军事基地以及车辆,工业基地,桥梁,使领馆,制服及穿制服的服务人员,清真寺内部以及坟墓拍照都是违法行为。有以上违令行为者可能被捕。
看见没?拍个照片有可能要进监狱的!
不过,不要着急,没有照片,我还可以写字啊。而照片呢,早晚都会拍一些的。
让我们共同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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