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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感悟 |
这个目标的订立依据主要有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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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上周末,整好背了5个星期,结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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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3.
唯一令我感到安慰的是,在我读德文书刊的时候,还能够很准确地辨别出哪些生词是我背过但是没有记住的。也就是说,我现在的记忆力只够混个‘脸儿熟’的。沮丧啊,沮丧,难以言表。
夜深人静的时候,我躺在床上,突然就想起了读高中时候的英文课。那时候每篇英文课文后面都有超过50个生词要背。今天学习,明天老师就要课堂提问或是听写。我们的英语老师是个绝顶聪明的人,这不仅表现在他学术水平的高超上,还表现在他极其精确的对学生的认知上。比如,他扫一眼我们五十几个学生,马上就能知道,谁背了书,谁没有背书,然后随手一纠就是一个准儿。被老师叫起来回答不出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接下来要发生的事情:他总是能够找到一个很好的角度,用非常礼貌,幽默,有时甚至是优美的语言,带着儒雅的微笑,用一口标准的京腔,将你在全班同学面前讽刺得恨不能立马凿一条地缝钻进去。这种体验不要多,一两次之后,你哪怕就是拼了晚上不睡觉,也是要把第二天要背的英语单词背个滚瓜烂熟地。人要脸,树要皮啊,连我这样一个上课说话,下课抄作业,有勇气把老师气哭,天不怕地不怕的学生,也一样是要乖乖的背书。
而我对自己记忆力的自信就来自于那一段时间。毫不夸张地说,50个单词,10分钟搞定。俺娘可以作证,我为了不被抓,常常请我娘模拟提问。所以,我有这个印象。那些单词背得那叫一个牢靠啊,到今天都深深地刻在脑海里,比如有一个单词是:expeditionary,意思是:远征的。出现在一片描写远征军的课文里。这个单词n多年也没用过一回,可我就是记得。看来人有点恐惧心实在不是一件坏事,当然只是对我这样的学生而言。
然而再看看现在,昨天背的单词,今天就忘了一个精打光。如果我还在我的英语老师麾下,恐怕现如今我打地洞的本事已然是天下无双了,随随便便挖一下,就能跑到地球的另一面了。
郁闷,沮丧,一言难尽。难不成真的是年纪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