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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历史建筑遭遇“现代推土机”

(2013-07-12 08:38:09)
标签:

杂谈

时政

文化

文物保护

历史建筑

分类: 阅报随话

 当历史建筑遭遇“现代推土机”
2013年6月10日深夜,两辆钩机开进广州市区的金陵台,

把有一定历史价值的两幢民国时间的建筑拆平。(图源网络)

 

当历史建筑遭遇“现代推土机”

——迅速遏制历史建筑被强拆势头的思考

   

    6月10日,广州发生罕见强拆历史建筑事件,罕有的四十年代现代主义建筑金陵台、妙高台被一夜拆光。这一骇人听闻的强拆在网上引起震动与声讨。

    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曾经在去年5月24日组织专家对金陵台、妙高台建筑的保护进行现场讨论。专家认为其历史、艺术、科学和社会价值较高,建议采取必要措施加以保护,拆迁被叫停。但由于建筑不属于文物保护单位,广州市历史建筑名录也尚未出台,使得这些建筑无法获得一个能受到有效保护的身份。最终施工方还是无视政府“缓拆令”,于深夜突击将其拆除。无独有偶,6月28日,在南京太平南路,又有两栋非常精美的的民国建筑被夷为平地,而在去年,这两栋民国建筑均被列在了“免拆名单”上。

    我所在的上海市黄浦区,是上海市区历史建筑单体数量最多、建筑风格最丰富的地区,在历史建筑保护方面有过两个成功模式,一是城市黄金地段的老商业街区和办公街区的外滩“置换”模式,二是城市居住型历史街区的“新天地”商业化改造模式。但是,黄浦区也频频发生了名人故居、优秀建筑等历史建筑被拆除的事件。去年春节期间,两栋具有民国时期老城厢典型代表风格的庭院式建筑被“一夜拆毁”,与广州、南京两处民国建筑被强拆的悲剧遭遇相似。

    广州、南京等地历史老建筑均遭遇被“现代推土机”强拆的命运,凸显了当前历史建筑保护工作面临着非常严峻的问题——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建筑该如何保护?历史建筑岌岌可危,原因何在?笔者认为:

    其一,法规上的缺陷。目前,我们只有“文物法”,而对那些未列入“文物”的名人故居、优秀建筑等,就缺乏法规上的保护。2003年,上海出台了全国第一部有关保护历史街区和建筑的法规,上海市政府正式批准了12个历史文化风貌区,总面积达27平方公里。但即使依据这个条例,上海优秀历史建筑保护率还是非常低,才632处共2138幢。相比国外不少城市,我们与他们的差距非常巨大。所以,完善文物法和立新保护法已刻不容缓。

    其二,认识上的偏差。对历史建筑保护,一些城市的主政者有两个认识偏差。一是认为这些未列入“文物”的历史建筑,建筑质量已相当破败,在文化价值和社会效应上不可能达到世界文化遗产的高度,没有必要再予以保护了。二是认为历史建筑可以采取拆了之后重建的途径予以保护,将一些已经破败的老建筑拆除,保留部分有价值的建筑材料,异地重建。这样既保证了城市大拆大建,又保护了历史建筑。而文物专家则认为,历史遗产保护要坚持“整旧如故,以存其真”的原则,异地重建是新造的“假古董”。

    其三,模式上的误区。目前城市的历史建筑保护模式,主要是政府管理部门自上而下的目标控制和监督,还没有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没有通过适当的经济、法律手段,实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的良性循环。同时,历史建筑的再开发与再利用采取多种模式,又往往容易“走歪”,一些开发商投入资金后,就不服从保护规划要求为所欲为,反而破坏了原有的建筑风貌。

    其四,操作上的惰政。未列入文物保护的历史建筑主要是单体建筑,零星散落在城市之中,而且很多分散在旧城区、老城厢等危旧房改造地区,因而很难独立划定封闭的管理范围。同时,由于历史原因,历史保护建筑的产权状况比较复杂,存在与其产权人的利益冲突,使保护建筑的修缮保护难度增加。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地方政府管理部门就不愿花很大的功夫去做规划、协调等工作,干脆将危旧房和历史建筑混同对待,一锅端予以拆除了事。

 

当历史建筑遭遇“现代推土机”

    2013年6月10日深夜至11日凌晨,广州民国时期历史建筑金陵台和妙高台的部分建筑被两辆

钩机悄然铲平。金陵台和妙高台去年评估时被认为是历史建筑要求保留,从去年5月中旬开始

开发商拆迁“通顶”而受到关注,后曾被越秀区文广新局、市规划局等部门紧急叫停。

当历史建筑遭遇“现代推土机”

去年春节期间,位于上海市黄浦区老城厢大境阁两栋具有民国时期老城厢典型代表风格的庭院式建筑

一夜之间被拆毁。据调查,被拆的两栋相连的建筑都是民国时期“颜料大王”赵竹林所建:分别是

万竹路41号的“赵公馆”和青莲街113弄2号赵竹林为儿子结婚所建住宅。上图为原先的万竹街41号

“赵公馆”外景,下图为两栋具有民国时期老城厢典型代表风格的庭院式建筑已成一片废墟。 

 

    著名古建筑保护专家、同济大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研究中心主任阮仪三教授认为,历史建筑屡屡被强拆的事件为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再次敲响警钟。阮教授认为,从深层次解读,出现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我们中不少人,甚至包括不少干部,对历史文化的价值和其对一个民族、对一个国家的兴旺意义缺乏认识。在经济利益驱动下,对此破坏有的视而不见,有的甚至甘做“败家子”。为此他竭力呼唤“对历史文化应存敬畏之心”,为民族为历史留住祖先的根。

    随着全国新一轮以棚户区改造为主的旧区改造热潮的到来,优秀历史建筑保护必将面临新的严峻局面。那么,未列入文物保护单位的历史建筑如何保护?为此,呼吁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必须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强拆历史建筑的势头。

    首先,应当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优秀历史建筑的联合保护机制,建立由各地政府主管部门和文管会等参加的历史建筑保护委员会,并进一步就联合保护中各部门的职责范围、运作程序、工作要求、相关责任等加以明确和细化,以增强工作中协调性和操作性。

    其次,要组织开展新一轮本地区历史建筑状况大普查,由有关专家参加的特别论证小组对历史建筑进行逐一论证、定性、分类,向市历史建筑保护委员会提出意见。上海市政协曾在去年发动有关专家委员进行过一次名人故居大普查,并向市政府提出了一份名人故居名录。建议各地政协也可以借鉴,发挥优势,建言献策,积极参与到历史建筑保护活动中来。

    最后,要进一步严格执行和完善旧区改造有关实施细则和规章,凡是涉及到历史建筑的地块改造必须由市一级规划部门审批,市规划部门的批件必须由市历史建筑保护委员会同意。对优秀历史建筑所有权、使用权的调整(包括动迁置换政策)应有更详实的规定,要具有可操作性。

    只有这样,才能迅速遏制历史建筑岌岌可危的势头,才能进一步完善历史建筑保护资金投入机制、运作模式等机制,鼓励全社会积极投入到保护优秀历史建筑的行动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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