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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水诗案和乌台诗案都不是中国文祸史上的喜剧

(2007-01-21 21:05:20)
分类: 随笔杂谈
   前些日子媒体上引人关注的重庆公务员写短信被拘事件(亦称“彭水诗案”),终于得到了“完美结局”。涉嫌诽谤被刑拘的秦中飞被认定无罪并获国家赔偿后,近日经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政法部门不依法办案,党政领导干预司法的案例。目前,当地正在组织政法机关学习反思,县委书记蓝庆华已被免职。
    当初看到这则新闻时,很自然地联想到我国历史上一桩著名的怨案——“乌台诗案”。案中人是至今为人尊崇的大学问家苏轼老先生。北宋神宗年间,御史中丞李定、舒亶等人摘取苏轼《湖州谢上表》中语句和此前所作的诗句,以谤讪新政的罪名诬告苏轼,致使苏轼被抓进乌台(御史台),一关就是四个月,受尽折磨和羞辱。
    好在这两桩相隔九百年的“诗案”都以“喜剧”收场。秦小先生无罪释放,平反昭雪,获国家赔偿,迫害人县委书记免职。苏老先生免死获释,贬往黄州充团练副使。所以有学者说:“在中国文祸史上,乌台诗案,是唯一以喜剧收场的文字狱。”
    然而,这两个“诗案”却是让人笑不起来的“喜剧”。
    学者称“乌台诗案”为喜剧,我理解这是学者在庆幸:宋神宗还算清醒,刀是举起来了,但没有落下来。如果,那些小人得手;如果,神宗真的被激怒;如果,中国文学没有了苏东坡的话,这座壮丽的文学华厦真有坍了一角的感觉。从这个角度认识,对中国文化来说确是“喜剧”。但从几千年的中国文化历史来观察,“乌台诗案”同数不胜数的“文祸”一样,是中国文化的“悲剧”、“惨剧”。前些年,出版过一部《中国文祸史》,整整四大本二百万文字,较为详尽地记录了我国自有文字以来,知识分子“因言获罪”的悲惨史实。中国“文祸史”上的惨痛案例真可谓罄竹难书!
    就苏轼老先生来说,“乌台诗案”对他的打击是惨痛而又深刻的。对此,余秋雨曾在《苏东坡突围》一文中作了阐述和剖析,读了让人掉泪。苏轼在给挚友的信中自述:“得罪以来,深自闭塞,扁舟草履,放浪山水间,与樵渔杂处,往往为醉人所推骂,辄自喜渐不为人识。平生亲友,无一字见及,有书与之亦不答,自幸庶无免矣。”这段让人心酸心悸的文字,足见“诗案”伤害之重。
    至于“彭水诗案”,在庆幸之余带给我们更多的是对中国司法制度和中国文化环境的思考。在共和国历史上,“文祸”、“文字狱”事件层出不穷,不足为怪。但文革以后尤其在今天,发生类似“彭水诗案”的事件已属罕见。但透过这个事件,人们还是看到了中国几千年历史上酿造“文祸”、“文字狱”的思想根源和思维定势还是残留着,人们可以从自己身边的地区、单位不时感受到,只不过如今的大环境没有给这些封建残余以作祟的机会罢了。由此可见,中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道路还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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