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捐款还要交纳税金,你做何感想?而我们现实生活中的捐款如果交纳税金的可能性,已经把‘如果’二字真的砍掉了,是一件真事!你又怎么想?
全国人大代表、广东茂名市工商联会会长倪乐说,他感到不可思议的是自己捐款100万元,最后还得交纳近60万元的税金!<(齐鲁晚报)2007.4.27。>
笔者看到这则消息,感到特别滑稽,中国的一些地方税务局搞的什么制度,难道脑子进水了吗?试想:一个人积极热情的去想做善事搞募捐,但最后还得到税务部门交纳税金。其可笑的制度让人百思不解,捐款本来就是一次善举,是一次在自愿的前提下做的奉献,让奉献再拿出附加税金,再作为纳税人奉献给国家,这是什么逻辑,估计税务部门的专家也未必搞懂.
笔者不知道有些官员整天坐在办公室大会小会的像农民进城赶集一样的热闹是为了什么?纸上谈兵,不从实际出发,遇到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问题就大推小让,甚至是毫不沾边的对接,让我们着实感到部分政府官员的庸才思想以及迂腐让百姓实在失望。
捐款还要交纳税金,笔者感觉严重挫伤了做善事人的积极性与自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