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晚了些.在单位后面巷子里的小吃店里吃工作餐.那家店很小,但鸭子做得很好,所以生意很好.巴掌大的地盘摆满了桌子,人挤挤挨挨地坐在一起,吃什么看得清清楚楚,说什么也听得明明白白.
背后那一桌坐了一群大嗓门,男人们喝得有点高,个个很兴奋,旁若无人地大声喧哗着.开始很反感,不一会竟然也听出了兴趣.当然,注意力只能集中到某一个声音上面去.
那是一个曾经有过婚变的男人.他说:"那些年我和媳妇搞不好闹离婚时,我只提了三个条件."
听的人都很感兴趣,我也来了兴趣,什么男人离婚还谈这么多条件?
"我说第一,孩子不能改姓.不管你以后还嫁不嫁人,孩子跟着你,一不能改成你的姓,更不能改成别人的姓."
众人附和.
"第二,我每月要给他多少生活费,不管她是否需要,我一定要养自己的孩子."好象很男人的样子.
"第三,孩子以后上什么大学找什么工作都得我说了算.这么说我也觉得有点不尽情理,但我必须把话这么说在前面,这才是负责任的表现."这话一出口就被人否决了,其中还有人引用了法律条文来反驳他,似乎不太行得通
"我定了这么三个条件后就两手空空地从家里走了,跑到云南去做生意.没想孩子长大后发现还是我对他好,所以老是跑到云南去找我,所以不得已才又和我老婆和好了."
加载中,请稍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