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忘记第一次读到村上春树的《遇见100%女孩》是什么年纪,我清楚记得的是:我耐着性子读完了,然后不屑一顾地把它扔到一边,心中百思不得其解:为什么有许许多多人说它写得非常之好,说自己深深感动?
四月一个晴朗的早晨,我在原宿后街同一个百分之百的女孩擦肩而过。
不讳地说,女孩算不得怎么漂亮,并无吸引人之处,衣着也不出众,脑后的头发执着地带有睡觉挤压的痕迹。年龄也已不小了——应该快有30了。严格地说来,恐怕很难称之为女孩。然而,相距50米开外我便一眼看出:对于我来说,她是个百分之百的女孩。从看见她身姿的那一瞬间,我的胸口便如发生地鸣一般的震颤,口中如沙漠干得沙沙作响。
这样的相遇让人感动吗?这就是100%女孩吗?当时的我真的很不屑。不漂亮、不吸引人、衣着不出众、头发还睡乱了——这样的女孩也能吸引男生,也能称为100%女孩?100%女孩应该是整洁明亮精致的,一见钟情应该是浪漫唯美的,怎么可能是这个样子呢?遇见一个拉里邋遢的女孩子,一见钟情就发生了?简直,不可思议~
今天重读,距当时已经匆匆数年。在这数年里我终于明白,爱情并不是偶像剧里那么不食人间烟火那么肤浅,也并不是只有帅哥美女才能拥有爱情,或者只有他们的爱情才叫爱情,才格外美丽。
在某个时刻,平凡的你我没有任何准备地遇见了某人,TA在别人眼里也许微不足道,可TA却深深吸引了你,从看见TA身姿的那一瞬,你的胸口便如发生地鸣一般的震颤,口中如沙漠干得沙沙作响。这样的爱情,无非是两个平凡的人相遇到一起,可是于这平凡的两个人,却有着无比重大的意义,因为,爱,在他们的心里激起巨大的回音。
感动于村上文字的人,是因为他们从中看到了真正的爱情吧?它剥去了所有花哨的外衣,却依然真诚,依然拥有令人震颤的力量。爱的伟大不在于其他,只在于它本身的意义,因为此,芸芸众生的爱情一样深扣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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