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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眼无忌房产年货杂谈 |
分类: 闲言碎语 |
过年了,办些年货是必不可少的。记忆中的年货就是诸如花生、瓜子、糖果、烟酒、衣服等,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年货,零杂的很,不胜枚举。以前,过年期间很多商店不开张,一些生活必需品需要提前储备,因此,一直以来对年货的理解即为“为过年而购储的货物”。现在看来这个观点需要更新了,作者在几家报刊上看到有些人已将家电、汽车甚至是房子也列入了年货的范畴,这一步进的着实不小。
家电、汽车对于很多家庭来说不承受太多的支付压力,而选择在过年期间购买只是图个喜气,为过年营造更为欢庆的氛围。房子就大不一样了,这样的年货,对于刚需来说是渴望至极,可没有一定实力是办不起的,因此它不太可能成为大多数无房人的年货。
就目前的房价水平来看,房子成为年货倒更象是一种笑谈。我们都知道,对于一般人来说过年消费是一年中最为显著的一次性消费,他不具有可持续性,也不大会有人为了一次过年而倾其数年甚至是数十年的积蓄,毕竟过完年,日子还得继续。
那么房子成了哪些人的年货呢?首先是高收入人群。他们或有足够的积累尚未置业,或是再添新居,赶上过年,自然就成了年货。对于这类人,房子才可算是真正的年货。其次是住房改善型家庭,将改善计划于节前实施,此类,“貌似”也能称之为年货。最后一类是倾几代人之积蓄咬紧牙关最终穷的只剩下房子的人,新年住新居,人是银行的,两行热泪伴除夕。这应该就不叫年货,应该叫“年祸”,好好一个年谁让你去捅了高房价的祸!
费了那么多的话,其实狭义的说,房子是不动产,不属于货物,无论对谁都不应称为“年货”;广义的,从我们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所应匹配的生活状况角度讲,年货也应该是属于一种略高于日常生活水平的消费品,是可有可无的,不会因缺少而影响“衣食住行”基本的生活条件。显然,住房对于相当一部分人来说并非这样。你可以说它是你的“年货”,说明你已经比很多人富有了!
岁岁新春节相似,家家年货样不同。过年也要量力而行,人家办的年货是房子,你就先办台车子嘛,实在不行就果子瓜子,不就图个乐子吗?我们正在全面建设的小康社会,其中一个重要指标就是人均住房30平米以上,怎么理解将来也不应该让你住着小康房喝着西北风吧?盼头应该是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