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记得一个很要好的朋友,和她从小一块长大。她还有个聪明可爱的妹妹。小时候家里生活不富裕,父母亲也很少给她俩零钱用。因为还是小孩子,嘴特别馋,看见好吃的总忍不住流口水。夏天一到,冰棍自然就成了她俩的最爱,尤其是姐姐,一次准能吃上三四条.
有一次,姐姐意外的发现母亲藏在遮盖缝纫机桌面的花布底下的一个秘密:母亲在那儿存放了些零钱。姐姐喜形于色,一时贪嘴拿了些零钱买冰棍,不料给母亲察觉钱少,最后在她的严厉追问之下,姐姐说出了真相,遭到母亲的痛骂。当时的姐姐也悔恨不已,发誓下不为例。
光阴似箭,姐姐长大成人,她的妹妹也上了小学。让人惊奇的是,同样的事情竟然也发生在妹妹身上。更离谱的是,妹妹将母亲的钱明目张胆的一张张有条不紊的整理在集邮本里,以备随时取用。以后家里就陆陆续续的多了些化妆品,洗发水,淋浴露之类的东西,心直口快的姐姐觉得那些从天而降的玩意实在是来路不明,就告知了母亲,可让她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母亲对她说了一句:“那是你妹从外面‘拿来’的。有什么大惊小怪的!”不仅如此,母亲对妹妹的态度愈加和蔼可亲,宠爱备至.
日子就象流水一样悄悄而逝.等姐姐大学毕业,拿到第一份工资,正准备打电话给家里报喜,可却意外的在电话的那头听到了母亲悲痛欲绝的哭喊:“小琳,你要救救妹妹,她偷人手机被抓去看守所了!”......
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它给我们带来的不单止是“小时偷针,大时偷金”的惨痛教训,还引发了我对这事件的更深入的沉思:
为什么两姐妹同样犯错,她们的母亲会采取两种截然不同的方式对待?为什么姐姐拿钱被看成偷窃行为并严格管教,而妹妹却倍受呵护并疼爱有加呢?
再看看这位母亲,其实她对偷窃是违法行为应是心知肚明的,但又为何一而再,再而三的纵容小女儿的这种无法无天的偷窃行为而不予制止呢?
我想,这归根结底就两个字,都是偏袒惹的祸!
我们都知道,在如今的家庭里,独生子女的待遇简直就是“掌上明珠”。如果还有几个兄弟姐妹的话,父母亲通常都会偏袒最小的。这是自然规律,理由说不清道不明。也许正是这人之天性,多少当了哥哥姐姐的,地位也就从此一落千丈,折戟沉沙于此矣。
家庭里偏袒年龄最小的不足为奇,学校老师对好生的偏袒也就更屡见不鲜。君不见同样的一道作文题,好生与差生若同时离题,即使要扣分,有些老师往往会在好生面前手下留情。
农村里的偏袒则表现在“重男轻女”一面。生了男孩必须要摆隆重的赏灯仪式,张灯结彩,大宴宾客;相反,生了女孩就无形中多了个赔钱货,充其量也只是几桌满月酒,随便马虎了事。
然而这些偏袒都没有触犯法律。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你是一个劳苦功高的国家干部还是一名默默无闻的平民百姓,只要你偷摸拐骗,杀人放火,贪污受贿,无一不受到法律的严惩制裁的。即使能一时脱身,最终也难逃法网恢恢。
那位朋友的母亲正是没有深刻的意识到这一点,从一开始就偏袒维护而没能及时制止,以后等到泥潭越陷越深已无法挽回。
俗语说:“子不教父之过也。”,做家长的在原则和法律问题上偏袒孩子,除了给孩子饱尝可怕的苦果之外,带给他们只有无穷无尽的悔恨和挥之不去的心灵创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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