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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历史《芈月传》陈景元时评 |
分类: 秦陵、秦俑的是非之争 |

在遗留至今的几乎所有能够找到的古文字字形中,“芈”单独出现的机率是很低的。人们要想找“芈”字原始的写法,要想与俑坑陶俑身上的陶文对号入座,而找出它的原始出处,估计是不可能的事情。但不管怎么样,它终究是古文字中曾经存在的一员,总是在历史上曾经单独存在的一个字。也就是说,虽然在众多独体字中,找不到它存在的可靠字形,那么人们在众多合体字中,能不能找到它的形象和痕迹呢?通过人们坚持不懈的努力,终于将它一个个都找到了。
从汉字的字库里,找到“畢、篳、華、崋、澕、樺、燁、曄、驊、鏵”这些标准汉字,实际上这些汉字,都由几个独体字组成的合体字,除了字的头顶有个“帽子”之外,它的下方都有一个标准的“芈”字。人们回头看看,这一些的“芈”字古文字与俑坑那个陶文的形象,就己经非常地接近了。即使在当代出版的《史记》之中,“芈”字也有五种不同的写法,所以将众多的“芈”字,从各种合体字分离出来进行辨认,应该是非常合乎情理、也是一种最正确的选择。
所有古文字资料,全都展示在世人的面前,人们完全可以确认俑坑的那个所谓的“脾”字,肯定就是段熙仲认定的“芈、月”两个字,应该认为是一个谁也无法否认,更是一个不可以被任何人逆转的事情了,从单纯的学术论证角度上去看,争论的最后结论应该是有眉目了,这项研究也应该划上一个句号了。而让人不可理解的是,就在这一种大局已定的情况之下,袁仲一等考古学家们,本来也应该就此止步,应该去面对现实,并且应该去调整自己以往的那种思路了。
但是他们并没有这样做,有种种的迹象表明了,一场新的学术争论,又被他们逐渐地推到争鸣的讲坛上来了,袁仲一和他的许多支持者,仍然做出超常的反应。他们从另外一个角度,向自己的学术对立面,提出了一个新的反驳意见。他们坚持说:“陶俑身上的陶文,是一个字不是两个字,一个完整的陶文,一个完整的字,怎么能够采取拆开辨认,把俑坑一个好端端的陶文,竟然被割裂开来变成了‘月、芈’的两个字,这样一种做法,是严重违背古文字释字常规的。
袁仲一对于陶俑身上那一个陶文,到底是不是“芈、月”两个字,已经闭口不谈了,他最新的观点是:“人们在释读古文时,必须忠实于原有字形,不能把一个完整的陶文,采取拆字的方法进行辨认。”人们应该如何回答他新的挑战?首先他对于汉字为什么不能进行拆分的问题,并没有拿出多少有说服力的理由来。人们应该知道,将一个完整的文字拆开来,字义可能有所不同,但是谁也不能因此就否认一个完整的字,本身是可以由多个独体字构成的这个造字法则。
汉字发明和使用,是一件非常奇特有趣的事情,几乎在每一个朝代,都能够造出很多的新字来,所以汉字的数量实在是多得非常惊人的。比如,在《康熙字典》中,有47000多个字;在《中华大字典》中,有48000多个字;在《中文大辞典》中有56000多个字;在《中华字海》中有85568个字;在北京国安资讯设备公司的《汉字字库》中有91251个字?据统计,自公元前2098年的炎黄时期开始,一直到2012年的现代,估计出现过的汉字的总数量,已经超过了l0万多个。
汉字数量浩大,但最常用的汉字,仅仅只有3500多个,汉字的造字方式和结构,也是千奇百怪、变化无穷的。比如:两个“人”字,能组成一个“从”字,而三个“人”字,能组成一个“众”字。两个“日”字,就能组成一个“昌”字,而三个“日”字,能组成一个“晶”字。在现实生活之中,谁又能否认有的汉字,是由上下两个独体字组成,谁又能否认有的汉字,是由左、右两个独体字组成的,谁又能否认有的汉字,是由三个、四个、甚至更多独体字组成的。
在中国有许多古怪的文字,绝是大多数的人,既读不出它的音,也不知道它的含义。比如:两个“又”字,一般都认识它是“双”字,但是由三个“又”字和四个“又”字,组成的“叒”字和“叕”字,就不知道到底是什么字了? 如果再将两个“田”字,三个“田”字,四个“田”字叠在一起;又人们将两个“鱼”字,三个“鱼”字,四个“鱼”字叠加起来,又将两个“龙”字,三个“龙”字,甚至四个“龙”字捆在一起,人们就很难认出它们都是一些什么字了。
或许人们还记得:民间经常将“招、财、进、宝”和“黄、金、万、两”这些字,拼叠成了一个吉祥字。在陕西广大城乡的大街小巷之中,也经常能够看到一些小吃店家,在大门口高高地挂着一个奇怪的金色大字,虽然谁也不知道它到底叫什么字,但是当地的大人小孩,一口气就唱出它的意思来:“一点飞上天,黄河的两边弯;八字大张口,言字往里走,左一扭,右一扭;西一长,东一长,中间加个马大王;心字底,月字旁,留个勾搭挂麻糖;推了车车,走咸阳。”
在现实的生活中,有许多的文字,人们确实是很难认识的,但是碰到了又不能回避,不能不去面对,所以聪明的人,往往就会用自己最熟悉的语言,将它们形容出来、比划出来。也就是说,人们可以将一个不认识的字、笔划很多的字,拆开分解成为好几个字,来进行辨认、来进行书写,总之难不倒任何人,会用各种方法,将自己碰到的怪僻字,逐一地将它们忠实地记录下来,保存下来,也可以对这些材料,不断地进行琢磨,最后或许真的就能够揭开很多的秘密来。
在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常用“弓长张、立早章、古月胡、口天吴、木子李、人可何、言午许、木易杨”等口头语,可以形象地表述汉字的基本结构。“张”字,可以拆成“弓”和“长”;“章”字,可以拆成“立”和“早”;“胡”字,可以拆成“古”和“月”;“吴”字,可以拆成“口”和“天”;“李”字,也可以拆成“木”和“子”;“何”字,可以拆成“人”和“可”;“许”字,当然可以拆成“言”和“午”。汉字这种分分合合,根本不值得大惊小怪。
在同样的情况下,谁又敢断言很多怪僻字,只是一个独体字,而不是一个合体字?谁又敢说很多怪僻字,是不能够拆开进行辨认的?谁又敢说秦俑身上这个怪僻字,不是由“月、芈”两个独体字组合而的?人们不禁要问:即使袁仲一等人将陶俑身上这个怪僻字,释读为“脾”字,难道这一个“脾”字,不是合体字,而是独体字?不正是自己先将它拆成“月、卑”两字,再去做各种文章的吗?由此可见,袁仲一提出汉字不能拆分的观点和主张,根本就是站不住脚的。
人们应该怎样对待独体字和合体字的问题呢?所谓独体字是指一个汉字,只有一个单独的形体,而不是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形体组成。独体字大都是一些简单象形字和表意字。这一类字,是从图画演变而成的,每个字是一个整体。如日、月、山、水、牛、羊、犬、戈、矢等,都是独体的象形字;又如天,立,上、下、一、二、三、见、门等,都是独体的表意字。这种独体字,是不能将再进行拆分,而成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形体,拆了就不成为一个完整的字了。
实际上,独体字在现在使用的汉字里面,所占比例是很小的。绝大多数的汉字,都是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独体字组成的合体字,而独体字才是众多合体字构成的基础要素,从这一个意义上看,就使得独体字一直成为了汉字结构系统的主体和核心。就秦俑身上的这个怪僻字而言,它到底是独体字,还是合体字,如果是独体字,是不可以拆分的;如果是合体字,是可以拆分的。所以将合体字作为一个切入点,去判断这个怪体字的字义,一切问题也就迎刃而解了。
用合体字的方法,去认定俑坑这个怪僻字,到底合适不合适、到底可取不可取呢?秦俑馆研究室主任张文立,应该是最有发言权的。他在1984年9月撰写的一篇题为《近年秦俑研究述评》的论文中,明确无误指出:“陈景元提出了铁兵器的问题,以及对陶俑的陶文,重新释读为“芈”字,这无疑是正确的。”人们都看到了吧,秦俑馆本来承认,陶俑身上的那个陶文,陈景元将它由原来认定的“脾”字,重新释读为“月、芈”这样两个字,应该是没有一点点问题的。
也就是说,包括袁仲一在内的其他秦俑馆考古学家,如果还要坚持陶俑身上那个陶文,仍然只能是“脾”字的观点,那就是完全站不住脚的了。在这里也要奉劝袁仲一几句话,对于陶俑身上这一个怪僻字,首先要下一点功夫去核对和认真地探讨一下,对于那个陶文,到底是不是真正像传统意义上的“卑”字,还是像各种古文字资料中频繁出现的“芈”字,请先在秦俑馆内部,认真探讨一番,争论一番,等到统一意见后,再对外公开发表,似乎会好一点,稳妥一点。
在学术冲击波的强烈撼动之下,袁仲一等人可能也发现,自己对于“脾”字的错误判读,是太明显了,存在的学术漏洞,实在也是太大了。但是要让他们心甘情愿地接受“芈、月”就是秦宣太后的名字,恐怕在感情上还是很难通得过的。袁仲一在1985年发表的《秦俑坑是始皇陵的陪葬坑》这篇文章之中,提出以下一个全新的观点。文章说:“退一步说,那个陶文即便是芈、月两字,也是与秦宣太后毫无关系。因为俑坑中出土大量陶文,都是俑的编号、或者陶工名。”
在袁仲一看来,陶俑身上的文字,即使真的是“芈月”两个字,也与秦宣太后无关,但是只要有谁能够证明“芈月”不是陶俑制作工匠的名字,那么“芈月”两字的存在,他也许就不再坚持原有否定的态度了。在这里,一定要请他记住自己说过的这一番话,如果陈景元或者是其他的什么人,能够运用充分、可靠的材料,去否定“芈、月”这两个字,确实与塑造陶俑的工匠毫无关系的话,那么就要请袁仲一等人,痛痛快快地去承认芈月就秦宣太后名字的这个结论吧。
人们从《秦兵马俑坑一号坑发掘报告》一书中提供的数据来看,在一号坑中出土的陶俑数量是1087件,而在陶俑身上有陶文的俑,也仅仅只有382件,有字的陶俑只占35%左右,其它大部分的陶俑,身上都是没有任何陶文的。另外,在382件有字的陶俑中,只有62件是印文,其余的都是刻文。这些现象到底能够说明什么问题呢?首先如果“物勒工名”落到实处的话,既然制作的陶俑都要编号,那么就应该做到一个陶俑一个号,1087件陶俑,完全应该有1087个编号。
大部分陶俑没有编号,说明制作陶俑时间,是在吕不韦担任宰相之前。请人们注意,秦国“物勒工名”,是吕不韦提出并且付诸实施的。这里必须调一下,陶俑身上刻的数字,与工匠塑造工作量毫无关系。这是因为,在382个陶文中,带有数字符号的只有190个,但不能说它们是陶俑的编号。在陶俑身上刻“一”的有3个;刻“二”的有14个;刻“三”的有5个;刻“四”的有20个;刻“五”的有32个;刻“六”的有13个;刻“七”的有10个;刻“十”的也有20个。
190个陶俑中,有32个同时以“十”编号,有20个陶俑同时以“四”编号,这难道真的是给陶俑编号的?袁仲一难道不应该将陶俑,有的有号、有的没有号,有的号闲置没有用,有的号竟然同时用了30多次,对这种奇怪现象,进行一番必要解释吗?有一点是完全肯定的:人们有理由相信,在日常事务中,凡是要以编号进行统计,不会出现一个号,同时多次使用的,陶俑身上连号都编得如此无章无法、杂乱不堪,这与秦始皇时期实行四级管理制度完全是背道而驰的。
袁仲一提出陶俑身上陶文只是工匠名字的观点,就更站不住脚了。不知人们有没有注意,如果要说陶俑身上的陶文,一定是工匠名字的话,那么暴露出来的问题就更多更严重了。这是因为;制作陶俑是一个很复杂的过程,制作陶俑的工序也很多,环节也很多,决不是单靠一个工匠,就能够顺利完成的。比如:制坯、造型、干燥、烧窑、彩绘、拼装,参加的工匠人数也数不清,如果在陶俑身上都要刻上名字,就要刻一大片,不然出了质量问题,谁都负不了这个责任。
还有陶俑制作,采用的是大批量的模制方法,有的人大量制作手臂,有的人大量制作俑头,有的人大量制作身躯,等到各种半成品一批一批制作完毕,最后再进行总体的安装,这时制作陶俑躯干、手臂、头部的工匠,都是很不相同的,如果工匠都要去刻名,那是没有办法刻、没有地方刻的。在382个陶文之中,有62个是印文,其余的都是刻文,这说明了62个印文,是在泥坯还没有干透前,就印到上面去的,而其它刻文,都是在陶俑烧制完成之后,才匆忙刻上去的。
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陶俑身上的陶文,人想刻什么就刻什么,根本没有规律性可言。实际的情况是,由于陶俑都是出自众多工匠们的手,一开始只是制作泥坯,接着塑造陶俑形象,绝大多数人是不会惹事生非,去乱刻乱划的;有少数人,在不起眼的部位,拿工具去划上几条线,刻几个名,都是有可能的。甚至将所恨的人,刻在上面,发泄一下,也有可能。过去人们在乡间大树上、石板上、甚至在厕所里,经常看到打倒“谁谁谁”的字,其性质应该都是一样的。
陶俑身上,还有“咸阳、安邑、临晋、栎阳”等字,这是典型的地名,而与工匠名字无关。在陶俑身上,还有“不、少、宫、咸衣”等与工匠名字不相干的字。另外,有五个陶俑的颈部,都刻“冉”字,而在秦国的历史上。以“冉”为名的人,只有一个,那就是秦国早年的宰相、秦宣太后的弟弟魏冉。袁仲一凭什么一口就咬定除了一些奇怪的数字以外,凡是有字的,也包括那一个怪僻字,除了猜想还是猜想,根本没有任何理由,说它们都是制作陶俑的工匠名字。
2016年1月考古学家在湖北棗阳郭家发掘现场找到一件春秋早期的青铜鼎,在这一个鼎上,赫然醒目地显现一个清晰的“芈”字。据湖北省考古所所长方勤先生介绍说:铜鼎上刻有“曾侯作季汤芈鼎”的铭文。当然,铜鼎上的那一个字,实际上也是一个合体字,它是由一个“芈”字和一个像“弥”的字,所共同组成的,而其中的那个“芈”字,当然也是一个独体字。青铜鼎是春秋时期的,陶俑是战国时期的,由于两者相隔几百年,所以书写起来还是有少许差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