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 秦陵、秦俑的是非之争 |
应该说,在文学创作和学术研究中,只要不涉及敏感的时政问题,尤其是秦宣太后是不是叫“芈月”的问题,芈月本人是不是兵马俑主人的问题,任何人都享有充分的话语权,陈景元等人可以不受限制地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而与此相反,任何人如果持有不同的意见和观点,也都享有充分的话语权。双方是完全平等的。如果认为自己有实力、有证据,从学术上战胜对方,完全可以通过正常的渠道和方法,拿出自己的论著,去与对方进行较量,用不着去诽谤别人。
双方争斗的焦点,已经展现在公众面前,人们应该平心静气地进行交流了。如果宣太后葬秦东陵的观点能够成立,意味着宣太后确实与兵马俑毫无瓜葛;如果宣太后葬骊山北麓的观点能够成立,说明了宣太后确实与兵马俑有着直接的关系。由此可见,宣太后陵的位置到底在哪里,决不是一个小事情、不是一个无足轻重的、鸡毛蒜皮的问题,是一个关系到秦俑“定性、定名”是否具有真实性、正确性、科学性的大事情,是一个牵涉到了考古界本身工作的是非大问题。
1974年3月29日,临潼县农民打井挖出陶俑,《青年一代》杂志披露说:“袁仲一凭着广博的历史知识,猛然想到古书有记载‘臣斯率七十余万人,穿治骊山,下及三泉,旁及三百丈乃止。’三百丈,正是西杨村掘井址离秦陵的距离。”《旅游》杂志披露说:袁仲一“根据古书提到秦始皇下令将秦始皇陵向外扩展三百丈,然后停工。经过钻探测量,兵马俑坑在陵墓外城以东,正好在这个范围之内。”于是他向北京写了一封信,并要求上级尽快地派人前来进行发掘。
正如古希腊哲学家素福克勒斯在《奥狄浦斯王》中说的那样:“匆忙的决定是不可靠的。”袁仲一是第一个认定兵马俑是秦始皇陪葬品的人,1974年6月28日,江青作出重要批示,要国务院副总理李先念,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护现场,7月15日匆忙建的考古队开进西杨村,这是兵马俑“定性、定名”的真正源头,在考古队进场前“兵马俑主人是秦始皇”就已经被“四人帮”匆忙拍板定案下来,这是典型的“先定性后发掘”,是严重违反考古规程的一种不正常现象。
毛泽东的“两个凡是”得到了纠正,“一句顶一万句”的时代结束了。不幸的是,江青这个“凡是”,到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仍然被一些人奉若神明,甚至有一个地方,一直怀念着江青:“真要感谢江青,当年没有江青批示,哪里有兵马俑滚滚财源”。“兵马俑主人”1974年6月被“钦定”后,从此就不许任何人有不同意见,谁要有不同意见,就给你一点颜色看看,谁要想发表不同的观点,当然是比登天还要难,他们对付不同观点持有者的办法,那是很多很多的。
剥夺了人家话语权,自己说话就方便了,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谁也管不住他们。当年“四人帮”匆忙做出有关“兵马俑主人”的结论,自然留下各种考古学上的窟窿,为了填补这个学术漏洞,有人声称“三百丈”有出处,有人誓言“56平方公里”有依据,有人断定“吕不韦戈”是铁证,有人甚至还杜撰了“骊山在新丰县南十四里”的假史料。他们在为自己申辩过程中,对宣太后陵位置的各种说辞,是最理亏、最过分、最经不起历史事实检验的。
秦宣太后去世后,她到底葬在什么地方?1984年9月秦俑馆有一位叫聂新民的考古学家撰文说:“秦宣太后陵不在骊山北麓,而且它是位于骊山南麓的蓝田县境内。”秦俑馆另一位考古学家说:“《史记·秦本纪》之中,有‘四十二年十月宣太后薨,葬芷阳骊山’的记载,而芷阳这个地方,只是在骊山西麓的白鹿原上。一会儿说秦宣太后陵在骊山南麓,一会儿说秦宣太后陵在骊山西麓,让人搞不清楚,由此可见,这一时候在秦俑馆的内部,还没有形成统一的口径。
芷阳,是在秦穆公时期建造的一个城,那里有一座霸城宫,霸城宫又叫芷阳宫。芷阳城、芷阳宫的位置,就在现今霸河以西的白鹿原上,秦俑馆认定秦宣太后葬在芷阳,就是指葬在芷阳宫的附近,单单从字面上看,是找不出一点毛病来的。但问题是,过了不久之后,秦俑馆竟然又改口了,说秦宣太后并不是葬在霸河西边的白鹿原之上,而是葬到霸河东边的铜人原去了,一会儿说是葬在白鹿原上,一会儿说是葬在铜人原,她到底葬在哪里,真让人丈二摸不着头脑。
有人会理直气壮地说,《史记》不是说“宣太后葬芷阳骊山”吗?所以说宣太后葬在芷阳城又有什么过错呢?其实,芷阳城屹立在平地拔起的高于周围200多米的白鹿原顶端,所以它又称“霸上”,它控扼着进入咸阳的门户,是一座易守难攻的军事要塞,这是毫无疑问的。《汉书·文帝纪》中,有汉文帝刘恒“治霸陵,因其山,不起坟”的记载。由此可知,霸陵的位置是在霸河西岸白鹿原的东北角,如果说汉文帝葬在白鹿原的“霸上”地区,这种说法也是可取的。
但是这里必须重申一点,芷阳这个地方,应该具有两层的意义:一方面“芷阳”确实是秦国历史上的一座著名城市;另一方面它更是秦国版图上的一个有正式行政区划的建制县。芷阳城只是一个点,芷阳县却是一个面;芷阳城是芷阳县的县治所在地,芷阳县则是芷阳统一管辖下的一个行政区域。难怪在《中囯古今地名大辞典》这一部经典的史籍之中,要毫不含糊地告诉人们说:“芷阳县,秦置。自骊山以西,皆芷阳县地。……盖秦时,芷阳地甚广,不止霸上也。”
可以肯定,芷阳不是一座孤零零的古城,而是一个辖地广阔的大县。两者是互为依存,更是不能模糊混淆的。那么这个芷阳县到底有多大呢?《陕西通志》明确地说:“芷阳,在咸宁之东,横亘数十里,东接绣岭,南抵蓝田。如秦宣太后葬芷阳骊山,去新丰县南十四里,则在临潼界;秦悼太子葬芷阳,而括地志云,‘在蓝田县西六里’,则在蓝田界矣。”当年刘邦从鸿门脱逃,从骊山脚下“芷阳道”返回霸上,可见临潼骊山北麓地区,也都在芷阳县的大版图之内。
《咸宁县志》记载“故芷阳,谓本芷阳地耳,非谓芷阳城、即霸城也。秦时芷阳东境,兼有今临潼、兰田地矣。”《咸宁县志》附有一张“秦彊域图”,图上既有位于白鹿原上芷阳故城,又在图中注明“芷阳县东境”,也就是秦时芷阳县的辖地东部边界,已经越过了东西方向上的整座骊山,这就意味着骊山北麓的广大地区,以及骊山南麓的兰田地区,都在秦时芷阳县辖区之内。所以,秦俑馆认定骊山北麓的宣太后陵所在地,与芷阳无关之说,是没有任何道理的。
秦俑馆1986年后提出新观点,说秦宣太后葬在一个叫“秦东陵”的地方。依据是西安铜人原,有一个以“东陵”命名的乡,有一种水果叫“东陵瓜”,有一个叫“邵平店”的村子,而邵平就是秦代的“东陵侯”。以此推论,邵平这一个“东陵侯”,一定就是负责建造“秦东陵”的朝廷官员。后来在油王村附近的墓葬中,发现一个“芷”字,为此秦俑馆认为,在油王村一带,一定有一个秦宣太后陵。不久之后,国家文物局就确认它是一个“全国文物重点保护单位。
认为存在“秦东陵”的考古学家说:“宣太后、秦悼公子、秦昭王、秦孝文王、秦庄襄王等人都葬在“秦东陵”,有明确的史料记载作为根据。可惜这一个重要的史料,在古代任何文献记载中,是找不出来的。《陕西通志》说,宣太后葬新丰县南十四里,秦悼太子葬蓝田县西六里;《括地志》说,秦昭王葬新丰县西南三十四里;《史记·秦本纪》说,“庄襄王葬阳陵”。他们明明葬在不同的县,什么时候凑到一起了?其实有关“秦东陵”的说法,只是近代人虚构出来的。
以邵平“东陵侯”封号作为依据,断定他就是建造“秦东陵”的官员,实在很荒谬。西汉就有河陵侯、沶陵侯、醴陵侯、阜陵侯、义陵侯、容陵侯、淮陵侯、路陵侯、南陵侯、兰陵侯、商陵侯、安陵侯、平陵侯、开陵侯、建陵侯、乐陵侯、将陵侯、高陵侯、沂陵侯、成陵侯、定陵侯、宜陵侯、睢陵侯、朗陵侯、众陵侯、榖陵侯、波陵侯、洛陵侯、泉陵侯、襄陵侯、句陵侯、沅陵侯、侯魏驷、舂陵侯、众陵侯、成陵侯、建陵侯、高陵侯,竟然没有一个是建造陵墓的。
在《史记》记载中,有房陵、幽陵、马陵、召陵、寿陵、胡陵、江陵、醴陵、夷陵、西陵、东陵、桂陵,它们都是地名;秦代有个王陵,那是一个将军,秦代有个阳陵,那是一个地名,秦国有个秦陵,那是一座山;在《汉书》之中,更有“营陵侯”刘泽、有“建陵侯”卫绾、有“阳陵侯”傅宽,按照秦俑馆过去的思维逻辑去看,他们总应该和修建、营造陵墓有一点关系吧,可惜他们中任何一个“侯”,竟然百分之百地和建造陵墓,却是没有任何一点点实质的关系。
人们要知道,无论那个朝代,建造帝王陵墓是举国上下的大事。要主持建造帝王陵的必是当朝的丞相,和丞相直管的工部,他们要去调动千军万马,非要有很大的军政大权力不可,丞相食邑“十万户”,而邵平只是一个“食千户”,是一个小小的芝麻官,他哪里有什么资格和能力,前去督造一个帝王陵?另外,秦国王侯去世之后的坟,只能称墓、称丘、称冢、称山,没有称陵的,将坟称陵,是汉代以后的事情。邵平“东陵侯”只是将“东陵”作为食邑的爵位而已。
陈治国在《文博》杂志上发表的《秦东陵称谓考辨》文章中,一针见血地指出了:“无论秦汉时期还是后世,文献中从未记载秦时有‘东陵’这座陵园。秦俑馆第一次将秦王芷阳葬地与‘东陵’联系在一起。将秦王芷阳墓区称之为‘东陵’的结论,还有许多值得商榷的地方。”他强调“目前这里将秦王芷阳的葬区称为‘东陵’,人们经过分析后认为,秦时尚不存在将帝王墓称之为‘陵’的做法,此前认为是秦王陵的‘公陵、永陵和寿陵’,都只是地名而不是陵名。”
考古学家陈治国重申说:“如果将‘东陵’理解为是一个帝王陵园的话,那么‘东陵’这一称谓,在秦时官制的设置方面,将得不到一种合理的解释。将秦王在芷阳的葬地称之为‘东陵’,其证据力实在是不够充分的。其实,在秦时的‘东陵’指的只是一种封侯而已,‘东陵’的封号,也只是一种美称,而不具有任何实际的含义,因此人们不能简单地将芷阳的墓区,称之为‘东陵’”。谁说陈景元的观点,得不到任何考古学家的认可,这就是一个最好的回答了。
《重修扬州府志》中:有“扬州张纲沟在东陵村,而东汉志广陵有东汉亭,意即邵平所封”的明确记载。所以“秦东陵”不是秦国王陵的建设集中地,邵平“东陵侯”的“东陵”,也只是邵平被封侯的食邑,这个食邑就在他的家乡---扬州的东陵。另外,“东陵”又是一个复姓,《万姓统谱·东陵姓》称“东陵,风俗通,东陵侯邵平子孙氏焉,又东陵圣,广陵人,适杜氏。”由此可见,扬州广陵的“东陵”确实只是邵平的封地,而且“东陵”竟然又还是一个姓氏。
宣太后陵到底在哪里,一直有明确的记载。比如在《陕西通志》中,说“秦宣太后葬芷阳骊山,去新丰县南十四里”;在《西安府志》中,说“秦宣太后葬芷阳骊凶,去新丰县十四里”;在《临潼县志》中,也有“秦宣太后陵,在新丰县南十四里”的记载;在《历代陵寝备考》之中,还有“昭襄王母宣太后,楚人,芈氏,四十二年葬芷阳骊山,正义曰,在雍州新丰县南十四里”的记载;在李泰的《括地志》一书中,就有“秦始皇陵在雍州新丰县西南十里”的记载。
李泰又是谁?李泰是唐太宗的儿子,平生爱好地理方面的著述,他奉太宗之命,组织一个班子,化了五年时间查遍朝廷内府所藏图籍典经、地方志书,并派遣使者分赴各地进行考察,最后完成《括地志》一书的编著工作。书中涉及的秦宣太后陵、秦始皇陵的位置、方位、里程,都是精确的、翔实的、可信的,在地面上都是遗留有可以进行测绘明显标记的。人们从新丰故城出发,向南行进十四里,就是秦宣太后陵,向西南方向进行十里,就是秦始皇陵陵北正门了。
显而易见,无论是秦宣太后陵还是秦始皇陵,它们都处于“雍州新丰县城以南”的位置上,都在骊山北麓的广大地区。更加具体地说,它们都不是坐落于骊山的西麓地区,都与秦俑馆的一些考古学家一直坚持的铜人原、或者是白鹿原,根本没有任何一点点的关系,都与骊山西麓的芷阳故城、或者芷阳宫,根本没有任何一点点的关系,都与秦俑馆当家人目前认定的“秦东陵”,根本没有任何一点点的关系。事实证明,他们认定的秦宣太后陵,只是一种空漠的想像。
在以上所有的史料之中,同时还有“骊山在雍州新丰县南十六里、秦始皇陵在雍州新丰县西南十里、骊戎故城在雍州新丰县南十里、戏水在雍州新丰县东北十一里”的记载。有这么多地点的方位和里程数字,现在去进行实地的勘查定位,将这些方位和里程数字,分别在准确的地形测量图之中,全部精确地标示出来,那么长期积累在人们心中的一个最大疑团,自然而然就能真正解开了。应该说,在宣太后到底应该葬在哪里的问题上,最后就可以得到一个正确结论了。
从这些极其具体、可靠的材料中,人们可以看到:在雍州新丰县城正南方向十六里的地方,就是高高的骊山;在雍州新丰县城正南方向十里的地方,是西戎王居住过的骊戎故城;在雍州新丰县正南十四里的地方,是秦宣太后陵的位置,也就是骊山在南,秦宣太后陵在北,两者相距二里之遥;所有这些材料都说明一个事实,秦宣太后陵在正南方向十四里的地方,秦始皇陵在西南十里的地方,它意味着秦宣太后陵在秦始皇陵的东侧,秦始皇陵肯定在秦宣太后陵的西侧。
秦宣太后陵和兵马俑坑之间,到底存在什么关系?唐代有大程和小程两种,小程是一步六尺,一里三百步,即1800尺,一尺为24.56厘米,一里等于现今442米。“秦宣太后陵在雍州新丰县南十四里”,折合现在的尺寸,就是6189米。雍州新丰县城的具体位置,就在现今新丰火车站附近,由此朝着正南方向,前行六公里多一点,这里就是众多史料记载中秦宣太后陵的位置,而这一个地方,让人惊讶的是,它恰恰就在秦俑博物馆所在地西杨村---下和村的附近地区。
秦宣太后陵在雍州新丰县城的正南方向,和雍州新丰县城西南方向的秦始皇陵,构成一个27.5°的夹角,加上西南方向有10里的边长尺寸。经过另一种方法计算,结果是:10里×sin27.5o=10里×0.4618=4.618里。秦始皇陵封土中心距城垣487米,秦俑一号坑中心距西边115米。可见秦始皇陵东城垣与秦俑一号坑西侧的投影距离,应该是2059.628-487-115=1457.628米,这一个距离,与秦俑馆过去发布过的两者相距1500米的尺寸,事实上已经是非常接近的了。
有这么确凿史料,可以对骊山北麓这么多遗址的方位和里程,进行“定性、定量”的分析和考证,无论是通过现场的放线,或者去进行座标精确计算,都是很科学的、严密的,所有的这一切,更是滴水不漏、无懈可击的。完全可以断言,对西安那一些自以为是,盲目地认为比别人要高明、优秀得多的考古学家来说,就应该对于陈景元的这么一种科学论述和计算方法,赶快去找点破绽、找点问题才对,如果真的能够破得了陈景元这个学术“阵法”,那才叫做有一点点真本事呢!
俗话说“有理走遍天下,无理寸步难行”,硬要说秦宣太后葬在“秦东陵”,却拿不出任何一点点经得起推敲的依据,就想去否定和推翻《史记·正义》、《陕西通志》、《西安府志》、《临潼县志》记载的“秦宣太后陵在雍州新丰县南十四里、秦始皇陵在雍州新丰县西南十里”的史料,那这就必然注定西安一些学者,认定的宣太后葬“秦东陵”之说,已经失去任何一点的立论基础了。由此可知,声称秦宣太后等人葬在“秦东陵”,才是一个走遍天下都寸步难行的“无理之说”。
有关秦宣太后陵的具体位置,《陕西通志》、《西安府志》、《临潼县志》以及《史记·正义》、《括地志》等众多无可辨驳、无可回避的史料,难道在西安的那么多专家和学者,都没有听说过和见到过吗?所有这些研究地方志时,不可缺少的史料,在完全没有能力对铁一般的证据进行否定,在这一种是非界线十分清楚的情况之下,秦俑馆的一些权威考古学家和他们的支持者,竟然采取一种驼鸟式的不承认主义,以为这样就能保全自己,从而不丢掉一点自尊之心。
1981年上海的《文汇报》,通过自己的内参向中央反映了陈景元秦俑研究的不同观点,中央书记处书记胡乔木作出了重要批示,意思是“能否把陈的观点作为一家之言,请社科院组织一次学术讨论。而考古界的顶级权威夏鼐以“国际影响太大”为由拒绝进行争鸣。在北京大学的著名教授陈传康先生鼎力帮助和支持之下,陈景元的《秦俑新探:秦俑坑的主人不是秦始皇》14000多字的文章,终于冲破了重重的封锁和阻挠,在1984年8月第3期的《大自然探索》杂志上公开地发表了。
为了应付国内外的各种质疑之声,秦俑馆在1984年12月11日的《陕西日报》上发表文章竟然说:只有“骊山在雍州新丰县南十四里”的记载,而无秦宣太后葬“雍州新丰县南十四里”的记载。然而“骊山在雍州新丰县南十四里”,是秦俑馆杜撰的史料。因为《史记·周本纪》上,明确地写着“骊山在雍州新丰县南十六里”。正反一对比,谁是谁非,一目了然,秦俑馆杜撰史料的恶行昭然若揭了:当年宣太后葬“秦东陵”为什么会有很大影响力,就是假史料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