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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景元对《西安日报》文章的反“批驳”(1)

(2008-12-28 21:39:19)
标签:

人文/考古

陈景元

秦俑

文化

分类: 秦陵、秦俑的是非之争

    2008年10月24日的《没有第二个皇帝能拥有兵马俑》这一篇文章发表之后,《西安日报》的记者金石先生,多次致电陈景元说,很想听取一些对该文的反馈意见,经过再三的斟酌,觉得还是作一点回应为好。由于香港出版的《秦俑真相》,並未在内地发行,公众也很难看到此书。张仲立等人发表那个讲话之前,是否都已经拿到手了,则是大成问题的。看不看拙作,是人家的自由和权利,谁也不可强求,但是要对陈的批驳,做得更好、更有针对性,缺少这一个环节,力度恐怕就太不够了,说几位先生的评论,是在“无的放失”,好像並不过分。其实,陈著的内容,是相当丰富的,只要任意摘录一些文字,就能将张先生等人的观点,批驳得体无完肤,若有谁不信此话,那就请欣赏以下片断


                                关于“吕不韦戈”出土的层位
   

    张仲立先生认为:在田野考古学中,最重要的就是一定要弄清出土物的地层关系,以地层确定埋藏物的年代归属。众多的考古学家都没有发现“吕不韦戈”是后人放进俑坑的。刘占成认为:俑坑的淤泥,是俑坑修建好后,雨水从漏洞流入形成的,之后由于木柄腐朽,兵器脱落,掉到淤泥上是正常的现象。张占民认为:铜戈出土的地层没有扰乱,铜戈及俑坑出土的数十万件兵器,均未发现使用过的痕迹。总而言之,他们认为坑内的五件“吕不韦戈”,是俑坑中的原配兵器,决不是后人放进去的,尽管它们出土在厚厚的淤泥层上面,也不影响“吕不韦戈”出土位置与淤泥层底部、亦即铺地砖,同处于秦代地层层位的固有属性。确切地说,淤泥层之上、淤泥层之下,都属于秦代地层层位上。


    陈景元认为:对于秦俑坑最后被焚毁于秦代末年的历史实事,几十年来没有人提出过异议,这说明了俑坑的炭迹、红烧土这一地层属于秦代,是没有任何分歧意见的;红烧土底下是淤泥,一号坑淤泥平均厚度44厘米,如果淤泥只是俑坑建成一、两年内形成的,那么认定淤泥上的“吕不韦戈”,这一地层属于秦代,也是没有问题的;袁仲一著文说,五件“吕不韦戈”,出土于铺地砖上、或者淤泥层下,如果淤泥是一、两年内形成的,那么认定淤泥底层也属于秦代,还是没有问题的;然而,44厘米厚的淤泥,中间又可分为14层,说明它们经历了14次周期性的泥水涌进、水分蒸发、泥沙干涸的全过程,如果这一个过程需要几十年时间的话,那么淤泥最早所处的年代,就会跳出秦王朝的圈子了。


    可以肯定地说,刚竣工时俑坑,由立柱、坊木、棚木形成坚固的木结构空间体系:棚木之上铺蓆,再用厚厚的夯土复盖,最后的封土,又高出地面2米,加上四周所有门道,一律以立木封堵、夯实,最初的俑坑,是一处风不透、雨不进的地下工程。所以,在俑坑建成相当长时间内,不可能涌进大量的洪水。袁仲一说过,每下一次大雨,就涌进一次洪水,就结成一层淤泥,一年之内下几次大雨,就能出现几层淤泥。然而,这种说法是不真实的,因为日降雨量达到25毫米以上的,就叫大雨,而24小时内下的这一点点雨水,落到俑坑周围的沙石地上,早就变得踪影皆无了。44厘米厚的淤泥,又可分14层,每一层平均厚3.14厘米,每下一次25毫米的大雨,是绝对不可能形成31.4毫米干淤泥的。


    根据《陕西省志·水土保持志》一书提供的有关资料来看:当每亩受淹土地落淤3厘米时,所需要的洪水量约为103.7立方米,而落淤30厘米时,需要的洪水量为1637立方米。经过折算,当落淤3厘米时,每1平方米落淤地面上,至少应该确保0.1557立方米的洪水量。由此可知,要在俑坑中形成3厘米厚的淤泥层,必须要有一场155毫米以上的大暴雨才行。但是,这种雨量不是年年都有的,更不是一年之内能够经常出现的。临潼地区属于大陆性暖温带季风气候,年平均降雨量553.5毫米,大暴雨的频率是三年一遇,《临潼县志》记载,这里的气象特点是“春夏连旱,三年一遇”,说明大旱和大涝,是交替进行的,其规律也是三年一遇。就是说,俑坑的淤泥层,也是平均三年才会出现一层。


    人们从秦俑考古队《一号坑发掘报告》发表的资料看,俑坑中有14层淤泥,以每三年淤积一次计算,说明仅坑内淤泥淤积的时间,前后就延续了四十二年之久,加上《一号坑发掘报告》所称俑坑本身所需的十年建造时间,还有俑坑竣工时由异常坚固、封密状态,直到出现坑顶裂开大口,致使大量洪水侵袭坑内,这也不是一、两年时间能够做到的。因此,从秦末俑坑被焚年代,再向前移五十多年、甚至更长的时间,那就是俑坑真实的始建年代。无论如何,俑坑是在秦昭王时期建成的。坑内铺地砖的年代和淤泥层表面,它们各自的地层,肯定不会同属于只有十几年历史的秦代。即使将秦朝和秦国混称,俑坑的坑底和淤泥的表面,一个在上、一个在下,这两者中间至少要相隔四十二年的时间。


                              “吕不韦戈”是不是外来物?


    张仲立等人认为:从事考古发掘工作的专家们,谁也没有发现那些“吕不韦戈”是外来人携带进去的;而且“吕不韦戈”是俑坑原配的兵器,它之所以会掉到淤泥的表面,是由于陶俑手持似木柄腐朽,使兵器脱落所造成的,这是一个正常的现象,兵器脱落地点和陶俑所在位置基本相对;铜戈及俑坑出土的数十万件兵器一样,均未发现使用过的痕迹,不可能外来人使用过的“二手货”。戈上刻有“吕不韦”的名字,这“就是直接的文字断代依据,是铁证”,张占民曾著文说,陈景元把晚于宣太后70余年的“吕不韦戈”,说成是宣太后的陪葬坑里,如同把汽车、电脑放进秦始皇陵墓一样荒谬?更有人说:后人的器物,怎么可能出现在前人的墓葬之中,这应该是考古学最基本的一个常识性问题。 


    陈景元认为:说在秦俑坑内出土有“几十万件兵器”,完全是一种无中生有,从秦俑馆公布的材料来看,俑坑出土的兵器总数不足四万件,而且能用于徒手进行拼杀的实用兵器,如剑、铍、矛、戈等,总数也不足百件,其它占百分之九十九以上的,只是一些小小的青铜箭镞而已,就像小小子弹那样仅是一种战争消耗品,将它称为兵器实在是很勉强的。现在,还要将这些所谓的兵器,从数量上无限制地扩大、扩大、再扩大,无非就是给公众造成一个错觉,这一种做法与考古工作“重事实、重证据”原则,是毫无共同之处的。俑坑中到底有没有外来兵器,到底有没有“二手货”?张仲立当年是秦俑馆副馆长,在他的一篇论文中,也曾经坚定地认为秦俑坑之内,确实存在有“非原配兵器”的啊!


    所谓的“非原配兵器”,当然就是指外来人后期带进俑坑中的兵器。连他们自己都一再承认,俑坑焚毁之前曾有大批外来者进入坑内,卸走车轮、劫取大量兵器,在这种已被严重破坏扰乱的情况下,张占民先生还喋喋不休地侈谈,“后人的器物,不可能出现在前人墓葬中”,这难道也是符合考古常识的吗?坑内许多只有剑头,没有剑身的剑,许多没有木柄的矛,这一些残缺不全的兵器,不可能是真正用来陪葬的原配的兵器,毫无疑问也是后期外来者带进俑坑的“非原配兵器”。如果经洪水长期浸泡,致使木柄腐朽而使戈头下掉的话,那么它应该垂直掉到陶俑脚底下才对,从《一号坑发掘报告》看,有的戈头跑到2.5米高的土层中去了,有的戈头则和木柄在一起,完好无损地趟在淤泥层上。


    俑坑底部的淤泥层,是俑坑自建成之后直至焚毁前夕,实际存在的一种“时间年轮”,它是俑坑铺地砖和红烧土两个不同的地层年代之间,存在着一段时间差的历史见证。树有树的年轮,冰有冰的年轮,淤泥的沉积,根据淤泥层的多寡,也能比较准确地测算出实际存在的年分来。厚44厘米、又可分成14层的淤泥本身,至少要有四十二年的沉积时间,平均每年约淤积1.04厘米,这与宁夏渠口、灵武地区淤土每年增厚1.02厘米、与荆江地区古遗址每年淤积1.39厘米、与黄河下游每年淤积1.00厘米的速度,几乎是完全一致的。年轮的存在,淤泥需要有四十二年的淤积时间,这才是谁都推翻不了的一个“铁证”。因此,“吕不韦戈”除了被后人带进之外,根本就不可能是建坑时的“原配兵器”。


    一些考古学家说:“没有第二个皇帝能拥有兵马俑”,无非是大声疾呼,临潼的成上万个兵马俑,其它任何地方都是没有的,这是一个空前绝后的举措。应该说,这个论断是有道理的,也是非常正确的。看来,东汉的思想家王充,在《论衡·自然》中所称的“偶人千万”,不能不是直接针对着临潼兵马俑的所作的一种真实描述。不要忘记,在战国思想家韩非的《韩非子》一书中,也有“象人百万”史料记载的。象人,就是与真人大小一样的俑。书中所说象人制作数量达到百、千、万的,除了临潼兵马俑坑之外,自然也不会再指第二个地方。韩非在秦始皇十三年,已经被李斯迫害致死,这就充分地说明;临潼地区的那几个有千、万个真人大小的陶俑群,早就在秦始皇十三年以前全部建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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