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载中…
个人资料
  • 博客等级:
  • 博客积分:
  • 博客访问:
  • 关注人气:
  • 获赠金笔:0支
  • 赠出金笔:0支
  • 荣誉徽章:
正文 字体大小:

袁仲一彻底失败了!

(2008-10-11 08:30:02)
标签:

人文/考古

秦俑

争鸣

分类: 秦陵、秦俑的是非之争

   有一位坚定挺袁的先生,自己撰文称道:“电视上的陈景元,精神矍铄,气势逼人。网上支持陈景元的人竟然争占到多数,说他捍卫了学术自由。陈老称当年受到过压制和冷落,但现在,他的观点已经在媒体、电视、网络上发表,引起了热烈讨论,他已经拥有学术自由了。而袁仲一老先生,气色不佳,说话吐字不清,嘴唇发抖。”能够让陈景元登上学术讲坛,全面地陈述自己的学术观点,只要不再受到任何干扰和阻挠,他似乎已经取得了、并且拥有了与对方平等的话语权。也就是说,袁仲一、吴永琪先生及其支持者们,可以对陈景元的观点,进行各种形式的反击,同样陈景元及其支持者们,也可以对袁仲一、吴永琪的观点,进行各种形式的批驳。批驳、反批驳,是今后不可避免的争鸣趋势。

 

    即便是一个民事、或者刑事案件,法官在审理的过程之中,都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让双方当事人都依法享有各种话语权:第一阶段,原、被告双方,享有充分的陈述权、提供证据权;第二阶段,原、被告双方,享有充分的轮回辩证权,可以一辩、二辩、三辩;第三阶段,进行法庭审理,回答法官提问;第四阶段,原、被告双方,都享有最后陈述权。而且,对一审不服的,可上诉至二审;对二审不服的,可申诉至三审;对三审不服的,有时还能进行抗诉。法庭审理,都有一套如此严格的法律规定,有话可以说够、说透,一直等到双方无可说为止。可见,在正常的学术争鸣活动中,双方都必须拥有充分的陈述权、辩论权,否则是不正常的、甚至是非法的,这在学术讲坛上也是最不得人心的。

 

    电视节目中的最后一段,播放了一个动画:武士手持长戟立于坑底,涌进坑中的洪水逐渐下降,木柄随乏腐烂,戈头就突然下掉,落到了厚厚的淤泥层之上。此时的画外音是:“吕不韦戈为何落在高于地面数十厘米的淤泥之上,专家有相当完满的解答,……戈是长兵器,铜制戈头固定在长木柄上面。秦俑执戈而立。俑坑因为地质或气候原因出现积水,水中的泥沙先沉淀下来,形成淤泥层,木制长柄浸泡在水中,需要过一段时间才腐烂。腐烂到一定程度后,铜戈松动,沉入水中,便落在已经有一定厚度的淤泥之上。这样一种解释,是科学合理的。”袁仲一的观点陈述完毕了,这场争论是否可以视为“定案”了?不是,陈景元在学术争鸣中,要坚定行使自己各项不可被任何人无埋剥夺的申辩权。

 

    陈景元针对袁仲一提供给中央电视台的这种材料内容,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精神,要进行以下必要的批驳。首先,袁仲一自己在过去几乎所有的研究材料中,从来就没有承认过“吕不韦戈”是掉落到俑坑淤泥层上面的。比如,他在1985年第1期《文博》杂志上,发表文章说过,“俑坑已出土吕不韦造的戈5件。和矛连在一起构成了合体戟。其中2件出土于砖铺地之上,其余出土于淤泥层的下面。”戈出土于砖铺地上、出土于淤泥层下面,难道这不是一回事,不是统统都被压在厚厚淤泥层之下的?现在却一反常态说,戈是从半空中掉落到“数十厘米”厚的淤泥层上面。要知道这“数十厘米”厚、并且可分成14层的干淤泥,是需要经过几十年干旱交替沉积,才能出现在俑坑坑底铺地砖之上的!

  

    节目中“吕不韦戈”木柄慢慢烂掉,最后掉在淤泥上的动画是不能成立的:戈不可能等到木柄全部烂掉后落下来,如果是木柄从底向上腐烂,一定在烂到某个高度后,由于戈自身的重量,连同尚未腐烂的木柄,就要一起倒向坑底的某个地方,而不会象电视动画演示那样,晃晃悠悠地飘落下来的。有一件“吕不韦戈”在离地面2.5米高的红烧土中出土的,仅是一个单独的戈头,根本就没有木柄的痕迹,和坑内其它地方发现的众多“折剑头”一样,实际上只是外来者们徒手使用的一种简易兵器,与所谓的“木柄腐朽”掉落的说法,根本是挨不上边的。还有一件铁矛,出土于一个陶俑断裂后的体腔内,著名考古学家张仲立、党士学先生著文说,这件铁矛是俑坑焚毁之前,外来人留在俑坑之内的兵器。

 

    另外,还有4件“吕不韦戈”本来和矛连在一起,构成一种完整的合体戟,如果水中的木柄逐渐腐烂之后,沉重的铜矛和铜戈,下部已经失去了可靠的支撑,它们应该成为一种自由落体,同时从空中在垂直方向掉到同一个地点上才对!而从电视节目中显示的其它影像资料以及《发掘报告》的内容看,连结铜戈、铜矛的木柄,仍然完好无损,根本没有受到水泡之后腐烂消失。铜戈和铜矛,也绝对不是从木柄上掉落到淤泥层表面的。这就充分证明,电视节目的说法,与文物存在的实际状况完全不符。但袁仲一只要承认“吕不韦戈”掉在淤泥层上,就意味着“吕不韦戈”,只是在坑底被淤积几十年、并且形成14层干的淤泥之后,才被滞留于俑坑淤泥层表面的。有了这个公论,一切也就迎刃而解了!

 

    如果要继续向更深、更高的层次上发展,应该摆到桌面上来进行交流讨论的问题,还是很多的。比如,袁仲一认为俑坑中数十厘米厚的淤泥层,只是在俑坑建成之后的一、两年时间之内形成的,他说这里每下一次大雨,就能够在坑底形成一层淤泥,下了几次大雨就能够形成几层淤泥。俑坑中的淤泥厚度平均为44厘米,它又可以分成单独的14层,平均每一层的淤泥厚度为3.14厘米,每下一次大雨,能否形成3.14厘米厚的淤泥,下了14次大雨之后,能否形成厚44厘米、可分14层的干淤泥,这就成了争论的焦点问题。按照气象分类标准,日降雨量大于25毫米,即称为大雨,下一场25毫米的大雨,是不可能形成31.4毫米(3.14厘米)干淤泥的。很显然,袁仲一在淤泥层问题上,已经没有退路可言了!

 

    应该说,揭开俑坑建造年代的核心问题,是沉积于俑坑坑底淤泥的厚度和淤泥的层数,像树木的年轮一样,自从俑坑建成之后,直到俑坑最后被焚毁之前,由于各种不可抗拒的外力作用,使坑顶开裂,年复一年、旱涝交替,碰上三年一遇的大暴雨、特大暴雨,涌进了洪水,在俑坑坑底至少留下了14层干涸的淤泥,这就是俑坑进水直至毁坏期间自然产生的时间年轮。而有关俑坑裂开的原因、进水漫淤的规律、雨量和淤泥厚度的关系、俑坑原配兵器、非原配兵器的区别和界定、为什么“吕不韦戈”不是俑坑原配兵器、周章起义军从戏水河向西推进的史料记载、起义军在坑内留下包括“吕不韦戈”在内的众多遗物的论证材料,如果人们有机会看到《秦俑真相》这本书,那么一切都会得到圆满解答的。

 

    

   

      ******************************       ******************************

 

   

    有人认为用“袁仲一彻底失败”的去形容对方,是对袁的不尊重,有违学术争鸣宗旨。这种指责是不公平的,在电视片的结尾公然宣称:“戈为什么出现在淤泥层上面的问题,专家已经作出了近乎完美的解释,有关谁是兵马俑主人的讨论,似乎有了一个明确的结果,兵马俑属于秦始皇陪葬品,已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央视这种说法,是片面、武断和不负责任的,因为秦俑定性的是非争论远未结束,这样做的真正目的,是将刚刚打开的争鸣大门,又紧紧地关上了。争论的一方以为得胜了,结果节目播完之后,对陈景元的遣责、声讨声,就像潮水般涌现出来,什么流氓、混蛋、无赖、恶棍之类咒骂声,什么打倒陈老头的口号,统统都派上了大用场。陈景元是在忍无可忍之下,才决定进行全面反击!

 

    真实情况正好与央视的说法相反。“吕不韦戈”一直被袁视为“平息”陈景元异端思想的有力武器,是填补当年政治定性留下学术窟窿的唯一法宝,现在承认“吕不韦戈”掉在淤泥层之上,意味着放弃了自己坚守的阵地,因为“吕不韦戈”落到几十年才能形成的淤泥层上,就等于把俑坑建造时间,向前推移了几十年。这是当初制作电视节目时,连自己都没有清醒估计到的一个大漏洞。今后袁仲一唯一的出路是:一口咬定这几十厘米、分14层的淤泥,只是在俑坑建成一、两年时面形成的,但要这么做几乎是不可能的了。其实,最早发现这个奥妙的不是陈景元,是一个谁也想象不到的人物,此人不是别人,而是袁仲一当年在华师大上学时的同班同学!他说:袁仲一在淤泥层问题上,再没有退路了!

 

   袁仲一讲话有的实在太离谱了。比如说:秦宣太后“葬芷阳骊山”,他说芷阳在骊山的西麓,俑坑所在地的骊山北麓属于骊邑,芷阳和邑两者没有关系。陈元的观点是:骊邑只是在秦始皇16年才开始设置的,在这之前它一直隶属于芷阳县,骊山西麓的芷阳,那只是一个县城,骊山北麓是芷阳县的辖地,《咸宁县志》记载:“故芷阳,谓本芷阳地耳,非谓芷阳城,……秦时芷阳东境,兼有今临潼、兰田地矣。”一口咬定骊山北麓不属芷阳,与芷阳无关,是一点道理都没有的。《史记·正义》、《陕西通志》、《西安府志》、《临潼县志》都那样明确无误地记载着秦宣太后陵在距骊山北麓2里的地方,这一种确凿的历史记载,难道是袁仲一及其支持者,能够轻而易举地否认、推翻得了的吗?

 

    学术的是非要由公众评议在学术争鸣的讲坛上,观点对立的双方无所谓“大家、小家”之分,任何人提出学术观点,都不享有“免检”的特权,当袁仲一、吴永琪发表了众多高论之后,不能变成了结论性意见,不能变成法官的判决词。陈景元认为对方的言论,存在的谬误实在太多,由于电视节目制作出现了偏袒,也只好利用自己拥有话语权的“博客”,将对方的观点进行有条有理的系统辩驳,但有谁能够发现在陈景元撰写的反击文章之中,有半个字是脱离学术上的界线,而对袁仲一进行过任何人身攻击的。现在,对方观点的支持者们,究竟有多少人,是针对着陈景元文章中具体的材料,去进行认真说理分析的,白纸黑字,也都历历在目,谁个讲理,谁个不讲理,让公众自己去评判就是了。

 

    达尔文名著《物种起源》出版后,成了19世纪最轰动的世界新闻,它像无可阻挡的飓风,掀倒了统治千年的神学理论,眼看人们的信仰脱离了原来的轨道,教会的权威发生了动摇,于是政教合一的当权者便动员组织一切力量,对作者本人进行最为疯狂的咒骂、恐吓、嘲笑和斥责。达尔文回忆说:“使我感到极大的痛苦,因为他的指责是完全错误的,是一种难以忍受的恶作剧。如果不去进行抗争,它就成了一种无可阻挡的势力,这样真理就不可能被人知道了。我再没有别的道路可以选择,受到了攻击,对我来说是一种光荣。我决心穿好铠甲投入战斗,我看得很清楚,这是一个长期的、艰苦的过程。”一种新的学术、新的观点提出后,不会立即被公认,甚至还要被视为洪水猛兽而遭到围剿和摧残。

 

    官方公布认可的学术观点,是不可动摇、不可怀疑、不可触动、不可推翻的吗?16世纪波兰天文学家哥白尼“地动说”的提出,否定了官方支持的“地心说”,立即遭到官方无情的批判;意大利科学家布鲁诺,由于支持哥白尼的观点,而被活活烧死;伽利略证实了哥白尼的理论,也被判处于终身监禁。在强权面前,尽管他们是少数、是弱者,受到折磨、煎熬、牺牲,但他们没有低头,没有出卖学术良心。真正的学者是无所畏惧的,不管遇到多大的艰难险阻,都会勇往直前去追求学术真理。陈景元不能与历史上伟大科学家相比,但先人为事业、为学术而无私奉献的精神,却时时鞭策着他,每当自己的成果,被嘲笑、被咒骂、被官方机构长期批判、封杀、压制时,他的心中始终点亮着这一盏明灯。

 

    秦俑问题的研究,是不应当进行垄断的。如果能有更多人来研究秦俑,是一件好事而不是坏事,起码比少数人搞关门研究,要好得多、正常得多。人多才智多,力量加强了,可以集思广义,众人拾柴火焰高,大家能为一个共同事业努力,又何乐而不为呢?要知道,科学不分国界,学术不分地域,观点不分时限、争论不分尊卑。秦俑不仅属于西安,也属于中国,更属于全世界,不论是谁去研究秦俑,都是值得赞赏的。人们可以从不同的角度,不同的材料占有,去进行各种各样的研究,既可以从正面研究它,也可以从反面研究它,应该都是容许的。作为一个号称世界一流的秦俑博物馆,作为一个国家重点的科研基地,如果只认一家,排斥百家,唯我独尊,唯我独霸的话,是决不可能有好名声的。

 

    经常可以听到一种说法:陈景元的观点完全是错误的,为什么还要让他登上学术讲坛?在学术霸主的眼里,凡是他们不同意的观点,是没有资格进行争鸣的,也就是反对他们观点的任何人,是不容许出现在学术争鸣讲坛上的。这难道是合乎逻辑的吗?谁人不知,观点对立的双方,有可能将对方的一切,都说得一无是处,都看得一文不值,但是不能因为不同意人家的观点,就能任意剥夺人家在学术上的话语权。如果一定要这样做,那完全是错误的。于光远先生明确地说过:“学术问题,不能搞少数服从多数,更不能搞民主集中制。学术上以势压人,是不解决任何问题的。”设想一下,如果陈景元的观点,事先都要让袁仲一及其支持者同意,那么天下岂不就太平了,哪里还有什么学术争鸣可言了?

 

                                                                 2014年5月23日修改稿

0

阅读 收藏 喜欢 打印举报/Report
  

新浪BLOG意见反馈留言板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