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4日的21:25这个时间,中央电视台十频道《发现·探索》栏目,将两年半之前摄制的《兵马俑的神秘主人》节目,正式地向公众播出了。应该说,这是一个前所未有的学术开放的大举措,过去这类问题是不允许讨论的,有不同的学术观点是不允许见诸报端的,尽管当年胡乔木同志作了“陈的文章可以公开发表”的重要批示,但仍然有人凭借手中的权力,硬是将陈景元的研究成果无情地压了下去。网络技术普及之后,最近三、四年来,陈景元在自己博客上,已经发表了20万字的文章,平面媒体上也不断刊载研究论文。让人不可思议的是,以袁仲一先生为代表的对立观点,一直采取回避、退让、按兵不动的态度,迟迟不肯出来作正面地回复。可以说,一场正常的学术争鸣活动,始终未能开展起来。
2006年3月初,在中央有关部门的关心下,中央电视台的一个摄制组到南京工作了五天,让陈景元介绍自己的研究成果和研究过程,获得足够制作七、八集电视节目的影像资料。接着摄制组又去了西安,但有的研究部门以种种理由拒绝接待,有的单位根本就找不到人,还是袁仲一先生通情达理,出来谈了两个多小时的意见。当天晚上,导演打电话到南京说,袁先生谈的这些内容,陈景元早就在南京录制过程中,都已经统统地陈述过一遍了。说这些话的意思是:在中央电视台的资料库中,袁仲一先生等人的材料是两个多小时,而陈景元的资料是四、五天,现在制作的节目两集总共90分钟,以双方各占一半估算,袁先生的材料大部分都上节目了,而陈景元本来应该上节目的二、三十个小时的材料都被截留下来。
不管怎么说,这次袁仲一、吴永祺两位先生总是出来说话了,陈景元也和其他任何人一样,希望他们多说、细说,多摆观点、多摆材料,说得越具体越好、说得越透彻越好。如果大家都能畅所欲言,都能把想说的话说够、说透。大家要是能平心静气地进行平等、坦诚的学术交流和争鸣,以学术对学术、材料对材料的方式,将所有争议性问题,逐一开展认真地分析研究,应该是一件多么好的事情。通过电视片的播放,袁仲一先生尽情地发表讲话后,秦俑“定性”之争不会划上句号。“轮回辩论”在学术争鸣中,是不可缺少的。也就是说:新一轮的争鸣,又将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由于袁仲一电视讲话的谬误实在太多,陈景元认为很有必要进行认真、全面地反驳,陈景元的反驳意见,以下列14个专题陈述于后:
一,关于“三百丈”的问题。
袁仲一说:《汉旧仪》记载着,秦始皇曾下令李斯将陵墓的范围向外扩展“三百丈”,根据钻探测量的结果发现,发现陶俑的掘井地正好在这“三百丈”的范围之内,证明俑坑是秦始皇陵的一个组成部分。
陈景元的观点是:1,1981年袁先生亲自撰文,以“三百丈”的说法,回答中外人士对秦俑“定性”提出的质疑。其实,在各种版本的《汉旧仪》中,根本是找不到这一段“三百丈”的文字记载,所以这一史料的出处,本身就十分可疑。2,李斯在秦始皇三十五年才当任丞相,没有资格在10前就主持工程建设,用这一种来源不清、内容失实的所谓史料,去作为重大考古“定性”的主要依据,显然是不严肃、很不妥当的;3,即使有“三百丈”记载,也不解决任何问题。因为秦时“三百丈”折合现在尺寸,只有690米,根据陕西测绘部门提供的详细地形图量算,秦始皇陵封土中心至西杨村发现陶俑的掘井地,已经接近2公里,无论用什么理由去辩解,它决不能被包囊在“三百丈”的范围之内;4,近来袁仲一以“虚数、约数”之类的说法,要人们不必去与数字较真,更让人错鳄不已。袁先生当年说是以“钻探测量”的方法,测得陶俑在“三百丈”范围之内的,这是有科技手段作为论证基础的,难道这“钻探测量”只是个烟幕弹?只是个障眼法?只是个编造出来的假材料?
二,关于“56.25平方公里”的问题。
袁仲一说:秦始皇陵陵园的实际占地范围,东西、南北各为7.5公里,陵园总的占地面积,达到了“56.25平方公里”之多,是世界上占地规模最大的帝王陵墓。位于西杨村的那一个陶俑坑,当然就是秦始皇陵园建筑的一个组成部分。
陈景元的观点是:1,没自古至今,根本没有任何史料记载,说当年在建造秦始皇陵的过程中,曾经圈占了“56.25平方公里”的土地,可以肯定:这是一个无头的考古疑案,谁也弄不清这“56.25平方公里”的始作俑者,究竟是何方高人?2,直到1986年,袁先生才在《秦始皇陵考古纪要》中,提到认定“56.25平方公里”的依据,是在距俑坑1000多米处的代王镇上,发现了秦始皇陵外城垣的阙门遗址。前几年经过考古发掘,才知道那只是一座汉代墓葬,当初认定的前提已经完全不存存了;3,所谓“56.25平方公里”的陵园,是以秦始皇陵封土为中心原点进行圈占的,而骊山离秦始皇陵相隔只有1公里左右,所以“56.25平方公里”陵园的南部,有四分之一以上的面积,都要爬到高高的骊山山顶上去了;4,实际上,这“56.25平方公里”的面积,只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为了保护文物,而划定的一块建设用地控制区,目的是供规划部门、国土部门,限制各项非农业建设项目的乱占滥用,而与当年所谓的秦始皇陵的工程建设毫无无关。
三,关于秦俑“定性”依据的问题。
袁仲一、吴永祺说:秦始皇陵几十万人经过37年的建造,规模巨大,埋藏丰富,尤其是秦始皇陵城垣以内出土的文物,没有人说不是秦始皇的陪葬品,俑坑出土的文物,又和它们一样,因此俑坑必然是秦始皇陵的一部分。
陈景元的观点是:1,秦始皇一即位就为自己修是陵墓,是很不真实的事情,而埋葬刚去世、在位时间很短的父亲秦庄襄王、即位三天便去世的祖父秦孝文王、以及其他几位先祖,应该是秦始皇即位后的真正的当务之急,秦始皇是一位孝子,父亲都没有安葬好,难道就为只有十几岁的自己建造陵墓?2,古代任何形式的竖穴土坑墓,最多七个月的时间即可完工,根本就不需要生前预修,汉代帝王预修的陵墓,主要是设置陵邑、迁徙富豪、建造地上寝庙,帝王去世后再挖竖穴,建造“黄肠题凑”的地宫;3,众多史料明确记载,历代历代帝王在建造陵墓过程中,都要压毁、吞噬成千上万的前代、前人墓葬,所以在秦始皇陵及“56.25平方公里”范围之内,压占数以万计的他人墓葬,是绝对不可避免的;4,过去几十年来,在骊山北麓发现的几乎所有文物,比如人们熟知的铜车铜马等,都是在没有经过任何考古论证的情况下,就被认定为是秦始皇陪葬品的,这种建立在想当然、凭感觉基础上的“定性、定名”,与严肃的考古工作没有关系可言。
四,关于俑坑“战车”是非的问题。
袁仲一说:俑坑的军队是秦始皇南征北战的主力部队,而四马驾驭的战车,在战场上的战斗力,要比比步兵、骑兵都强大得多。俑坑里面的战车、步兵、骑兵结合,是一种最有效的战斗组合。
陈景元的观点是:1,任何时候的战车,只适应于广阔、平坦地形上的大排面作战,或者在小规模、小地域、近距离范围内作战,在“八山、一水、一分田”的中国,处处都是战车的“死地”,战车在前进道路上,只要碰到一点坑洼,那是寸步难的;2,诸侯各国的关隘狭窄,小路众多,都是“车不方轨、马不并辔”的,所以四马驾驭的俑坑中所谓的战车,连秦国自己的“函谷关”都开不过去,这些车哪里还谈得上能够跨越千山万水,去征服地形险要的诸侯六国?3,战车的作战过程中,车上必须要有3名甲士,而俑坑有的车上只有两名甲士,所以这种仗是打不起来的。俑坑的车,有的车舆只有90厘米、110厘米,尺寸都非常小,它哪里能够挤得下三名甲士,这些车不可能是真正的战车。驾驭战车的马,既要求有耐力,又必须具有快速奔驰的能力,而俑坑的马大部分都是马高不足133厘米的等外马;4,古代的君王、大臣们出巡、郊游、狩猎、归葬、宿营等的规模很大,也都有“兵十万、车千乘”的记载,但这些车都不是作战用车。俑坑的车,也不具有任何作战的功能。
五,关于秦军不戴“头盔”的问题。
袁先生说:为什么俑坑中没有发现带着头盔的甲士呢?这是因为在秦国的军里面,一律都是“科头”的装束,也就是打仗的时候,不必戴着头盔,使自已做到轻装上阵,表现出一种勇于公战的大无畏精神。
陈景元的观点是:1,古代作战疆场上的形势,瞬息万变、并无定制,那一种“万箭齐发、矢如雨下”的野战攻防情景,是经常发生的,要去冲锋陷阵,又不戴上头盔,不持护盾,即使真的不怕死,也是难以抵御敌方弓箭袭击的,刀枪不入只是一种信念,并不解决任何实际问题;2,湖北云梦睡虎地秦墓出土的铜镜中,有一手持剑、一手持盾的军人形象,秦始皇陵附近也出土有头盔,袁先生都称它为秦始皇的陪葬品,这应该证明秦军是有盔、有盾的,可惜这些在俑坑中都不见其踪影;3,其实,在史书中有关秦军打败仗的记录,可说是比比皆是的,有时候几十万秦军,连同三军统帅全部被敌国歼灭的,所以只有那种公战的精神,是不能解决实际问题的。其实“科头”,只是“光头”的意思,军人精梳着长瓣,不论头上戴不戴盔,是不能称之为“科头”的;4,这一支担负野战任务的部队,常年奔杀在战斗的疆场之上,如果士兵都留着长发,头上盘着各种艺术造型的发髻,在江河之中,光洗一次头,既费水又耗时间,要是有一点敌情,恐怕一个都逃脱不掉!
六,关于铜兵器是否先进的问题。
袁仲一说:春秋时期的铜剑最长尺寸仅为55厘米,而俑坑出土的剑长度已达到91厘米,这种长剑只有秦始皇时期才有可能铸造出来,俑坑的剑是铜剑铸造技术的巅峰之作,所以俑坑中出土的青铜兵器,一点也不落后。陈景元的观点是:1,铜制兵器的先进与否,不能和春秋时期的铜制兵器相比,而要和战国时期的各诸侯国拥有的钢铁兵器相比,钢铁之剑,剑长可达150厘米以上,骑兵手握锋利无比的钢剑,高速冲向敌阵,其威力相当于一挺机关枪。钢剑能削铁如泥,而青铜剑上阵,一砍就很容易折成两断;2,号称秦始皇陪葬品的铜车马坑,铜御手俑的剑长60.24厘米,由于它是以二分之一的比例制作,它的原型剑尺寸,应该是120.48厘米,与俑坑的91厘米长剑相比,前者才是最长的剑,才是制剑技术的巅峰!3,秦始皇统一了中国之后,已经下令收缴了全国所有的铜制兵器,铸造成十二个各重34万斤的大铜人,这是全国数百万军队原来使用过的兵器啊,所以在秦王朝,谁继续拥有铜制兵器,就是一种违抗君命的犯上行为,至少在公开的场合,谁再亮出铜制兵器,那应该是罪死不赦的;4,从《史记·刺客列传》荆轲刺秦王的记载中可以知道:秦国朝宫正殿中的擎天大柱,都是采用青铜材料浇铸而成的,这就充分地说明了,秦时的冶铜业,早已经转产为非军事用途。
七,关于秦王朝军队铁兵器的问题。
袁仲一说:古代铁兵器取代铜兵器,有一个渐进的过程,而铁兵器真正取代铜兵器,应当是东汉代以后的事情,秦国的铁制兵器非常少,比如说在俑坑几万件兵器之中,只有一件才是铁质的。
陈景元的观点是:1,在春秋时期,铁制兵器已经登上了历史舞台,到了战国时期,铁兵器的使用已经十分普遍,并且正式装备了各国的作战部队,这种情况从燕赵、齐楚等国出土大量铁制兵器中,可以得到证实;2,秦始皇时期,各国朝贡的铁兵器很多,太阿、昆卢七大名剑,均为秦皇所有。历次军事战争中,在战场上都缴获大量先进的钢铁武器,秦统一中国之后,它既拥有全国冶铁资源,又拥有冶铁技术人才,以冶铁为业的巨不知其数;3,司马迁的高祖父司昌,还担任过秦始皇的钢铁部长,各郡县都设有铁官,秦时的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这是古代历史上钢铁工业发展的鼎盛时期;秦王朝的许多宫殿建筑,以磁石为门,为的是防止铁制兵器潜入秦宫,可见这时的铜制兵器,已经完全绝迹了;4,另外,陕西风翔秦公墓出土有铁剑,秦都咸阳宫殿遗址出土有铁剑,秦始皇陵城垣内出土有铁剑,秦始皇陵西侧刑徒墓也出土有铁剑,长沙秦墓里出土有铁剑。为何在号称是秦朝正规军的这支部队却不见了踪影?应该说俑坑不见铁兵器,足见它与正统的秦人有很大区别。
八,关于秦俑“歪髻”来源的问题。
秦俑博物馆的吴永琪先生说:秦俑发髻是很特别,是与常人不一样,这可是一种艺术造型上的需要,也是古代秦人俏皮性格的一种再现。
陈景元的观点是:1,西南地区有些艺人,将古代先人捏成“头梳歪髻、斜眉扯眼、歪嘴咧牙”的滑稽面具,贵州榕江地区也发现过有“歪髻、长裙、赤足”的石刻雕像,确实给人一种“俏皮”的印象,但这些都是民间创作的艺术作品;2,这可不是秦人的习俗,《荀子·强国篇》中,就有秦人“其服不佻”的记载,佻和俏有其相似之处。陕西人的衣着传统,一向是朴实无华的,它与形形色色的奇装异服,没有任何共同之处,吴馆长的解释是一种虚幻构思,这与考古工作严格的学术论证,是没有任何联系的;3,《皇清职贡图》一书上,找到了“土人结髻于右,汉种结髻于中”的权威说法,这表明了土人的“歪髻”和汉民族的“中髻”,是存在巨大差异的。土人,古代是指偏远地区的少数民族,如贵州有一支“歪梳苗”,头上梳“歪髻”。历史上楚苗同裔,“歪髻”在有的楚人中传承下来,湖北江陵马厂楚墓中,就出土有梳着“歪髻”的古尸;4,在阿房宫的遗址出土的玉片上,也有“歪髻”的头像,因为阿房宫是由秦惠文王始建,由宣太后续建,秦宣太后姓芈、来自楚国王族,“歪髻”当然和她有直接的关系。
九,关于秦俑服色是否“尚黑”的问题。
袁仲一说:秦王朝的“尚黑”制度,是说在重要的庆典活动、丧葬礼仪上要穿上黑衣,不是平常穿黑衣,更不是要求全国的老百姓一律都穿黑衣。因为,秦军的服装是由农家自备的,什么颜料多就多染什么布,所以服装颜色就很难统一。
陈景元的观点是:1,他们自己一直都说秦俑是秦始皇的陪葬坑,这难道不是重要的丧葬活动吗?难道不正是穿黑衣的时刻吗?一国之君去世了,难道全体军人还要穿上五颜六色的彩服去进行悼念活动吗?难道陕西人去世,都穿着这一种衣服去治丧的吗?2,一个国家正规军队的服装要自备,这种说法是很可疑的,正规军、野战军南征北战,服役几十年,居无定所,家人年年往哪里寄军服?不是说秦始皇有最强的国力、财才吗?怎么连军队的统一服装,都没钱去搞,都供应不起了?3,秦俑中陶俑的服装,以红色、紫色居多,这是楚人“尚赤”精神的再现,是与秦王朝“尚黑”制度对着干的,在俑坑服色没有一丝一毫的“尚黑”体现的情况之下,难道还有资格鼓吹这是一支秦王朝的军队?4,《韩非子》中说:“齐桓公好服紫,一国尽服紫,邹君好服长缨,左右皆服长缨”,施明德一挥手,出现百万红衫军。不可一世的秦始皇,发出“尚黑令”后,居然没人出来响应,并且还穿着红绿彩服为自己陪葬,这是合乎逻辑的吗?
十,关于秦王朝是否实行“车同轨”的问题。
袁仲一说:秦代有战车、有大车、有小车、有独轮车,那么多不同用途的车,怎么可能做到“车同轨”;不同的车,有不同的轮距,有不同的“车辙”,这种情况之下,怎么可能做到“车同轨”一句话“没必要、不可能”。
陈景元的观点是:1,春秋战国的时期,诸侯割据,道路封闭,不同的车,车辙不同,特定的车,只能在特定的车辙之内行驶,除非使用骑兵和步兵,不同车辙的道路,是拒敌方战车于国门之外的最好办法。秦武王曾发誓“寡人欲容车通三川,窥周室,死不恨矣”说明秦国的战车,当年是开不到洛阳等地去的;2,在《礼记》和《管子》书中,早就提出“书同文、车同轨”的主张,各国诸侯也都进行了有效的尝试。秦王朝的“车同轨”制度是全国性的,它统一了车轴的尺寸,制定了相同的轴距(138厘米),道路上必然形成相同的车辙,车辙越走越深,不在车辙内行走的车子,那是寸步难行的;3,《说文解字·序》说,战国的时期“田畴异亩,车涂异轨、令律异法、文字异形,秦始皇初兼天下,李斯乃奏同之。秦王朝由于大规模建设工程的需要,必须使车辆制造实行标准化、制度化,为的是最大限度提高产量,及时地供应地备品、备件,使一车可以直通全国。而车不同轨,哪里还有发展经济、保障社会稳定的物质基础?
十一,关于“吕不韦戈”来源的问题。
袁仲一说:俑坑中出土了有秦始皇纪年的兵器,如三年、四年、五年、六年、七年吕不韦戈,由于吕不韦是秦始皇的丞相,根据晚期器物不可能出现在早期墓葬的理由,就证明了俑坑肯定是秦始皇时期建造的。
陈景元的观点是:1,戈是一种可移动性文物,既可以出土在后人的墓葬中,也可进入遭到后人破坏的前人墓葬中。袁仲一曾经多次宣称:秦代末年俑坑焚毁前,遭到了一个政治集团大规模的人为破坏,并且劫走大量的兵器,因此俑坑内留下一些外来的东西,也应该是很正常的事情;2,在袁仲一众多著作均称“吕不韦戈”,出土于铺地砖之上、淤泥层之下,但在电视节目中又改口说,戈是层层淤泥形成后,由于长期受水浸泡,木柄逐渐受到腐朽,最后支撑不住,而掉落在淤泥层表面之上,这一种不作严格考古论证,而变更“吕不韦戈”出土位置正的做法,不知出于何种考虑?3,如果俑坑确实在竣工不久,立即遭到了焚毁,一座结构坚固、严格密封的俑坑,洪水怎能够轻易冲进俑坑,形成几十厘米、可以分成14个层次的淤泥层。根据临潼地区历年气象资料可知,这里150毫米的大暴雨频率是三年一遇,平均每年只能形1厘米的淤泥层。4,实际上,14层淤泥需要40多年的淤积时间,加上俑坑自身10年的建设工期和竣工后的自然因素破坑、裂口、进水时间,俑坑真正的始建年代,就要向前移推到秦宣太后、秦昭王亲政这一段期间来了!
十二,关于“芈、月”陶文判读的问题。
袁仲一说:俑坑一个陶俑身上的那一个陶文,是不能随便拆开来判读的,经过认真辨认,它应该是一个“脾”字,而且还只能是一位工匠的名字,如果一定要将它读成“月、芈”两个字,也不可能与秦宣太后有任何的关系。
陈景元的观点是:1,袁仲一将陶俑身上的那一个字,读为“脾”字,并没有一丝一毫的根据,也没有任何理由一口咬定“脾”字,只能是一个工匠的名字;2,实际上,将陶文认定为工匠的名字,本身就是一种猜测和想象,因为整个俑坑只有一个这种陶文,难道他做完一件陶俑之后,就“下岗”了?陶俑身上刻的“咸阳”、“咸阳令”,难道也是工匠的名字?3,“芈、月”的判读,有着众多古文字学上非常确凿的依据,而且在阿房宫遗址上也有相同的字,所以俑坑和阿房宫是和一位芈姓人物,是有直接关系的。应该说,这一种认定的方法,是非常严谨、可靠、准确的;4,古文字能不能拆开判读,应该是一个很常识的问题,比如“李”字,本由“木”和“子”构成,人们都称之为“木子李”,这就是独体字和合体字相互之间存在的关系,任何一个合体字,当然可以拆成多个独体字来加以辨认的。秦俑馆的研究室主任张文立教授,1984年就曾经公开发表文章,认为陈景元将陶俑身上的文字,判读为“芈、月”两字,是非常正确的。
十三,关于骊山芷阳位置认定的问题。
袁仲一说:史料记载宣太后葬于“芷阳骊山”,而秦时芷阳故城的位置,是在骊山西麓的洪庆附近,由于西杨村位于骊山北麓的骊邑故城的附近,它与芷阳故城相距几十里,所以西杨村与宣太后陵根本无关。
陈景元的观点是:1,秦时的芷阳,不仅是一座城,更是一个辖地甚广的县,城有城址,县有县界,城址像是一个点,县址却是一个面,两者根本不能混为一谈,更不能以点带面,以点去否定面的实际存在,所以将“葬芷阳”,一口咬定就是葬于芷阳故城,是没有充分理由的;2,芷阳县到底有多大?在《陕西通志》中有明确地记载:“芷阳,在咸宁之东,横数十里,东接绣岭,南抵兰田。”《咸宁县志》记载:“故芷阳,谓本芷阳地耳,非谓芷阳城,……秦时芷阳东境,兼有今临潼、兰田地矣。”3,在《史记·项羽本纪》中,有“沛公从骊山下,道芷阳间行”的记载,这是说当年刘邦从鸿门逃出,是经过骊山北麓的一条“芷阳小道”返回大营的,如今临潼县城附近就有一个“芷阳村”和“芷阳谷”;4,1986年之后,有人提出了“秦东陵”问题,依据是秦时有“东陵侯”的设置。其实,汉代有“阳陵侯”、“建陵侯”、“营陵侯”等30多个与陵有关的“侯”,但没有一个是与修建陵墓有关的,“东陵侯”也是一个以固始县东陵乡为食邑的“侯”。
十四,关于秦宣太后陵址史料出处的问题。
袁仲一说:骊山北麓广大地区,也就是秦始皇陵附近,并未发现还有发其他大型墓葬的史料记载,因此秦俑坑不可能是其他任何人的陪葬坑,另外从它那么大的建设规模来看,也只有秦始皇才有这么大的魄力、财力来进行俑坑的修建。
陈景元的观点是:1,骊山北麓有秦始皇先祖的墓葬,不仅有,而且多,比如在《史记·正义》、《括地志》、《陕西通志》、《西安府志》、《临潼县志》等众多的史科中,都明确无误地记载着:“秦宣太后陵在雍州新丰县南十四里,秦始皇陵在雍州新丰县西南十里,骊山在雍州新丰县南十六里”。2,所有这些材料,有统一的起算点,有准确的里程数字,有可靠的方位指向,构成了一个具体、严密的座标网体系,人们既可以在地形图上进行图上定位,也可以到现场去进行实地踏勘,最后的结果是:人们能够轻而易举地找到秦宣太后陵的位置,这个位置恰好就在西杨村--下和村的秦俑馆附近!3,袁仲一等人确认秦宣太后陵的洪庆地区,历史上属于咸宁县管辖,而在《咸宁县志》、《西安府志》、《陕西通志》中,是找不到有秦宣太后陵任何文字记载的,为了有意将秦宣太后陵“移走”,西安竟然有人偷偷地将“在雍州新丰县南十四里”史料中的那个“南”字,篡改成“西”字,从而变成“在雍州新丰县西十四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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