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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於期与荆轲,孰为英雄

(2007-01-20 19:53:38)
分类: 观读后感

我大拊掌!上个星期这个时候还在洋洋洒洒地写庄子,等着几何时PK一下于丹教授,第二天的《新安晚报》就出现了让我大跌眼镜的消息:于教授要上春晚讲庄子!在这个通讯发达的社会,言论是没有时间差的。因此我也不可得知是否我抄袭了于教授(这是何等谦虚啊我)还是just a coincidence。只好就着语文新学的《荆轲刺秦王》,谈谈文中两个可见一斑的“风云人物”,略示一点拙见吧。

荆轲,这个人物形象从古至今就是高大的典范。无论是旧时的文人墨客慷慨歌出的“此地别燕丹。壮士发冲冠”,还是今日的大家们各处研究种种惋惜之态,就连影视大作的情节里也处处可见同类人物的影子,光是《英雄》和《刺秦》中那两位武士的侠肝义胆,就不得不让人用时髦语讲一句:“哇噻,你好荆轲哦!”

诚然,客观上来看,荆轲为国献身,勇入虎穴,视死如归的精神确实是可歌可泣。但是,对于语文老师对他的评点中“有勇有谋”这一条,我就不敢苟同。首先,他太理想主义化了。“图穷匕见”不愧为好的创意,但是缺乏实际操作,而且也没有考虑到种种可能会出现的情况。不管从管理学、领导学还是策划学的方面来讲,这样的方法都缺乏雕琢,太草率了。正是因为这样,才导致后来刺杀过程中的失误,功亏一篑。

其次,他的另一个计谋,取下樊於期的头颅,是极其不明智的。无毒不丈夫,我已经记不清这是出自哪位历史名人之口,从这点上来看,燕太子丹在抉择问题上确实显得优柔寡断。但是我也不是说荆轲就是对的,就是作了好的选择。这样的结论可以从两方面分析得出:第一,杀死樊於期并没有带来实质上的好处。尽管我们说刺秦失败有一定的偶然性,或者说是有天相助于秦王,保他命不该绝来统一全中国。但是在后文的介绍中,我们发现樊於期的头颅并没有起到什么实质性的作用,秦王反是对燕国的地图发生了兴趣。樊於期是不是白死了,这一点应当是很有争议,当然我也不是没有第二条理由,那就是舆论的压力。这一层想必太子丹也曾经考虑过,但是荆轲根本没有放在心上,而是依然我行我素。但是从历史背景我们可以知道,樊於期是秦国的罪臣,秦王诛其九族,流离失所中好不容易找到了燕国作庇护,本以为可以暂逃一劫,没有想到仍然逃不了黄泉之路。秦国的叛徒,却在燕国被杀,这样的世说纷纭,在当时或许称不上“炒作”,也确实另人匪夷所思。更何况后来的行动还没有成功,也许樊於期在世,还能替燕国打几场胜仗(他曾经是秦国的大将军)但现在是陪了夫人又折兵,只不过当时这个成语还没有被发明出来。

再者是我自己的一点点私心。秦王很生气,后果很严重,荆轲自然是逃不了去陪樊於期。但是从今人的观点,荆轲得到的是什么,易水送别之前该享受的都享受了,最后还能成为千古流芳的英雄。有英雄必然有狗熊。而樊於期不幸地成为了这个角色,不仅在文中的出场率极低,而且不时被人误认为是“草莽武夫”的形象。

这里说到樊於期,我不得不要“长太息以掩涕兮”,他这一生太可悲了!从曾经叱咤风云的秦国大将军,到走投无路、担心受怕地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最终也没能驾御命运的车轮。他不是燕国人,却为了燕国成功率极低的一个漏洞百出的计划而义无返顾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当年的晋文公重耳,都可以和帮助过自己的国家刀刃相见,他樊於期凭什么就要为你一个微不足道的小国隐没于历史长河中?我说,是因为他的侠义,他的质朴,他的大丈夫气概。这并不代表着他就是没有头脑的傻瓜!纵观金庸古龙的武侠长篇,哪一个英雄不是甘愿为朋友两肋插刀,可是为什么樊於期,就只能成为英雄荆轲背后的狗熊,踏上历史红地毯的垫脚石呢!

我一直坚持,无论是评价人物,还是对待生活中的点滴,都要站在中间线上,公正地对待每一件事情。如今,有人为曹操平反,有人以希特勒为偶像,但是我确实是不准备信口雌黄地引起一场骂战的。我只是想说,英雄有很多种看法。樊於期与荆轲,孰为英雄?也许这永远是像“两小儿辨日”一样的难题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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