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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夫妻一方名字所存的钱就归一方所有吗

(2006-06-29 10:30:45)
编辑同志:
    我的朋友王红和孙力是一对恩爱夫妻。5年前,孙力下海经商。由于肯吃苦,经营得法,很快就成为百万富翁。不久前,王红在和朋友聊天时听人说由于现在实行实名存款,因此用谁的名字存的款,就会成为谁的钱。王红一听心里就慌了,因为家里的经济收入都是以丈夫的名字存的,现在两人很恩爱,但难保以后不会有变,万一感情破裂而离婚,自己不就什么都没有了吗?为此,她向丈夫提出取出一半的存款以她的名字存。而孙力觉得这是妻子对自己的不信任,加之做生意常要用钱周转,就没答应王红的要求。夫妻因此产生了矛盾。请问,以夫妻一方名字所存的钱就归一方所有吗?                    
                                                                陆勇
 

陆勇朋友:
    存款实名制不等于以谁的名字存的款就归谁所有。实行存款实名制只是要求以真实姓名、身份办理存款,并没有改变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因为我国《婚姻法》第17条明确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入;(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所以,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只要双方没有另行约定,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它不仅包括存款,还包括住房等动产或不动产。因此,夫妻间不论用哪方的姓名办理存款,都不会影响财产共有的性质,甚至储蓄实名制还可以更好地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万一分道扬镳时,能依据存款人的真实姓名、身份等,查清存款的真实状况,使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更具准确性、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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