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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事周评)破解物业难题 三大死结待解

(2013-05-29 12:25:52)
标签:

物业

住房专项维修资金

水阀

杂谈

分类: 静观万象
       本周,可能最牵动冰城人心的,应该就是哈市吹响了物业管理改革的“总动员令”,在哈市物业管理工作暨实施“物业管理年”动员会上,除了出台“物业管理年”活动实施方案外,还谋划出台多项重大改革政策,力求从“根”上破解物业管理难题。看得出来,政府这次是下了大决心的,也提出了很多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措施,让冰城市民充满期待,但也心存疑虑。毕竟,物业工作千头万绪,也牵涉千家万户,寄希望于困扰冰城市民多年的物管老大难问题能够毕其功于一役,可能还是有些不太现实。
    物业服务不好业主就不交费,业主不交费服务就更不好,如是陷入恶性循环,可以说是物业管理多年来的一大死结,一方面,是哈市诸多业主尤其是老旧小区住户对物业服务的普遍不满,另一方面,哈市物业收费价格执行的仍是上世纪90年代制定的收费标准,即使这样,哈市物业费交缴率也仅为60%左右。诚然,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质,这注定了物业管理行业不能也不应成为暴利行业。但既然是企业,自然就有逐利的需求,这也毋庸非议。前段时间,因为中植方洲苑三成业主欠费,导致“徐虎物业”因12年亏损200万而宣布退出,这个结果,无论是对于物业还是业主,其实都是两败俱伤。我们看到,在这次动员会上,也提出要出台“质价相符”的价格体系,以及对困难群体进行补贴、对恶意欠费的业主禁止房屋交易等措施。但是“质价相符”应如何衡定,如何让业户和物业都满意?物业又如何能做到收支透明?还有,对于那些恶意欠费却不准备进行房屋交易的业主是不是就无计可施?还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道道待解的考题。
    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制度可以说是房屋的“养老金”,但实际中要请动它的“大驾”却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儿,一方面要求全体业主必须全部交纳维修资金,另一方面需要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公示,并经维修资金管理部门审核或备案,虽然这也是为了防止资金被套取,但落到现实中,业主素质的参差不齐、利益诉求的多元不一,要同时满足这些条件实在是太难了,使的一个原本应该很好的制度,几乎就成了“第二十二条军规”。虽然刚刚通过的《哈尔滨市物业管理条例》设计了应急维修资金制度,利用专项维修资金增值收益部分,在物业使用中发生影响业主正常生活危及安全的紧急、重大突发事件需要应急维修时,经市物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先行启用应急维修资金进行维修。但是我仅举一个小小的例子,比如现在哈市顶层楼普遍漏水严重的问题,可能在相关部门的眼里,并不能算得上紧急、重大,但却会令居住其中的居民寝食难安,像这种情况能请得动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吗?反正到目前为止,能请动这笔钱的似乎不多。
    物业管理中还有一个死结,就是业户维权需求与物业管理权限的问题。在这里,还是举我前不久亲身经历的一个例子,就是我所住的那栋楼,因为上水的阀门出现问题,导致楼内住户吃不上水,但因为阀门在一楼,其住户因种种原因拒绝物业检修,导致这个问题拖了整整一个星期无法解决,好在最后双方还算达成了妥协。但一个小小的水阀,就成了物业管理的死结,也着实令人心惊。而且我也就此事咨询了市长热线,答复是只有两条途径,一个是双方调解,二是走法律程序,但这两条路对于业户来说,可能都需要很长的时间。像类似这样的问题还有很多,如何能够建立一个快速维权解决的通道,也是当务之急。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哈尔滨要想破解物管难题,任重而道远。希望哈尔滨能够让这个“物业管理年”,成为“物业管理元年”,让冰城的物业管理从此能够渐入正轨,别让物业的这些难题总是此起彼伏,按下葫芦又浮起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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