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静说书)“良民”标语实堪笑 “偏执”之论更应休
(2009-07-21 10: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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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良民孙东东陈书伟杂谈 |
分类: 静观万象 |
如此标语实堪笑,难道都把哑巴当?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总有一些标语让我们无可奈何,总有一些口号让我们哭笑不得。比如“抢劫警车是违法的”、“横卧铁轨,不死也要负上法律责任
”、“一胎生,二胎扎,三胎四胎刮!刮!刮!”等等,这些或荒唐、或霸道的标语,无不暴露出一些行政执法者低能和无知的嘴脸。
话说近日,在江苏泰州海陵区,一拆迁部门也在大街上悬挂标语,称“不强 拆不上 访,争当良民好荣光”、“以签约交房为荣,以上
访强拆为耻”等等。刚刚看完《南京!南京!》的我们,再看到“良
民”这个词,心里真的有一种反胃的感觉。这些标语真的是“用心良苦”,“苦口婆心”,但却是黑白混淆,是非颠倒。公民社会只有公民,何来“良民”与“刁民”之分?如果“州官”强拆,是不是百姓也不能上
访?难道只有当“沉默的羔羊”才是最光荣的?岂有此理嘛!
我们的一些官员,只看上级脸色,不管下面死活,上面一句话,他可能跑得屁颠屁颠,而下面一次次反映疾苦,他却麻木不仁、岿然不动,如果你找得多了,找得急了,反倒斥你是“刁民”、“愚顽”,真是倒打一耙。前段时间,北大教授孙东东教授更扬言,长期上
访者中99%都有偏执型精神障碍,要我说,这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因为有不公,所以才有上
访,因为有错误,所以才要申诉。不错,有些一次次的上
访者可能是有些偏执,但我想问一句,他们的偏执是谁造成的?又是为何造成的?如果纠正一个错误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成本,如果不偏执,那么可能就只能选择放弃了。前段时间,因为在“上诉状”中写了一个“操”字,面临被司法拘留的陈书伟,就曾对记者说:“我肯定不是普遍意义上的‘良民’,但我一直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做事。我同各种通信行业的企业打官司……几年来我的近200宗诉讼要么不予受理要么败诉,我心里确实伤痕累累。考虑许久,我决定在上诉书上写上这么一个字以表达我的不满情绪。”他们的行为固然有偏激之处,但那些让他们愤怒的人呢?他们的冷漠、麻木、不作为,难道就不可恨吗?
正是——
世间若无不平事,何来“良民”冲冠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