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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话题之一逃离故乡的理由

(2022-04-02 15:5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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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改革开放以来,众多的农村青年逃离了故乡,形成蔚为壮观的农民工潮。
   离家,无论对年幼者还是对年长者,都是恋恋不舍。君不见,三步两回头地看看自己的家门,自己的父母,终于义无反顾地离开了。他们的离开,理由充足:想改变自己的生活,更想让父母过上更好的生活。
   两个字,就是“怕穷”。怕一生都穷。
   当真的离开了生养自己的故乡后,又有几个还想再回来呢?
   记得看名作家莫言的演讲,他多次说过,他就是想离开那个让他伤心让他丧失尊严的高密东北乡。小时的贫穷饥饿,偷人家个红萝卜吃,被抓,被打,回家再挨父亲一顿打。辍学后放牛,躺在光秃秃的地上,看着蓝天白云,牛在吃草,可它们怎么也找不到草——干旱不长草,饥饿的人们也与他们挣那点能吃的青草。
   这样环境下长起的孩子,当然只想逃离。
   他的逃离故乡理由,就是能吃上顿饺子,能穿上双皮鞋。如此这般,这位穷乡出来的小子,终于混出个人样儿来了,成了名作家并获得诺贝尔文学奖!
   而逃离故乡的莫言,它的根仍在高密东北乡,他的所有作品的背景都是高密东北乡。高密东北乡的一切一切早已经渗透到他的骨子里了,不管你是否喜欢故乡,故乡都造就了你。这是不可抗拒的事实!
   接近清明,使我又想起了我自己的故乡—即墨东塔村。
   七十多年前,我也是恨不能离家越远越好,毫无留恋地离开了它,踏上求学之路,假期也不回家。大概是受林道静们的影响,觉得家庭不仅对我是个束缚,也是我革命的羁绊。
   少女,心傲,家庭出身成分当时很受重视,不仅不能像同龄人那样入团,还要受当地那些不怀好意人的恶意说道和羞辱。当我义无反顾地离开家的时候,根本就没有回头,连母亲站在家门口望着我走出去的形象,我只能从脑后感觉得到,却没有一点留恋的意思,没有回回头,更没有不舍。
   精神上的贫穷不算,物质上的贫穷并不比莫言的高密东北乡好哪里去。即墨城是千年古镇,即墨城以东地处丘陵,地瓜是老百姓的主食。即墨地瓜干是山东都知道的。在家乡,地瓜干做成面条,包成大包,都是黑乎乎的。而且那东西并不能自己单独用来做成面条或大包,需要加上点豆面,或是榆树皮面才能成型,否则根本不成。走亲访友,也是地瓜干面做成的花饽饽,外皮包上一层白面,蒸好后再在上面点几个大红点儿。这就是即墨当年的走亲访友的点心。
   穷乡僻壤,大家都这样做,并不觉得尴尬,习以为常。挎拦里地瓜面花馍,上面盖着花包袱皮。即墨人讲究仪表,别看地瓜面花馍,走亲戚的人却要穿戴整齐。褂子裤子都板板整整的,那是洗后在捶板石上捶平的,相当于现在的熨烫。自己没有,出门也要借一件穿穿。
   记得我穿一件棉袍,走在大街上,人家的目光齐聚,看我这冬天还露着半截腿的傻瓜。母亲非让我穿棉裤不行,我却嫌它臃肿,就是不穿,宁肯挨冻。为此母亲还拿条竹疙瘩打我,我还是不听,麻利逃走。这是跟城里人学的。走两步,伸手拽拽棉袍下摆,以便能遮住小腿。
   那个臭美劲儿,想想都可笑。
   十四岁离开家乡,再也没有回去。老了,又想家乡了。可家乡永远消失了。
   听人说,我们的东塔村早已没了,现在改造成一片现代化建筑,建成了即墨的市政府所在地,即墨的商业中心了。不知是真是假,去年去青岛,我决心想回去看看,但终因天气突然变冷没有成行。遗憾!
   家乡没有了,祖坟也早就没有了。听说本家一位小叔,把他父亲的衣服和一张名片放里面,做成一个假坟,以祭奠,一聊思乡思父之情。也许,现在连那个假坟也不存在了。
   故乡何处寻?故乡也许永远不会消失,也许它永远存在于我们的记忆中。我们生活在那里,骨子里都是地瓜干!记忆中都有茂腔的声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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