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每当我走到一个热闹的地方,总是心怀喜悦,认定那里会有什么奇异等待我。
我从不觉得自己是贪玩的人,因为我懒,会为了美睡一个懒觉而放弃不少东西。
我不追求完美的东西,喜欢独特的。我有一双手套,第一眼看去以为是双大花袜子套在了手上,再细看,是各色粗毛线编制成的不分指手套。再有就是我房间的墙壁,全部都是我用胶带贴上去的白纸条,纸上有我用口红写上去的我喜欢的文字,横着竖着斜着。客人进屋,不是先坐定然后抬着头欣赏就是先眼花缭乱的欣赏再找地方坐。我喜欢我为他们营造的这种气氛。
下午一点,冬日阳光正沸腾,望着冰冷而被年轻人踏热的街,我决定给自己出去放松的机会。听着屋门被关上那低低的声响,阻挡不住我脚底渴望快速穿行于人群的热力。轻轻献给防盗铁门一个飞吻,我跑走。
人潮涌动的街,脚下皮革与地面的碰撞声,汽车急驰声,手机铃声,音像制品公放声。有别于家这是另一番天地。眼与耳要赶快习惯,否则,满街的匆忙节奏和路人的眼神会告诉你,没有活力和激情就请你回家去!我们要识抬举。
我喜欢女孩穿着仔裤和靴子寻找飘荡的感觉,走得很快却没有目的地,是种飞的期待。
她回头注视我,他对我微笑。有人注意我,原来有人注意过我。不管,心里还是莫名的兴奋。难怪有首歌叫《只爱陌生人》,彼此因为陌生而关注,虽然这种陌生会让当事人误以为自己是焦点。
不知去哪,车子来了却第一个挤上去。车上人多,帮卖票阿姨递了张票,换来两声谢谢,心情一愉快就一直坐到了终点站。
下车是一片喧闹商业区,突然感觉的确还是西城最适合居住。
像淘气的小男生一样,最喜欢边走边吃,香香的烤玉米,顺便踢踢跟着主人溜市场的小狗的屁股。于是想告诉所有人,如果一个人可以让自己的肚子幸福一辈子,那么他也能幸福一辈子。
累了,就坐在公共椅上歇脚,发现一个端着相机的叔叔在看我。惊慌失措,以为衣服穿反了或是裤链没拉好。后来他问我有没有看过《*时代》这本杂志,我说没有,他说想请我为该杂志拍照,我答应了。
我们来到一个远离人群的平台上,化装师为我涂了几笔简单的妆,告诉我要摆的姿势。
第一张略显紧张,效果没拍出来,叔叔要我自己看照片,的确笑的僵硬了些。叔叔要我活泼自信。
之后,工作人员拽来一个留着黑色长发的男孩,我还需同他假扮情侣拍照,下周就是情人节了。我们得做一回为别人搞气氛的木偶。
他们要我和这个男的做倚栏杆拥抱状,看到围观的人,我实在磨不开。经过商议,叔叔同意我和他做吵架后背对背互相不理的搞笑造型。
一小时后,我们的任务完成了,众人也散开了,我有种光芒消退的感觉。行人的眼神从我们身上移开回到他们最初的方向上,左右走开。
我依旧背起包东瞧西逛,还是庆幸,这一趟没白来,至少让我知道社会还是需要我的,有人还是需要我的。
进入一家商场,到处都是衣服和女人。
时装是女人的第二皮肤。可为什么“皮肤”总是越做越小、越做越透呢。男人购物标准是,这商品是否需要。女人购物标准则是,这商品是否便宜。而我的标准是,这商品是否喜欢。
说到购物,我还想起一件事。
曾在买围巾时遇到过一个明星。我拽过一条围巾时感觉围巾的另一头也有人在拽。我探过头去不料对方早已探过头来。
她白白的,脸圆圆的,笑时两个酒窝更加张扬。很面熟,却不敢确定是她。于是开始和她搭讪,结果证明了我的猜测,那个节目主持人。
我很佩服娱乐圈里长大的人,待人接物都透着老练。大概她以为我是她的拥护者,所以空着手准备接待我递纸笔过去给她签名。不好意思,我没带,带了也不需谁在上面留下仅仅一个称号。
我把围巾让给她,也把她不自知的试图表现的热情留给她。
近下午4点钟,我一个人走了3个小时。
活动的四肢让我和物质世界打交道。不发生的心灵让我和精神世界打交道。所以默不做声时,我肯定是在想事情。
一位作家说过,一个能与自己心灵对话的人,是智者。所以我可以理解成另一种说法,如果什么话都要说出声来,就是愚人。
没有心灵对话的人不会深刻。肤浅的人表现之一就是爱表现。
一切结束,我回家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