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田里守望的诗人彭斯
(2018-03-21 21:23:31)
标签:
彭斯友谊地久天长 |
分类: 阿甘的文学课 |
麦田里守望的诗人彭斯
(阿甘的文学课之二十一)
阿甘先生坐下来,望着一片麦田。
麦子收割了,堆起了麦垛。如果他继续坐在这里,眼前会出现更多的场景,麦种发芽,麦苗长高,麦穗开花,麦浪翻滚,那是麦子的整个一生,又平常,又短暂,该做的事情都做了,没什么遗憾。
他站起身来,正朝向北方,就想起北方的故乡,有许多玉米田、土豆田和稻田。而他对麦田的最初感觉,来自一部小说的书名《麦田里的守望者》。小说快结束时写到麦田,有一句“你要是在麦田遇到了我”,说是罗伯特·彭斯写的一首诗。
那部现代小说,把几百多年前出生的彭斯,拉回人们的视野。还有人写诗模仿彭斯的麦田,借他的名义流传,受到很多人赞扬。恰好阿甘先生的下一篇博文想写彭斯,所以先来到郊外,在麦田里找一找感觉。
“我是从彭斯的一部传记知道的,彭斯经常站在麦田里,像一个守望者。”他在新博文开篇写道。
“年幼的彭斯站在父亲租来的麦田里,成年的彭斯站在自己租来的麦田里,心情不那么快乐。收成好的年月,那些麦田足够一家人的温饱,可是,有时暴雨冲走山坡地的浅土层,有时不幸买到很坏的种子,有时被农场主收回了土地,一次又一次地,肥料和种子的钱都收不回来,来年的生活就充满了忧伤的叹息。即使在十五岁以后,彭斯开始写诗,他站在苏格兰的麦田里守望的,经常是它的收成,而不是他的诗歌。”
“彭斯是十五岁开始写诗的。家里日子太穷,他没进过小学。七八岁时,有个十八岁的教师来过两次,前后不到一年,教他和几个农家孩子朗诵和阅读,用美妙的低音、清晰的发音、富有表情的姿态,还用最优秀的读物来净化心灵和磨炼思想。彭斯的记性太好了,背熟了所有的语法规则,背熟了莎士比亚全部作品,《圣经》中的片断也背得烂熟。后来,彭斯还进了土地测量员学校,但时间不长,只有一个夏天。应该说,他那么优越的诗歌感觉,一部分来自莎士比亚和《圣经》,一部分来自他母亲哼唱的苏格兰民歌。彭斯继承了母亲的那些民歌,就像继承了母亲的黑眼睛和带有酒窝的下颏。”
“还有一部分,来自苏格兰语言,这是绝不能忽略的。那时苏格兰已归并英国,它的语言成了民间方言,应用于不够体面的平民,而诗人们都用英语歌唱。但彭斯发现,与装模作样的英语相比,苏格兰语写诗更好:它音调和谐,简洁明了,幽雅委婉,妙趣横生。用它写出的诗节强而有力,节拍齐整,高昂响亮,配韵巧妙。也就是说,用本民族的文学语言可以写出现代最出色的诗歌。”
写到这里,阿甘先生忽然产生了对这种语言的敬意,随之而来的是对苏格兰人的敬意。苏格兰人与遥远东方的中国人相似,酷爱音乐与诗歌,它们比其他艺术形式更指向人的灵魂,难以言说,又奇妙无比。多好的苏格兰人哪,那种对精神世界的追求,真实、无私,高贵,融化在他们的血液中了。
“彭斯的第一部诗集叫《苏格兰方言诗集》,在他二十七岁时印了出来,来自麦田中的清新朴实的诗情,打动了每一个读到它的人。这是他诗歌本身的美丽和魅力,并不奇怪。可是,它能得到许多人诚恳的推荐,包括作家、学者、贵族、商人和官员,他们不管彭斯的出身怎样卑贱,邀请他进入上流社会,来到首府爱丁堡生活,想住多久就住多久。这种巨大的热情,也只有在苏格兰才能遇到。”
“爱丁堡这座北方的雅典娜,苏格兰启蒙运动的核心,给了他至高无上的诗人荣耀。但他只是个局外人和过客,半年之后离开了,回到妻子和一群儿女身边,回到养育他们的麦田。后来他当了消费税征收员,有了一笔固定薪金,这可能是一个乡间诗人最好的结局。此后还有一个最终的结局,是诗人在贫困中病故,那时三十七岁,让人痛心。”
一口气说了这么多,阿甘先生想,现在应该说说彭斯写麦田的那首诗。
如果一个他碰见一个她,
走过麦田来,
如果一个他吻了一个她,
她何必哭起来?
如果一个他碰见一个她
走过山间小道,
如果一个他吻了一个她,
别人哪用知道!
珍尼哭得悲哀。
她拖着长裙,
走过麦田来。
“这就是抒情诗,省略了叙事的大部分内容,比如,珍妮有怎样的经历,她在麦田里与谁相吻,她又为什么哭泣,她以后的生活会怎样?再比如,那个吻她的男人是谁,他和她以后会不会相爱和生活?这些都省略了,诗中只有麦田、他、她、吻和哭泣,也就是说,只用一些意向而不是形象,把人最重要的情感部分写了出来,并且丢掉所有不重要的细节,让诗歌指向人类永恒的情感。”
“如果我说这是一篇伟大的诗歌,你可能不以为然——世界上的好诗太多,你读过一些诗跟彭斯写得一样好,有的比彭斯还好。刚读到这首诗,我也是这样想的。后来我才发现,我喜欢的那些好诗都是在彭斯之后写出来的,而彭斯诗歌的意义就在于写在他们之前。”
“诗歌是人类最早的文学样式之一,这种说法由来已久。但我们可以看到,诗歌的独立存在要晚一些。最早的史诗是说唱文本,有了押韵便于记忆;此后的诗剧是演出文本,有了节奏便于朗诵;后来的长诗是叙事文本,用音调、节拍、配韵来添加文采,吸引读者。在十八世纪之前的欧洲,这些文体出现了一些伟大作家,他们的闪亮之处是其宏大叙事,内容广博和深刻。我们要知道,在诗歌的感觉和书写方面,西方的成熟晚于东方,苏格兰的彭斯比中国的张若虚晚了一千多年,比苏东坡晚了六七百年。”
写到这里,阿甘先生想说的差不多都说了,还需要一个结尾。
“伟大的诗人彭斯代表了欧洲抒情诗歌的独立和成熟,他离开古典诗歌的轨道,开创了现代诗歌的方向。在彭斯之后,欧洲陆续出现了一批伟大诗人,像星空一样灿烂。”
延伸阅读
爱情和诗歌一起到来
彭斯那年十五岁,遇到了第一个心仪的女孩。于是,第一次爱情和第一篇诗歌,来到他的面前。
那年的收成好于往年,彭斯家请帮手来收庄稼。他的帮手是个漂亮女孩,和蔼可亲,温文尔雅,小巧可爱,用苏格兰语来形容她,“更为标致而又温柔”。彭斯变得更快活、更俏皮、更机灵,认为自己是人类中最幸福的一个,还为她写了一首诗,觉得比邻村农场主的儿子写得更好。
后来他有一首诗,被人传唱了几个世纪,直到今天。前几年获诺贝尔文学奖的鲍勃·迪伦,就曾说彭斯1794年的作品《一朵红红的玫瑰》是自己创作灵感的来源。彭斯生于1759年,死于1796年,写那首诗时三十五岁。
那首诗写道:啊,我爱人像红红的玫瑰,它在六月里初开;啊,我爱人像一支乐曲,美妙地演奏起来。你是那么美,漂亮的姑娘,我爱你那么深切;我爱你一直到大海枯竭,到太阳把岩石烧裂!
诗中还称呼那女孩为“我唯一的爱人”,听起来特别深情,但我知道,彭斯有过许多次恋爱。他的出身太低微了,爱情的起点也低。于是在十五岁到三十五岁这二十年里,他的人生向高处走,随时都有机会遇上更优秀的女性。这是没办法的事情,总有一个她真诚、热烈地爱上他,他也真诚地、热烈地爱上她,于是他的诗歌源源不断,抒写新的爱情。
他爱他的妻子杰恩。这份爱除了真诚、热烈,还有波折和坚定,苦涩和磨难。在妻子眼里,世界上谁也没有彭斯好,没有谁比他更聪明、更漂亮、更善良。世界上没有谁比他的诗和歌曲写得好。他们一次次重新开始生活,重新歌唱起来,就像树林中的鸟儿一样。
有一次他向杰恩说,通过他的口说出了苏格兰民族想说的心里话,百年以后有更多人来阅读他的诗。他明白诗人的使命。他懂得诗歌来自民众的心灵深处。他感觉出每首诗歌的力量。
这个判断是对的。我小时候家里有一个中文歌本,收的都是外国民歌,其中我喜欢的一首苏格兰民歌,歌词就用了彭斯的诗。“我心怀念高原,我心在远方,我心追踪野鹿,在那高原上,终日追捕麋鹿,奔驰在山岗,我心仍在高原,常念念不忘。再见吧,高原;再见吧,北方,英雄富饶的家乡,抚育我生长,无论漂泊何处流浪何方,我将永远热爱高原的山岗。当我离别山区,白雪已茫茫,再见吧,那山下美丽的村庄,再见吧,森林和野藤遍山岗,再见吧,急流翻腾的波浪。”
彭斯还有一首赞美友谊的诗,谱成歌曲后,满世界传唱。我还记得1940年拍摄的电影《魂断蓝桥》,描写了一名英国青年军官和一名芭蕾舞演员的故事。有一天夜晚,酒店乐队领班宣布演奏最后一支曲子,在优美的“Auld Lang Syne”乐曲中,大厅里的蜡烛一支支熄灭。这支曲子在影片中反复出现,把一见钟情的男主女主连在一起。
这首歌让人怀想往事。随着人们年龄增长,生活中各种艰辛尝遍,想一想过去的好时光,本身便是一种享受了。彭斯提醒我们已经过去的许多时光。这是个典型的苏格兰式的视角,通过现在的朋友们和美好的举杯,将残酷的现实生活变得令人愉快。
如果你去苏格兰旅游时,最好能遇上源自诗人彭斯诞辰的“彭斯之夜”,那是苏格兰人的民族节日。长夜结束时,响起这首歌,所有的手都会挽在一起,不愿意松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