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跟风发一个公开声明~~~~~
(2010-03-12 19:15:59)看到单反群的人发飙,嘎嘎嘎,真好看。
【摄影玉米公开声明!】http://tieba.baidu.com/f?kz=728090685
简单的说,大概意思就是天娱要出李总的写真,跟玉米征稿征画征照片,说你要是投了,这画这稿这照片就不归你了,以后我们想怎么用怎么用,而你以后想用不想用都不能用。
要是你运气好,投的被选中了,就送你一本写真。(咱们不谈钱,俗!)
要是你运气不好,没投稿,我们看中你的东西自己收进去了,你要是万一不幸看到了证据,就自己和我们联系,我们会送你一本。
真是占便宜没够。单反群的同志们简单的说就是回了一个字:你丫做梦!
我想了一下,首先觉得自己有点危险,然后觉得比我更危险是的我家木儿。
话说从一棵好同志拍回来的演唱会发布会的视频上面,大家有没有惊喜的发现,开场VCR是《全记录》的扉页内容?
其实我说过很多次,我贴在网上的东西,只要不是商业用途,只要不改不砍,可以随便用。
这就是为什么当当偷我的乐评我骂娘,这种发布会VCR用用我无所谓的原因。我当时还笑咪咪的说:我不要稿酬,能不能给我一张演唱会VIP……的购票权啊?
现在看来我的要求还是太高……
发布会用没关系,本身不是商业的,写真可是要卖银子的啊,这性质完全不一样。重点是:人家就出得起一本写真==||||太没诚意了,相当于侮辱我。老子缺这几十块钱么?
罗嗦完了,哪有热闹哪有我。其实没耐心仔细看他们的约稿函,但发个声明表示下权利再说。
作为木儿的经纪人和全权代理,跟风发表声明如下:
本人全权代木儿就“天娱公司向玉米征集照片稿件一事”的公开声明
近日,天娱公司就写真集一事公开向玉米征稿,并附约稿函&授权声明(原帖见此:http://www.eemedia.cn/news_view.aspx?info_id=8447)。
针对此事,本人代表木儿发表公开声明:
木儿暂时没有参与此次投稿的活动的意愿。
同时,基于该约稿函中“李宇春五年典藏写真书【WHY ME 5】中转载的作品未能联系到原作者的,请作者见书后及时与万榕书业编辑部联系,以便寄送赠品”的条款,我也在此郑重声明:木儿发表于百度贴吧的全部作品,不允许天娱公司在未获原作者同意的前提下转载、修改、发表、结集、出版。
特此声明如下:
1.如无木儿书面签字协议,不同意也不会承认天娱公司与万榕对作品的独家版权。
2.木儿发表于网络上的所有作品,不允许任意切割、删除作品的任何部分,未经木儿同意不得擅自进行修改、转载与公开发表、印刷、出版。
如有发现,将保留诉诸法律、并要求经济赔偿的权利。
本人就“天娱公司向玉米征集照片稿件一事”的公开声明
近日,天娱公司就写真集一事公开向玉米征稿,并附约稿函&授权声明(原帖见此:http://www.eemedia.cn/news_view.aspx?info_id=8447)。
针对此事,本人特发表公开声明:
本人暂时没有参与此次投稿的活动的意愿。
同时,基于该约稿函中“李宇春五年典藏写真书【WHY ME 5】中转载的作品未能联系到原作者的,请作者见书后及时与万榕书业编辑部联系,以便寄送赠品”的条款,我也在此郑重声明:本人发表于网络的全部作品(包括文字和照片),不允许天娱公司在未获原作者同意的前提下转载、修改、发表、结集、出版。
特此声明如下:
1.如无本人书面签字协议,不同意也不会承认天娱公司与万榕对作品的独家版权。
2.本人发表于网络上的所有作品,不允许任意切割、删除作品的任何部分,未经本人同意不得擅自进行修改、转载与公开发表、印刷、出版。
如有发现,将保留诉诸法律、并要求经济赔偿的权利。
鉴于网络拷贝的便利性,请编辑收到投稿后善用百度与google,避免出现他人盗文投稿、盗照片投稿的情况,如有此种现象,视同编辑工作重大失职,本人仍然保留追偿五万以上十万以下版税及精神损失费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