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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应我两个条件

(2006-10-10 21:16:24)

看到一个回复,如下:

[匿名] 小米 2006-10-10 16:34:55

二少,我想把你的意见打出来交给小葱看。我会记得署名和写清楚出处的。还有关于你的意见吧里面大家讨论了很多,我想把大家的讨论也打出来,这样比较全面。你快同意一下吧。好吧?好吧?

 

  这么说吧,我同意不同意根本就不重要,觉得我说得有点意思的,我不同意,照样会打出来送去。觉得我说得没意思的,哪怕我哭着喊着同意,也会嫌打印太费墨水。所以我同不同意,也就是走个过场。

  不过,大人们,麻烦答应我两个条件:

  1、我的意见,只代表我个人,并不是什么很严重或严肃的东西,也没什么必要围绕着展开讨论,我就是万千歌迷中的一个歌迷。所以没必要郑重其事的后面拖一串正方反方的大讨论。保持我意见的完整性就可以了。

  我的字已经码得够多了,小丫头看多了字费眼睛。你们的,明白?而且说的人多了,小丫头可能会认为是一件粉严重的事情。其实哪啊,除吃无大事,哦呵呵呵呵~~~

  所以,cut

  2、署名和注明出处什么的,都可以免了。看内容不看ID。如果您已经打出来了,麻烦您拿起涂改液,把我的名字给涂了,在上面写上“谁说粽子不是歌迷”,那是我临时决定的笔名,谢谢。

  其实小丫头基本上不怎么上网,也很少很少主动上吧里,很多事都是听别人说说她才知道的。估计白二这个名字,她看了也不认得。不过,不认得是她的事,觉得不自在是我的事。

  我在她面前是打算走淑女路线的,所以,白二是谁?有这个人吗?好象在哪听过也……我不认得==||||||

  我没有让臭丫头记住我or我的名字的愿望,所以大家放心大胆的……涂鸦我吧。

  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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