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尔雅》中的“舅姑”称谓
辛世彪
《尔雅·释亲》“宗族”章:“父之姊妹为姑。”“妻党”章:“母之昆弟为舅。”“婚姻”章:“谓吾舅者,吾谓之甥也。”这些跟现代一致。
又“婚姻”章:“妇称夫之父曰舅,称夫之母曰姑。”这是女人称公公婆婆为舅姑。
又“妻党”章:“妻之父为外舅,妻之母为外姑。”这是男人称岳父岳母为外舅姑。
因此,“舅”可指母亲的兄弟,丈夫的父亲,妻子的父亲。“姑”可指父亲的姐妹,丈夫的母亲,妻子的母亲。
此种称谓应该与古代氏族社会对偶婚有关,也是后代昭穆制度的来源。
古代氏族社会,从母系辨血缘;姓从母亲,同姓不婚。对偶氏族婚姻(两合、耦合)出现以下情况:
姜
姬
女1(姜)
男1(姬)
第一代 男1(姜)
婚姻 女1(姬)
第二代 女2(姬)
男2(姬)
女2(姜)
婚姻 男2(姬)
第三代
女3(姜)
男3(姜)
男3(姜)
婚姻 女3(姬)
因此,从氏族来源看,父亲跟儿子不是同一母系氏族,不能娶同一氏族中的女子。祖父与孙子属于同一母系氏族。这就是古代的昭穆制度的来源,左昭右穆,别父子远近。
那么,女2(姜)嫁给男2(姬),她的公公男1(姜)实际上是她的舅舅(她母亲的姜姓兄弟),她的婆婆女1(姬)实际上是她的父亲男1(姬)的姊妹,因此是姑。
同理,男2(姬)的岳父男1(姬)实际上是他的母亲女1(姬)的兄弟,就是舅。他的岳母女1(姜)实际上是他的父亲男1(姜)的姊妹,因此也是姑。
跟现代不一致的舅姑称谓是从母系社会来说,跟现代一致的是从父系社会来说,后者占了上风。男子在18岁举行成人礼之前,属于舅家;成人礼之后,属于父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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