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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 散文 |
12月13日,突然接到一条短信:“【中国农业银行】韩文哲于12月13日15:56向您尾号7370账户完成转存交易人民币1500.00,余额5647.57。”这是一笔什么款?来自何处?韩文哲又是何人?一概不知。
当时我十分困惑。如果是要我汇款,还可以理解成可能是诈骗;但分明是给我汇款,想诈骗却把钱给了人家,这骗子未免太傻了吧?于是,我做了各种假设:是汇款人汇错了?现在都是实名制,汇错款的情况即便不存在;是单位发的煤火费?似乎也不是,数目也不对。我想来想去也想不出个所以然,就干脆给原单位的孙辉弟打电话,询问教育系统有没有一个叫韩文哲的?他问了一圈,都说没有这样一个人。
这真的把我弄蒙了。情急之下,我把汇款通知短信发给女儿,她是搞互联网的,对网上的事情比较清楚。她看了,怀疑是网络诈骗。她说:有人银行卡里会突然多一笔钱,比如3万块钱,很多人收钱后会稀奇是不是有人打款打错了。然后过一会就确实会有人联系上他,说自己不小心转账转错了,祈求把钱重新转回来。善良的人会觉得不是自己的钱,应该把钱还回去。 真实的结果是:骗子利用被骗人的个人信息进行网络贷款,因为款项必须转给贷款人开的卡,所以骗子则会利用转错钱的借口讨要这笔钱,一旦把钱转给骗子就上当了,月底会收到分期还款的通知。现在银行转账都是实名制,转错钱的几率很小。
女儿告诉我:如果有人联系你,说款汇错了,你就不要搭理他。听了女儿的话,我心里踏实了一些;但是,对这1500元钱该怎么处理呢?这是一笔飞来横财,虽然数目不大,如果不得白不得的话,我当然是要得的。不过,我还懂点法律常识:如果把这笔本不属于我的钱据为己有,那么就叫“不当得利”,是违法的。老了老了,决不能为了这区区1500元钱而触犯法律。最后决定:那就等着吧。因为银行有规定,汇款在一定的期限内是可以撤回的。如果骗子诈骗不能得逞,肯定会把款撤回去的。
一天夜里,死活睡不着,翻来覆去的胡思乱想。突然记起前几天曾经接到来自石家庄的电话,自称是“运河情”征文大赛办公室的,索要我的银行卡与地址。晶昌老弟曾经通知我,说我的《运河情思》一文获得了大赛二等奖与网络人气奖。二等奖奖金1000元,网络人气奖奖金500元。我突然醒悟过来:这是不是我的获奖奖金?数目也对上了。我突然明白了。不用说,这韩文哲肯定就是征文办公室的工作人员。
老伴说:“要不,你给石家庄打个电话问问?”我信心满满的说:“不用问,肯定是这么回事。如果是诈骗,早就把钱撤回去了。”
老伴也觉得我说的有道理。没想到,原以为自己成了诈骗对象,岂料原来是好事一桩。获奖还有奖金,名利双收。虽然钱不多,涮几顿羊肉还是没问题的嘛!
想到这里,浑身通泰起来,把所有的痛苦都给甩到爪哇国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