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魏书》记(10)
可悉陵,是北魏昭成帝之孙,武艺高强,勇猛过人。一日,他跟随昭成帝去打猎,遇一猛虎,他立即挺身上前,赤手与虎相搏,并缚而献之于帝。昭成帝一边夸奖他,一边又说:"汝才力绝人,当为国立事,勿如此也。"
仔细体味一下皇上的这番话,是大有深义在里边的。既有赞赏,又有责备。赞赏的是臣子艺高胆大,且忠心耿耿;责备的是既然才力绝人,是国家的栋梁,自然应该为国效力。如果不慎为虎所伤,岂不是折国之栋梁?
如果从可悉陵的角度分析,他这样做的动机无非有二:一是向皇上献忠表功,二是炫耀自已的武艺高强。但这两点与人才殒命、国失栋梁来说,都显得微不足道,太不值得了,确实应该"勿如此也"的。与此相映成趣的是,同是在北魏朝,有一位叫于栗磾的将军也是武艺过人,随太祖打猎,途中遇一老熊率几只小熊。太祖对他说:你勇敢过人,能只身与之相搏吗?他说:"天地之性,人为贵。若搏之不胜,岂不虚毙一壮士?自可驱致御前,坐而制之。"果然将那几只熊一举擒获。在这里,于粟磾的话虽不多,但有理有节,入情入理,确是明白人说的明白话。
人才,乃国之利器,是应当用来为国家做贡献的。如果单纯为表忠心而失国之利器,那么,这"忠"也是愚忠。这种愚忠,历朝历代都不乏其例,最著名的当然要数抗金名将岳飞。岳飞的军事才干使敌人闻风丧胆,就象一面铜墙铁壁,将敌人拒之于外;然而秦桧就是利用了他的愚忠,使国丧利器,敌失对手,做了金人自己做不到的事,导致大好河山沦陷外夷,使后人无不为之扼腕。既使到了二十世纪,不也出现过为了公家的几根线杆而命殒洪水的金训华吗?他的忠是什么呢?就是在那个特定的年代所极力宣扬的"大公无私"、"毫不利已,专门利人"的精神。在这样的信念面前,一个人的生命敌不过几根电线杆子,不知对国家和人民来说,这到底算是幸,还是不幸?
可以看一看现在我们的媒体,我们的教育,甚至整个社会,所大肆宣扬的都是这种大公无私(其实世界上真的存在无私的人吗?)、见义勇为的精神。大公无私、见义勇为精神本身固然无可厚非,但应看是在一种什么样的条件和环境之下。如果真的象金训华那样,为几根电线杆子就可以献出年轻的生命,与可悉陵的与虎相搏有何二致?因为那年轻的生命还能为国家做多少贡献 ?这于公于私,于国于民都是一种无益的愚蠢行为。再如前些年媒体报道的歹徒持械抢劫银行,在场的银行职工手无寸铁,只好眼看着歹徒携款逃跑。事后,有人责备在场职工没有挺身而出保护国家财产。虽不能说发此言的人是站着说话不腰疼,但不能不承认,有关部门应有更有效的措施来保证国家财产的安全,不能把责任都推给手无寸铁的银行职工。用他们宝贵的生命去换取那十几万元国家财产的安全,是不是对人的生命的不尊重,甚至是一种亵渎?财富是由人创造的,没有了人,还谈何财富?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假使昭成帝在世,面对这种情景,也会大喝一声"勿如此也"的。这么简单的道理,可就是有人不懂。
"勿如此也”,愿我们常常记得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