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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上门骂糊涂街

(2021-01-10 00: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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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

分类: 散文

                    ——日记里的历史记忆(47

关上门骂糊涂街

日记:1976,7,17

    前日XXX与李X通吵起来。XXX说:我愿意把桃扔到坑里去,你也甭管。

究竟是谁给了你这麽大的权力?社员们选你当干部是为了让你为人民服务,而不是让你利用手里的权利糟蹋人民的财产。利用职权,任意胡行,这就是资产阶级法权。现在,全国人民都在大批资产阶级法权,你想干什么?

                   ----------------------------------------------------------

XXX是谁?日记里就是这么写的,隐其姓名,应该是有所忌惮,估计是指生产队的队长。当时的生产队队长是谁?四十多年过去,现在真的记不得了。“李X通”里的X,是我此次故意打的,目的是不给当事人惹麻烦。他是我的本家叔,也是我的同学。我们是同一个生产队。

俩人为什么吵架?也记不清楚了,依稀记得好像是为了生产队的桃子被人偷了,队长知道了也不管。俩人吵着吵着,队长一时气急,冒出来一句:“我愿意把桃扔到坑里去,你也甭管。”

于情于理,我都是站在本家叔兼同学这边的,队长的话有点霸道,也不在理。不过,当时我并没有挺身而出,仗义执言,只是回家后在日记里发发牢骚而已。这就像一个“窝囊废”在外边受了气,却回到家关上门骂大街,不过是背地做皇上罢了。最主要的是骂的都是糊涂街,说人家是“资产阶级法权”。当时老人家说要限制资产阶级法权,大家就一起跟着喊。其实,“资产阶级法权”究竟是什么意思?根本不明白。这个词,我是今天通过网上搜索才知道的。

“资产阶级法权”,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提出的一个概念,用于描述社会主义时期社会矛盾和社会基础。他认为,在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中,由于实行等量交换的按劳分配原则,因此还存在着类似资本主义社会那种形式上平等而事实上不平等的属于资产阶级性质的法定权利。马克思认为按劳分配在形式上是平等的,但实质上仍存在不平等,它默认劳动者不同等的个人天赋,因而也就默认劳动者不同等的工作能力是天然特权。如果一个劳动者已经结婚、另一个没有,或一个劳动者的子女较多、另一个的子女较少,在劳动成果相同,从而由社会消费品中分得的份额相同的条件下,某一个人得到的事实上比另一个人多些,也就比另一个人富些。社会主义条件下按劳分配同资本主义条件下已根本不同,生产资料已经不是私人财产,只有消费资料属于个人,因此按劳分配对特权的发展是受到限制的。因此,马克思认为:“在这里平等的权利按照原则仍然是资产阶级的法权,虽然原则和实践在这里已不再互相矛盾,而在商品交换中,等价物的交换只存在于平均数中,并不是存在于每个各别场合。”毛泽东也对资产阶级法权做出了概括。他指出:“中国属于社会主义国家。解放前跟资本主义差不多。现在还实行八级工资制,按劳分配,货币交换,这些跟旧社会没有多少差别。所不同的是所有制变更了。”“我国现在实行的是商品制度,工资制度也是不平等,有八级工资制,等等。这只能在无产阶级专政下加以限制。”

懂了吗?依旧是似懂非懂,或半懂不懂;但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生产队队长的那句话,不过是工作作风霸道而已,与“资产阶级法权”没有半毛钱关系。轻率的给人家戴上“资产阶级法权”的大帽子,不过是张冠李戴,就像傻小子趴灵,哭了半天还不知是谁死了。

现在再看,足供一粲。

                                                                   2020/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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