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猪过年

标签:
文化 |
分类: 散文 |

日记:1976,1,14
上午宰猪。猪头10斤,猪肉99斤,猪油4.5斤,猪肠6斤,下水未称。
在那个特殊的年代,国家唯一提倡私人养殖的动物,就是猪。1959年,老人家专门为一篇河北省吴桥县王谦寺人民公社养猪经验的文章做了一个长篇批示,批示中说,“养猪业必须有一个大发展。除少数禁猪的少数民族外,全国都应当仿照河北省吴桥县王谦寺人民公社的办法办理。”他把养猪的重要性提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有人建议,把猪升到六畜之首,不是‘马牛羊鸡犬豘(猪)’,而是‘猪牛羊马鸡犬’。我举双手赞成。猪占首要地位,实在天公地道。”他又说:“在吴桥县,集资容易,政策正确,干劲甚高,发展很快,关键在于一个很大的干劲。拖拖拉拉,困难重重,这也不可能,那也办不到。这些,都是懦夫与懒汉的世界观,半点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的雄心大志都没有。这些人,离一个真正共产主义的风格大约还有十万八千里。”他要求“全国都应大办而特办”。在字字服从句句照办的年代,老人家发话了,谁敢不从?上级对养猪给予了许多优惠条件,比如奖励粮食、化肥之类。尤其是对母猪特别保护,严令禁止劁猪,因为它可以产崽。当时还出过这样的笑话:一个劁猪的在村里吆喝,刚刚喊了一个“劁”字,就有公社工作队的人过来,喝问:“你劁什么劁?”吓得劁猪的赶紧改口:“劁驴蹄喽——”惹得街上的人们哈哈大笑。
所以,那时候几乎家家都养猪。不过,猪也是要吃要喝的。人都吃不饱,哪里有粮食喂猪?它每天吃的,除了泔水,就是野菜,只长骨架不长膘,一个个瘦骨嶙像葛优似的。当时,国家收购标准是120斤,不够120斤的,国家不收。但是真正舍得杀了猪吃肉的人家并不多,顶多是自己留一部分,再卖一部分。
到了年底杀猪的时候,李西俭家里就盘起了大灶。村里的人们都把活猪送到这里宰杀,由杜玉章主刀。杀猪是免费的,李西俭与杜玉章只要褪下来的猪毛以及清洗下水时留下来的零星猪油花。
我家的猪自然也是在那儿杀的,最后得到了猪头10斤,猪肉99斤,猪油4.5斤,猪肠6斤,以及下水一副。完全留给自己吃肯定舍不得,于是,父亲就与母亲商量怎么处理。由于我家人多,亲戚也多,父亲想将猪肉留一半卖一半。母亲不同意,她主张把猪肉全卖了,只留下猪下水过年。她说,指望着卖了猪肉做全家人一年的花销呢,如果自己吃,一过嗓子眼就没了,多可惜?父亲觉得母亲说的有道理,就同意了。第二天,父亲叫着我,用手推车推着猪肉在村里吆喝着卖。有人问:“就这么点肉,怎么不留着自己吃?”父亲不好意思说舍不得,只是支支吾吾的说:“俺一家子都不‘孬头’(喜欢吃荤的意思),不爱吃肉。”我在一旁听得分明,心里老大的不服气:谁说不“孬头”?我就“孬头”得很!自己养的猪自己摸不着吃肉,往哪里说理去?可是,这些话只能在自己肚子里嘟囔,不敢说出来。
进了腊月,到了煮肉的那一天,肉锅里没有肉,只有一副猪下水。中午,每人吃了半碗猪杂。父亲喝酒,就的是猪脸肉。他说他最爱吃猪脸肉。至于是不是真的“最爱”,恐怕只有他自己说得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