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做房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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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做北漂时间不短了,一直在租房住。儿子在上海已经有了家,不用父母再操心;而女儿年龄不小了,至今仍然孑然一人,一直是我们的心病。考虑到她将来的归宿,我提出让她在北京买一套房。买不起新的,就买旧的;买不起大的,就买小的;付不起全款,就买分期。全家共同努力,凑个首付应该不成问题。没想到,与她一提,她直接给否了。
看来,这个问题早已在她脑子里转了很久,已经有了结论。她说,按照她目前的收入,在市中心买,肯定买不起;到五六环之外买,离上班的地方太远,不但耗费金钱,时间也搭不起;最主要的是,如果按月揭买,自己的生活质量肯定下降。所以,她不想这样做。
其实,我也不支持把财力都投在房子上,做房奴。有专家算过一笔账:购房者以按揭贷款的方式购买一套房,每月还款。如果以后可以卖出回款,叫做资产,如果每月出租可以覆盖贷款费用以及持有该房产的费用,现金流为正叫做资产;如果购买的房产以后不具备流动性还要每月还银行贷款,或者出租的租金不能覆盖贷款利息或者持有成本,现金流为负,应该叫做负债。从这个角度看:一套房银行贷款给购房者,银行按照20年或30年的期限按月收取购房者的归还的本息,银行持续获得正向现金流,这笔贷款应该叫做银行的资产,因为银行每月都能收钱;这笔贷款是个人的负债,因为个人每月都要还钱。
债权人与债务人的感受当然不一样。我懂女儿的心思。 我与老伴都有退休金,不用她牵挂,所以,她一人在北京,工资也不低,没什么心理负担,每天召集一伙小姐妹,不是吃美食,就是外出旅游,日子过得挺滋润的(工作压力是另一回事)。如果把钱都投到房上,手头自然紧,再像过去那样潇洒就不容易了。心理压力大了,生活自然不快乐,对于潇洒惯了的她来说,等于是换了一种活法。
每个人的活法需要自己选择,任何人都无权越俎代庖,父母也一样。所以,我欣赏她的想法,也尊重与支持她的做法。